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社团 规章制度 书法社团 规章制度 下团城学校
1、书法重在于静,专心对待每一张作品。
2、每周聚会必须带好练习书法所需工具(如字帖、毛笔、钢笔等)。
3、每周活动时间准时到活动室练习书法,若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
4、如发现不是来练习书法,而是来“消遣”的,请自动退出。
5、练习书法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窃窃私语,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乱丢垃圾,看小说等。 6、活动时必须保持安静、清洁。
7.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
8、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人不服从者,请自动退出。 9、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学校书法社团规章制度篇二: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书法社团规章制度
一、本小组按学校规定时间准时开放进行书法兴趣小组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学员进入教室后,应专心听老师讲解,认真
进行练习,不得讲话或任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三、每位来书法室上课的学生要爱惜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得损坏,违者照价赔款。
四、保持书法室的整洁,不乱涂乱画,每次上完课,要及时组织学生打扫卫生,并把练习过的书法纸放入垃圾筒,不准随地丢弃。
五、课结束后排队清洗毛笔,切忌弄脏墙壁,要注意节约用水。
指导思想 书法社团工作计划
中国书法历史悠久,博大精深,不但有着鲜明的艺术性和广泛的实用性,而且自身还蕴藏着丰富的德育因素。注重挖掘这些因素,并恰当地将其融合、渗透在教学当中,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他们自身的道德素养和知识水平会大有裨益。因此,本学期的书法兴趣小组根据书法的自身特点,并结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特设计以下教学计划: 工作目标
1、在书法学习中,使他们养成良好规范的书写姿势和执笔姿势。
2、指导学生写出一笔漂亮的字,对其学习以及将来的工作、社会交际起到深远的影响。
3、通过书法练习,培养学生认真负责、专心致志、持之以恒的精神。
4、让学生直接接触书法,接触中国文化艺术之美,传承祖国传统文化。 教学措施 一、精选学习内容
首先,选好教材教材,阐明学习书法道理、增强学习勇气。在教学中要使学生明白,书法不是高不可攀的。
其次,创造学书气氛、形成专注心境。要求学生临帖写字时要排除杂念做到平心静气、专心致志。 二、教给正确方法
在书法教学中首先要教给学生正确的执笔运笔姿势,执笔轻重的,书写坐姿、站姿等要领;
其次是教给正确的读帖方法和临帖方法,如看笔迹,悟其运笔过程,看结体悟其组合规律,临帖时“字数宜少、遍数宜多”等;再次是要求学生注意写字卫生。如桌凳、光线、写字姿势等,通过严格的学习训练,使学生不但可以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还可以培养气质。 三、加强书法训练
汉字书写,落笔的轻重,结构的疏密,运行的缓急,气势的强弱,均有章法可循,训练小学生遵守汉字书写规律,便是”有纪律”。书写内容为课内外文章、诗词、对联或名言、警句之类,一词一语、一章一节,流泻笔端,铭刻心版,便是“有文化”。要求学生书写时学谁像谁,越像越好,这也是培养学生虚心、诚恳、一丝不苟的品德。
活动内容
1、使学生了解一些简单的书法常识知识,(书法种类、常用工具、基本的使用方法)。
2、书写楷书,以描红、临贴为主进行教学。 3、给学生自己创作作品的时间和空间。 4、欣赏名人名作提高欣赏水平。 活动要求
1、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活动,并保持室内清洁。
2、每周四下午第四节进行活动,小组成员必须准时到达书法教室。
3、书法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在书法室大声喧哗,不准做与书法学习无关的事。
4、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学生都应按时完成。 5、爱护书法教室内的设施和用品。 活动想法
为了体现学生一个时期的书法学习程度。给学生提供锻炼的机会,使一些书法素质好、书写水平高的学生一展才华,本学期计划开展如现场写字、临帖竞赛、书法作品展览,建议班级开展写字园地,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各类书法竞赛等。 活动期待
希望学生能通过参加书法兴趣小组开始,认真写字,用自己去影响班级的每一位同学,更希望他们为将来的钢笔字、毛
笔书法打好基础,成为一名小小书法家。 书法社团工作计划 高墙小学 2016年3月
学校书法社团规章制度篇三:硬笔书法社团制度与职责 沙河镇中心小学硬笔书法社团管理制度
一、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二、普及汉字硬笔书写技能,提高汉字硬笔书写水平。 三、按规定位置就坐,摆好学习用品,静候教师上课。 四、保持室内肃静,不打闹喧哗,不做与书法无关的事。 五、认真听讲解,看示范,刻苦练习,努力提高书法水平。 六、注意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涂乱画,保持桌面和地面整洁。 七、爱护公共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搬动,更不得拿出室外。 八、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打扫地面卫生,关好门窗。 沙河镇中心小学硬笔书法社团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熟悉硬笔书法技巧,努力创新,积极开展硬笔书法社团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丰富学生硬笔书法知识。 二、根据硬笔书法社团的特点,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有步骤开展社团活动。
