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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

• 【字 号】云发[2009]1号 • 【施行日期】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云发【2009】1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30年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放开农产品市场、取消农业税,逐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综合、集体林权制度、农垦管理体制、供销合作社等各项改革,创新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全省粮食产量增长79%,农业增加值增长28倍,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劳务经济发展迅速,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明显加快,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0倍,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兴边富民工程”效果突出;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乡村面貌有较大改变,小城镇快速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

新的成效,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广大农民思想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农村民主政治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得到强化,乡村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推进,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全省农村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是历史上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之一。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当前,我省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有云南特点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发展不平衡矛盾突出,30年来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由0.98∶1扩大到0.64∶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5∶1扩大到4.4∶1;对“三农”投入不足,农村水利、公路、能源建设滞后,三分之二的耕地靠天吃饭,农民饮水难、出行难、用电贵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发展方式还较粗放,传统特征较为明显,小、散、弱、差问题突出;社会事业发展严重不足,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脱贫任务艰巨,农民增收困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加剧,农村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大量流向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和村民自治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总之,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在攻坚克难阶段。

(三)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繁荣稳定就没有全省的繁荣稳定,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人民的全面小康。全省上下必须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正确把握农业农村工作面临的良好机遇,积极应对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和国际

金融危机等带来的严峻挑战,从云南的基本省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强农惠农重大措施,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更新发展举措,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扎实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建设农村公共事业,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事,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新农村建设总要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部署,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1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6%以上,粮食总产量超过170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左右,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到2020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粮食产量达到2000万吨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人居和生态环境更加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公共事业全面进步,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村社会更加和谐,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大原则。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几千万人口吃饭问题作为发展稳定的头等大事;必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始终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作为工作的基本方法;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障。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加快推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积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农村能人创办或领办新型合作组织和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更好地为农民提供服务。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开展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农场经营自主权,完善职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进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坚守住国家下达的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特别要保护好粮田(地)。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逐

步建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降低流转主体风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户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宅基地管理。

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鼓励集约用地生产经营项目发展,对以当地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依法使用荒山荒地,可由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审批为农(林)业用地。 (三)探索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按照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的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行有稳定就业和住所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城镇周围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经济条件一般的地方,要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帮扶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搞好农业大县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加快中心集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对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依法赋予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等主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商业性储备,保障有效供给。巩

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实施粮食作物补贴政策,对油菜种植实施补贴,逐步扩大补贴的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探索完善对化肥、农药、燃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政策性补贴制度。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大间接补贴的力度,更多地采用补助、贴息、奖励、物资援助、风险补偿、减免税费等政策和激励措施,支持发展农村公共产品。逐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围绕主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发展,设立财政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按照农民自愿、政府引导、财政补贴、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全省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实现对农业支持保护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五)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监督和民主议事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和程序,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进村委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水平,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化解各种历史债务。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四、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大幅度增加农村投入

(一)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力度,落实中央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投入的要求。确保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农村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逐年增加,确保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

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长。在逐年增加财政支农预算的基础上,将各级政府土地出让纯收益的40%、耕地占用税新增部分的全部、城市建设维护税的30%集中起来,加大征管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的要求,逐步探索广覆盖、低标准的办法,向企业和社会筹措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建设、水源工程建设和保障农村生产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整合涉农资金。以规划为龙头,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跨行业、跨部门整合资金。在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时,把各级、各部门的资金整合起来,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设施改善、支柱产业培育、农民技能培训、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进行重点投放,项目由出资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将财政资金与其他渠道资金有机结合起来,激活民间资金,引入外部资金,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支农投入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力争每年实施的项目覆盖面达到自然村的20%,乡村道路建设、村容村貌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相关项目要尽可能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拾遗补缺,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发展适合农业农村特点和需要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推进组建云南省农村合作银行,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推进农业银政、银企合作。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符合农村信贷业务特点的监管制度。扩大小额贷款规模,增加对农户生产贷款的额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扩大覆盖面,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建立政府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和农村合作组织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大

力发展和规范中介评估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用承包林地和四荒地的经营权、农产品、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等作为担保物的方式,扩大信贷规模。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扎实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 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

(一)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把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实施“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建设工程”和“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确保每年粮食播种面积在6500万亩以上,发展优质稻、专用玉米、马铃薯、麦类四大粮食作物和豆类、薯类、荞麦等小杂粮。稳定完善现有补助政策,提高良种覆盖率,推广先进增产技术,增加复种指数,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在全省50个粮食主产县和30个后备县,重点建设150个商品粮基地。到2012年,使我省优质粮面积达到3000万亩,产量达到1200万吨。

