流程图
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对裁定不符的,债权人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 5日 15日 通知债务人 7日 债务人提出异 10日 人民法院裁定 受理/制定管理人 25日 不受理 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告:1.申请人、被申请人名称;2.受理申请的时间;3.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及注意事项;4.管理人名称及处理事务地址;5.债务人的和解 30日---3个月 债权申报,申报期届满后即发出第一次债权15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宣告破产 破产清算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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