三、确立硬笔书法社团阶段活动目标,认真检查、分析阶段目标的达成情况。
四、策划社团活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做好记录,着
力培养学生硬笔书法能力。
五、激发兴趣,引导学生积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硬笔书法练习,教授硬笔书法技能,努力提高硬笔书法水平。 六、制定硬笔书法个性化辅导方案,有针对性进行辅导。 七、关心社团成员成长,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及时了解社团活动情况。
八、做好对社团成员的综合评价评价和成果鉴定工作。
太原公交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三章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 第四章 请假、考勤制度 第五章 工资、奖金制度 第六章 工作规范制度 第七章 工作日志制度 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九章 卫生保洁制度 第十章 网站值班制度 第十一章考核制度 第十二章奖励、惩罚制度 第十三章解雇、离职制度 第十四章员工发展制度 第十五章附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并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劳资双方共蒙其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之实际状况,特订立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适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 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和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四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 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提倡职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七条 本公司新进员工需甄选合格,并经过试用后正式录用,但公司对不适任的人员于试用期满前,终止劳动契约。 第 公司内部员工聘用规定如下: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普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第九条 应征人员经甄选合格后,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
日期和地点亲自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报道手续,并验证下列证件:
1、 本人最近六个月内半身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 2、 学历证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后退还本人) 3、 由劳动部、人事部等相关证书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后退还)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6、 新入职员工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所填内容不得有虚假成分
7、 担保书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太原市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一位有劳动跟你管理的担保人,担保人要求是太原市户籍)
8、 经甄选合格的人员,未于本公司通知时间、地点办理报道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应缴证件不全且未于指定期限内补齐者,本公司有权拒绝受理,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条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后,使用员工不合格者,公司可根据其态度,但需征得员工同意,公司可延长试用期,但不能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 新员工在进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与其签定
劳动合同,部分岗位将签订保密协议,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第三章 工作时间 休息 休假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作息时间为夏季:8:30----12:00 14:00----18:00;冬季9: 00----12:30 13:00----17:00
第十三条 每周六、日可轮休一天,但轮休人必须把本职工作安排妥当,必须有班人;各部门不允许全部轮休,必须保障至少有一人上班。非公休时间不能轮休,一律视为请假。当月轮休当月有效不可累计次月。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领导说明。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签到和签退,责视为旷工。坚决杜绝代签,一经核实,当事人和代签人罚款200元。 第四章 请假 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要有请假条,并由公司领导签字。请假员工假毕必须向公司领导报到销假。如有特殊情况,可打电话请假。但上班后必须补假条。凡请假无请假条或有请假条无领导批字的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七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签到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矿工半天论处。
