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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土方开挖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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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基础土方开挖 分部工程 交底日期 土方开挖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铅丝和2m钢卷尺、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5)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作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6)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顺序→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1)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2)采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本工程采用端头分层挖土法:挖土机从坑(槽)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3)挖土机沿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和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4)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槽壁和边坡的状态,根据土质情况,应作好支撑的准备,以防坍塌。 (5)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8.6M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地基标高时,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找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挖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6)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方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挖走。 (7)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找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槽 交底人 接底人 三级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基础土方开挖 分部工程 交底日期 土方开挖 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8)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9)雨、冬期施工: 1)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2)雨期施工在开挖的基坑(槽 )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的基土遭受暴晒。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湿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措施,以防龟裂现象。 4.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允许偏差项目(表1—313)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 表1—313 项次 1 2 项目 表面标高 长度、宽度 允许偏差(mm) +0、-50 -0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检查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用经纬仪、拉线或尺量检查 坡度尺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5.成品保护 (1)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交底人 接底人 三级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基础土方开挖 分部工程 交底日期 土方开挖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开挖土方,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宽度。 交底人 接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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