(二)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继续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建立一批示范区和种植加工基地,把云南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烟叶、马铃薯、蔗糖、天然橡胶、茶叶、蔬菜、水果、干果、蚕桑、南药等生产基地和亚洲花卉中心。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重点建设一批核桃、油茶、油橄榄、膏桐、油桐基地县,建成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设速生丰产林和笋材两用竹林生产基地,建设林(竹)浆纸一体化产业基地,建成中国最好的天然橡胶原料基地,积极开发松脂、野生食用菌等林副产品和林下资源。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突出抓好规模化饲养和“畜-沼-肥”生态养殖,推广养殖小区,培养一大批养殖专业户、重点户和养殖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一批生猪、肉牛、肉羊、奶牛、山地禽类基地县,建成全国重要的常绿草地畜牧业及肉类加工出口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积极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大力发

展乡村特色旅游业和劳务经济。搞好优势农产品产业布局规划,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三)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以“润滇工程”为重点的水源建设,力争2020年前完成香格里拉小中甸、罗平阿岗、马龙车马碧、文山德厚等大型水库建设,每年开工建设7-10件中型水库,力争2012年前完成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提高防洪保障能力,2年内完成列入全国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同时启动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20年前基本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大型灌区的配套建设。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以山区为重点的中小型灌区建设,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整合各块资金,集中力量,连片整治改造,大规模开展农田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建设为重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工程,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加快大宗农产品和优势农产品的良种、关键生产环节的良法示范推广。深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健全公益性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机构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鼓励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支持生物产业龙头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各类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组织采取技术转让、承包、咨询、入股等形式,开展面向生物产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技术服务,鼓励科技人员服务农村和边远山区。

(五)建立健全市场、流通和信息等新型农业服务体系。继续实施“乡村流通

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一批体现云南农产品特色并具有区域优势的批发市场,加快建设现代粮食物流和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立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大力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资经营中的主渠道作用,发展“两社一会”,拓展农村市场,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继续推进和完善“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电信网在农村的覆盖面,推进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立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加强对养殖场(区)动物防疫的源头控制。加强兽医队伍和重大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提高防控生物灾害能力。

(六)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以九大湖泊、六大水系和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为重点,实施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工程,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促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推广科学适用技术,严格控制化肥、高毒农药的投入量,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构筑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屏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及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的防治体系,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进和推广。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七)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继续巩固东盟、日本、香港等传统市场,深度开发欧盟、北美市场,逐步开拓中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发挥云南在制种、优势产业和小型农机具等方面的科研优势,加大与东盟各国在农业领域的交流

与合作。发展一批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出口农产品基地和示范区,发挥其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着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原产地标记注册农产品的出口,提高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发展各种地方风味和特色产品的传统技术生产,培育我省农产品出口新的增长点。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开发云南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农业企业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对外投资与合作。

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完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

(一)加大产业开发力度。结合山区综合开发,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加大财政扶贫资金对产业开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互助资金模式,拓宽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完善资金扶持方式,放宽小额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时限。加大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和转移步伐。从贴息、税收、信贷等方面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辐射和带动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创新扶贫开发思路,探索片区开发新路子,以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划定区域,分族、分区、分类集中连片攻坚,一个片区一个片区地推进。

(二)切实关注特困群体的扶贫开发。继续瞄准特殊区域和贫困群体,将基础设施差、经济发展落后、生态脆弱的高寒山区、深山区、岩溶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特困民族地区、边境一线地区、沿江地区和革命老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继续巩固和提升苦聪人扶贫效果,帮助莽人、克木人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彻底扫除扶贫开发的死角和“盲点”。努力改善特困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使其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继续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大扶贫大发展战略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工作检查督促,继续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乡、村挂职。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军队和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好“一企扶一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完善滇沪合作等对口帮扶、帮建机制,加强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坚持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提高扶贫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增强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积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新路子,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新途径,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整乡推进”试点。 七、加快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繁荣农村文化事业。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农民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民文化活动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大篷车”送戏下乡、农家书屋工程,着力推进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贫困县“两馆一站”建设工程、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积极推进文化进村入户,大力扶持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引导城市文化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重视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深入开展文化先进县、乡(镇)创建活动,加强文明村镇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文物、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镇古村的保护,抓好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发展农村体育事业。

(二)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教育公平,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做好“两免一补”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落实好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启动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增强省内吸纳转移就业的能力。大力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教育,组织实施好农村和边疆地区骨干教师远程培训计划,选派和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鼓励和组织人才到农村充实教师队伍,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要认真落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

(三)积极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构建以县医院为中心,乡(镇)卫生院为重点,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落实好乡村医生报酬,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对全省低保、五保对象和边境行政村农村居民个人缴纳的参合资金给予全额补助,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加大农村传染病、地方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力度。大力扶持农村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推进“少生快富”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加强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省级财政补助力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