第十 每迟到、早退一次者扣除基本工资10元/次;月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20元/次进行扣除基本工资。 第十九条 旷工半天者,扣除基本工资一日;旷工一天者扣除基本工资3日。
第二十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者其它团队活动,如有急事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公司有关领导请假。负责视为旷工。
第二十一条 经公司领导批准,决定加、值班的职工视加、值班时间长短予以计工。 第二十二条 凡参加公司活动的工作人员,活动当日不予以计工。参与活动收费项目的按费用的80%予以收取。
第二十三条 每月无公休、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的职工,除发基本工资外,额外奖励100元。
第二十四条 请假、旷工、迟到、早退严重者可劝其辞职,特别严重者可直间开除。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假:指因病、事、生育、婚、丧等原因而申请有期限不上班的行为。 批假权限:
1、病假:因本人生病需住院或休养而申请请假,必须出示相关证明。
2、事假:因本人或家汇总有事而申请请假,但每个员工每
月最多不得超过两天,负责扣除基本工资五日。
3、婚假:员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结婚者,凭结婚证可给假7天,婚假期间带薪。
4、产假: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可享受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无薪水。
5、丧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或直系双亲的上一辈去世,员工享有带薪假5天。 第二十六条 考核制度 1、 依据:考勤表、请假条
2、 每月一日到月底为一个考勤月份,办公室人员于次月初将考勤表及请假条交与总经理审核、签字。
考勤情况,必须认真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并取消年度先进个人评比资格和年底奖励。 第五章 工资 奖金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资是指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报酬。公司于每月10日发给员工上个月的工资。
第二十 公司正式录用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文员、网络人员底薪800元,无补助;业务员底薪700元,外加50元电话费补助,60元公交车费补助。
第二十九条 员工试用期:文员、网络人员底薪700元,无补助;业务员底薪600元,外加50元电话费补助,60元公
交车费补助。
第三十条 员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年后,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增加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基数100元,公司在年度结算后,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员工在次年中的表现给予年终奖金。 第六章 工作规范制度 第三十一条 行为准则
1、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2、 每天早上亲切地和领导、同事问好;在领导未开口以前先打招呼;
3、 工作时间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不准喝酒、不准看杂志报纸、不准睡觉、不准吵闹;中午休息时间不允许在工作场所打牌娱乐、大声叫喊。
4、 公司电话接起话筒说“山西107***很高兴为您服务”;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形象、信誉的行为;
6、 公司所有员工见到客户都应先问好,在洽谈业务。 第三十二条 工作态度
1、 员工应努力提高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 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 员工对职务上的行为或违背职务行为,收取贿赂或有其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按影响的大小予以处
罚;
4、 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是非;
5、 对本职工作应力争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6、 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第三十三条 工作纪律
1、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签到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经公司会议决定的事,应严格遵照执行;
3、 各部门、各职位都必须做好本职工作;
4、 各部门内部的事由部门负责人来处理,处理不了得,上报公司领导;部门之间都应该互相尊重,除本职部门的事,严禁参与其它部门的事。 第三十四条 员工建议
1、 员工可以就公司经营管理方面事务提出个人建议,公司领导将对所提建议作出采用与不采用的回复;
2、 员工建议都应该由员工本人亲笔写到公司建议薄上,并署名和日期。
第三十五条 名片制作费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刚制作好名片不满三月就离职者由个人补偿次费用。
第三十六条 员工转正后所需名片,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收集交由办公室;办公室人员
