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万邦都市花园项目部针对施工现场的不同进度,经过深入的调研和辩识,制定了危险源调查评价表和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措施,从具体列举的类型和性质来判定,归纳为五大内容:1、高空坠物 2、机械伤害3、施工用电4、物体打击5、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本项目部针对上述重大涉及安全范畴的危害,认真对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排摸,并严格参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对重大伤害执行有效控制,制定管理方案如下: 一、 高空坠物措施方案
1、对进场队伍和登高作业人员认真做好岗前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专岗安全员每天监督各班组做好上岗的教育工作,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各工种各施工部位和各管辖区域的安全书面交底手续,落实和检查现场作业的劳防用品的正确配备,通过对人和物的管理促进和稳定现场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2、在硬件管理上,按区位加强操作面的预留洞口,临边防护的有效管理,大于25CM须认真做好木版封固,150CM预留洞口应加设栏杆防护,斜道防护的完好。
3、操作面四周认真做好1.5M栏杆防护,并用绿网进行严密封闭,登高脚手架加强影拉结的规范牵拉,脚手二封头做好小横杆围封。各脚手架做好海底笆四点认真绑扎。施工作业沿口做好外挑网的设置,严格按安全施工作业高空作业技术规范认真搞好防止高空坠落隐患的发生。
二、 机械伤害措施方案
1、项目进场设备与机具必须符合国家三证要求,必须保证机械设备的进场前规范验收,大型设备并通过行业检测,合格认证,确保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在塔吊、井架和人货电梯搭设过程中要认真加强拆装期间的监控,不断深入使用中的巡视和检查力度。上机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十不吊”原则,和“六不准”规范,机械运行前每天做好上岗前的试运转检查,认真做好例保和交工作。努力确保机械设备性能的安全,可靠。
2、施工作业期间,安全吊装区域要悬挂醒目的标志和警告牌。严禁闲人进入作业区,指挥人员正确使用起吊索具,正确挂钩起吊物件,区位内塔机指挥人员到岗到位。严禁擅自离岗、代岗、酒后上岗。 3、夜间施工区域要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六级大风和雷暴雨季节家强设备的正确固定和防雨措施,按时做好电阻测试记录和电气绝缘测试,保证机械设备漏电导通性能和电气屏蔽性能,防止设备机电对人的伤害。
三、 施工用电措施方案
1、项目工程所有供配电主支干线按JGJ59-99标准和JGJ46-88规范进行架设,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按零保护系统,平时加强对终端设备的安全接地保护措施,电缆架设和敷设均按建设部要求实施一般离地至少4M,机动车道距地大于6M,地面敷设深度大于0.6M,并加铺50MM厚细纱,电缆架设用绝缘子固定。
2、电工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进行周期、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做好接
地电阻,漏电开关测试和检修记录。施工现场用电严格一机一闸配置,动力、照明线路分路设置,危险和潮湿场所加强36V及以下电源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认真做好线路过道保护措施。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升设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外照明灯具距地不低于3M,碘钨灯应固定,架设高度应为5M以上。
3、配电间要符合“四防一通”要求,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砂箱等灭火器材,配电间悬挂各类警示牌和各线路走向用途标记。 四、 物件打击措施方案
高处作业是物件打击的源头,在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中要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努力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指导原则,加强高空悬空作业的安全监控力度,加强机械施工吊装区域的管理,认真做好操作平台临边的防护,加强预留洞口的监管。对脚手架堆物实行严格管理控制,加强高空悬挂物的可靠捆扎。机械塔吊作业人员加强班前索具、钢丝绳的岗前检查,绑捆物件正确使用夹具,起吊半径范围内禁止闲人进出。现场作业加强监督交叉作业的产生,严格贯彻“三不伤害”安全规范,实行项目险情有人抓,危险区域专人管理的管理机制。
五、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 项目幕布认真按Q-HS-E目标方针制定具体方案,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按国家的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教育,对可能产生的重大环境影响的岗位人员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及时发放,对外部环境上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避免在施工操作中对人体的伤害。
2. 净化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从措施上按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处置,项目部针对存在的和潜在的环境污染因素事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扬尘、声光、废弃物、废水应实行专岗专人监控,并有确实可行的对应方法,在管理上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自觉形成主动预防和自我改进的机制,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以“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为要求,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和现场生活管理,以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
龙元建设万邦项目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