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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审批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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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审批备案制度

作业管理审批备案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课外作业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的意见(试行)》(2019)88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作业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发挥学生作业对教学的促进作用,立足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目标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积极探索针对不同学生需要的作业形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的发展。 三、制度要求 1、作业布置

在学期初各教研组要统筹安排好本学期的作业次数、作业数量及作业形式,并报教导处审批。各级部必须严格控制课外作业科目和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无书面课外作业。小学三、四、五年级课外作业,每天不超过两科,总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初一、初二以语文、数学、外语三学科的课外作业为主,初三、初四可设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生物、历史8学科的课外作业,各学科每次作业量不得超过半小时(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的时间算),初一、初二每天不得超过两个学科,初三、初四每天不得超过三个学科。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初一、初二每天控制在1小时内,初三、初四每天控制在1.5小时内。 2、作业检查

教导处负责统筹、监督、每天各班级作业量,将各班级作业量的分解到级部,由级部主任负责检查,将每天检查结果报教导处存档。教导处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并把检查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和校长,对检查结果要留有记录并存档。 定期检查:对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要定期检查,检查人员由教务处组织,教研组长参与,每月末进行一次作业检查。

不定时抽查:对教师的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学校教导处还进行不定时抽查。抽查人员是以教导主任为首,各级部主任参加的管理人员。

无论是定期检查还是不定时抽查,每次检查都要作好记录,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检查结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限期改正。对检查结果要存档,并纳入教师教学评价指标。

3、审查备案

根据市教研室的要求,学校教导处要对教师布置的学生作业进行审查备案。作业审查备案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1)成立学生作业审查备案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教导主任、级部主任、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和学生代表。

(2)教导处负责统筹安排学生作业的审查备案工作。将学生作业的审查备案分解到级部,由级部主任负责将本级部的作业归类整理并作初步审查,然后将本级部的作业详情报送教导处。教导处将各级

部所报作业进行归类整理,由作业审查小组对作业逐一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提出整改意见,重新报送审查。

(3)将已经审查合格的作业情况进行归类整理,列出详细清单存档备案,并将文字稿或电子稿于放假前一周上报教研室复查备案。

(4)新学期开学,要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并记录存档。 作业布置及对作业的抽查、审查和备案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工作中不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无误,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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