在一周之内联系制作名片并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手里。 第三十七条 员工转正以后公司统一配发胸牌。上班时间必须佩戴胸牌。 第七章 工作日志制度
第三十 员工每日下班后,必须写工作日志,记录当天一切工作,并将次日早上交与本部门负责人检查,总经理随时抽查。
第三十九条 一天不写工作日志者,按旷工一天予以处理;每月累计三天及三天以上不写工作日志者,公司有权予以无补偿辞退。
第四十条 员工虽写工作日志,但填写不认真或有弄虚作假成分,将视同没写,处理同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用于每周末将本部门工作日志进行整理汇编,以“部门周工作报告”的形式交与总经理。 第八章 会议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月会
1、 每月月底由总经理主持,所有员工必须参加。 2、 月会会议内容:
A、 公司本月工作总结、次月工作计划;
B、 公司规章适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制定实施措施; C、 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变动等;
D、 认识、劳资状况,员工奖罚、教育培训等;
E、 所有员工必须提一条对公司有益的合理化建议; F、 总经理认为必须在会议上讨论据诶的那个的其他事项。 3、 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并整理相应的会议纪要,让所有员工在会议纪要 上签字,确认了解会议精神后存档。 第四十三条 周会
1、 由总经理主持会议,全体员工必须参加。
2、 每周一下午3:00-5:00(冬季);4:00-6:00(夏季); 3、 周会会议内容:
A、 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安排; B、 公司重大决策
C、 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变动等
D、 总经理认为必须在会议上讨论据诶的那个的其他事项。 4、 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并整理相关的会议纪要,抄送或呈报部门负
责人签字,然后由总经理统一审阅、签字后存档。 第四十四条 晨会
1、 每日晨会由办公室助理主持,所有部门人员必须参加,目的鼓励全体人员,激励士气。 2、 晨会会议内容: A、 检查所有人员出勤情况 B、 安排当日卫生等任务;
C、 短文及感想分享; D、 工作总结与计划分享;
太原公交公司规章制度篇二:紫云员工规范手册 第一章 企业简介
“原膳坊”是由太原原膳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的,以餐饮为主的中型企业。
酒店坐落于太原市南中环亚日街7号:北依南中环街,南连晋阳街。这里位臵优越,闹中取静,交通便利,公交807、840路都路经此地。本店拥有200多个车位的专业停车场。 本酒店为一幢25层框架结构商务楼南侧一至三层,建筑面积达1500余平方米。总餐位200余位,拥有13间时尚包间;同时还有一个能容纳40人就餐的别致情调大厅。设计风格庄重大气,集高大、宽敞、通透、典雅、舒适于一身,可谓是亲朋聚会和商务用餐的理想场所。 第二章 企业文化
经营理念:绿色、健康、理性消费、贴心服务 经营策略:服务理念-出品文化-日常管理-市场营销 1、 服务理念:专业、贴心、文明、礼貌、感动 2、 出品文化:健康、安全、传承、创新、口味 3、 日常管理:系统、公平、细节、人性、团结 4、 市场营销:宣传、推广、维护、积淀、发展 第三章 企业概况
一层、东侧:大厅-卡座-吧台-客用楼梯-电梯等 西侧:厨房-传菜间-员工楼梯
二层、包间6个-卡座5个-公共卫生间-办公室-传菜间-男员工卫生间
三层、包间7个-传菜间-女员工卫生间 地下室、办公区-冷库-员工餐厅-库房 第四章 人事管理篇 一、 员工聘用指南
1、酒店不聘用任何未满16周岁的应聘人员
2、酒店发布相关招聘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接待应聘人员,在检验有关证件后,由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引领应聘者持有人力资源部意见的《求职登记表》到用人部门面试,经部门经理面试后,在《求职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呈报驻店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就职。
3、楼面经理、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直接面试,再由人力资源部面试,专业人员由行政总管面试后(专业人员由行政总厨面试)后上报驻店总监理面试后,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1天岗前培训,方可分配至各部门。
在就职第一天前,受聘员工必须填写由酒店统一印制的《求职登记表》1份,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证件: A、 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登记薄原件及复印件; B、 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各1份;
C、 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照6张。
新聘员工在入职之前,先由人事专员填写入职通知单,再持入职通知单到布草房领取入职相关用品。 二.员工试用期
1、新聘员工有7天的培训试岗期,如果用人双方有一方不适应,可直接提出并办理离职手续,试岗期间不含薪资,录用后除外。
