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姓名: 科别: 病例号: 诊断: 主诊组长: 得分:
检 查 标 准 扣 分 标 准 分值 扣分 2 5 5 5 2 2 1 3 2 2 3 2 2 1 2 3 2 1 4 1 2 3 2 1 2 备 注 未使用药品通用名 开具药品符合规定 2分 1. 超说明书用药未说明理由 适 应 证 17分 2. 应用抗菌药物无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或症状 3. 无各种内科或小儿科预防用药指征 4. 手术无预防用药指证 微生物送检 3分 1. 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前未送微生物培养 2. 查出致病菌未做药敏试验 1. 选择抗菌药物超出相关管理规定1 药物选择 10分 2. 药物选择起点高 3. 未注意特殊人群用药特点2 4. 禁忌证 1. 单次剂量不正确 单次剂量 5分 每日给药频次 2分 溶媒 5分 给药途径 1分 2. 未注意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3. 超量使用未说明理由 不符合药品说明书 1. 溶媒选择错误 2. 用量错误 不当 1. 疗程过长 用药疗程(治疗或预防)5分 2. 疗程过短 1. 应用使用抗菌药物未经主治以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上医师医嘱或签名 5分 2. 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未经副主任以上医师医嘱或签名 1.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指征不明确 2.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未经有其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3.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法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分 1. 在切皮前>2hr给药 术前用药时间 15分 2. 术前未给药、切皮后或术后给药 3. 剖宫产未在夹住脐带后给药 1. 无须追加而追加 术中用药 5分 术后用药 5分 2. 手术时间>3hr未追加 3. 失血>1500ml未追加 用药时间长,不符合《原则》3或临床情况 1. 无指征 2. 联用产生拮抗降低疗效4 联合用药 8分 3. 联用毒性增加 4. 重复用药 5. 抗菌药物品种多(使用多于3种) 1. 存在不良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4分 2. 存在潜在配伍禁忌 3. 存在明显配伍禁忌 1. 无更换药物的临床指征或实验室诊断 2. 频繁换药 5 5 5 1 2 2 5 2 2 1 2 1 2 1 1 2 1 更换药物 3分
表中相关脚注说明:
(1)“相关管理规定”特指卫生部2009年3月颁发的“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2)“特殊人群”指老年人、婴幼儿、肝肾功能差的患者、孕妇等; (3)表中《原则》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简称;
(4)“联用产生拮抗降低疗效”指除临床治疗指南推荐以外的联合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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