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重视双拥优抚工作,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大力发展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业务,提高农民的保险保障能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以养老为主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活动。

(五)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场)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到2010年基本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一条硬化路;到2020年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进一步改善通乡公路路网结构,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强化水资源保护,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从农民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入手,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经营设施和网点建设,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消费。加快中小水电发展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继续完善农村电网改造,解决好农村无电人口供电和乡村电价偏高问题。大力推广沼气、秸秆利用、小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对困难群体给予补助,促进在农村开展节能改造,建立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

(六)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综合治理”,着力做好气象、地质、地震、洪旱等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落实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措施。建立和完善灾害预警体系,建立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强化对防灾减灾的决策指挥和灾情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大范围干旱、局部或区域致灾暴雨、大风冰雹、低温冷害和森林火灾、农作物病虫害、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监

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做好农村消防工作,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学校危房改造,提高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设施抗灾保障能力,提高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强化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推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发挥气象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

(七)强化农村社会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增强基层干部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妥善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农村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新型农村警务机制,逐步实行一区一警,实行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避免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边疆民族宗教维稳工作,推进反邪教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民族宗教分裂势力和国外敌对势力的斗争。

八、突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在战略任务上取得新突破

(一)实施农民收入翻番计划。坚持不懈地把促进农民持续较大幅度增收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核心,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5年努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7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围绕增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把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为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和重要来源。进一步拓展农村内部增收空间,大力发展以优势农产品为原料的现代加工业及流通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广辟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劳务经

济,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认真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引导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发挥政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

(二)加大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推进力度。各级各地都要按照《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在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明确建设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分类推进典型示范村、重点推进村建设。按照2009年起步、2010至2011年全面推进、2012至2013年完善提高的建设步骤,力争到2013年,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省级部门资金、群众投工投劳、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投入形式,合力推进,集中力量在5年内开展1万个省级典型示范村和重点建设村建设工作,其中典型示范村2500个、重点建设村7500个,各州(市)也要集中力量负责完成1万个典型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三)加快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建设。把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加大投入,科学规划,扎实推进。通过推进实施六大工程、30件惠民实事,重点解决边境地区发展和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促进边境地区进一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对外开放,使边境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接近全省中等水平,努力开创我省边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繁荣、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社会和谐的新局面。

(四)抓好山区综合开发。山区综合开发是我省今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要始终把山区发展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开发路子。重视开发效益,对全省山区综合开发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创新开发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开发山区富民产业。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

度,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支撑,完善公共服务,切实增强山区综合开发的动力和活力。

(五)实施中低产田改造计划。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资金、统一选项、统一验收和分类指导、分项负责、分别实施的原则,大规模开展以田(地)、水、路配套为重点的中低产田改造,每年完成200万亩改造任务,力争到2020年新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000万亩,使全省高稳产农田达到5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要集中连片规划,统一实施。各级财政都要投入专项资金,以县为平台整合发改、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烟草等部门和单位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用10-12年的时间,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稳产农田建设任务。

(六)实施优势生物产业推进计划。深度开发和挖掘我省丰富的生物资源,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龙头产品、壮大龙头企业、做强龙头产业。认真做好发展规划,加大对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争在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和产品精深加工、科技支撑、基地建设、培育名牌、市场营销等方面取得突破,巩固和提升生物产业发展竞争力,把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生物资源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形成一批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和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一)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省、州(市)、县(市、区)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县(市)党委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统一各级党委农村工作综合机构称谓和设置,充实工作力量,加

强对涉农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检查,探索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选好配强州(市)、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县乡主要领导要有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农村工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基础改善、产业发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发展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坚持以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三级联创”活动和“云岭先锋”工程,着力抓好边境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始终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必须把党要管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调整和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健全村级党的组织。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民兵、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广泛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民情恳谈、党员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乡村干部待遇,实行离任经济补偿,探索建立村“两委”干部的养老保障制度。把优秀干部派往基层工作,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工作力量,推进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级组织任职工作,实现全省“村村都有大学生”目标。规范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加大省对县(市、区)、州(市)对乡(镇)、县(市、区)对村组的干部培训力度。继续实施党员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

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农村困难党员关爱行动。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积极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审计制度,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以保障和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保证中央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中央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抓紧抓好。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制定指导意见,明确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具体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加大贯彻落实的力度。各涉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社会各方要为农村改革发展献计出力,努力形成城乡互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下大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多深入农户、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实际解决难题,切实把时间和精力用在抓工作、研究问题、督促检查上,各级都要加大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强化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并做好新时期农村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要切实带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项工作,急农民所急,帮农民所需,为农民解难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任务繁重、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

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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