2、新聘员工试岗期后,必须经过1-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新晋升和新聘用的管理人员实行3个月考查期。 三、健康检查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酒店制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获得正式录用。员工如隐瞒不适合从事酒店工作的病史或提供虚明,将可能被随时解聘而无任何赔偿或补偿。 酒店每年为员工安排1次体检,初入职员工费用自理,工作满1年的员工费用由酒店负责。对于员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任何形式的离职,员工须向酒店偿还体检费用。 四、辞职或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向酒店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酒店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2、未经批准擅自离岗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再补办手续,亦不作任何补偿。
3、辞职时,如有损坏酒店财产者,应照价赔偿。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酒店有权辞退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 B、隐瞒个人履历者;
C、工作期间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D、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者一个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 E、服务态度恶劣,给酒店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着 5、人事记录
员工在入职或变更内容时,必须将以下情况呈报酒店人力资源部:
A、家庭详细住址(电话) B、身份证号码 C、婚姻状况 D、子女状况
E、号牌、出入证如有遗失,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声明,交付工本费后予以补发。 6、 离职手续
A、员工离职需由本人在批准当月的29日,到酒店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其手续,各部经 理将按规定日接待离职员工,交回酒店向员工发放的所有物品(如出入证、工号牌、员工规范手册、工作服、工作用具、
办公用品、更衣柜钥匙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B、办理离职流程
①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本人资料。 ②回原工作部门进行交接,并签署《交接表》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③到布草房交还工服,由布草房查验,有破损者应看其程度,进行评估,破损严重者,应照价赔偿并签字确认。 ④到宿舍办理离宿手续,交清后由宿舍主管签字,最后由人事部经理签字。
⑤到财务部办理与财务、财产、借款等清理手续,并由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
⑥最后到人力资源部交回出入证、工号牌、《员工规范手册》、更衣柜钥匙、工服、被褥等,由人事部经理签字,最后由总经理签字,正式离职,并持《离职申请表》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C、 劝退员工当月未发薪酬的以实际出勤天数按照岗位基本薪酬标准发放。
D、 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酒店将不予出具任何证明,不计发离职薪酬,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太原公交公司规章制度篇三:车辆管理制度 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加强车辆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降低运输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乐享之家所有公务车辆。 3职责
3.1 各部门用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派车。 4工作程序 4.1 车辆类别
4.1.1 行政用车:用于办理行政业务的车辆。 4.1.2 销售车辆:根据销售业务接送客户的车辆 4.2 车辆档案
4.2.1 建立《车辆基本信息登记表》,由车管员或驾驶员将车辆型号、车牌号、购置日期等各项信息填入《车辆基本信息登记表》。
4.2.2 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由车管员或驾驶员将车辆维修保养的时间、项目、里程、费用等信息填入《车辆维修保养档案》。
4.2.3 建立《车辆定期办理事项档案》,由车管员对车辆的行车证、保险、验车等需要定期办理的事项的办理时间、有效期等进行登记并提醒驾驶员按时办理。
4.2.4 建立《车辆年度油耗情况统计记表》,办公室每月逐
一对公司所有车辆的公里数和用油情况进行统计,核算每辆车百公里油耗并。 4.3 行政用车 4.3.1 用车范围
4.3.2办理公司业务可申请用车。 4.3.3 员工受伤或患急症可申请用车。 4.3.4 其他应申请用车的场合。 4.4 销售用车 4.4.1 用车范围
4.4.2 根据客户需求公司安排车辆接送客户往返销售点与乐享之家。
4.4.3 根据客户需要完成客户上门接送工作。 4.5 派车原则
4.5.1 可乘坐公交或出租车时不派车。 4.5.2 员工受伤或患急症时优先派车。 4.5.3 按递交《用车审批单》顺序优先派车。 4.5.4 按事务的轻重缓急优先派车。 4.5.5 上级领导优先用车。 4.6 派车程序
4.6.1 各科室用车由办公室负责派车。
4.6.2 用车人员应提前一天(至少要提前半天)填写《用车审批单》,写名申请部门、申请人、用车起止时间、用车事
由等信息。
4.6.3 《用车审批单》办公室主任、总经理批准后报备乐享董事长后通知司机出车。
4.6.4 司机出车前应在《用车审批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后交回办公司统一管理。
4.6.5 用车人不能按时将车辆开回公司时应提前用电话请示,否则逾期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7 安全检查 4.7.1出车前检查 4.7.1.1 司机检查项目:
4.7.1.1.1 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 4.7.1.1.2 检查机动机件是否灵敏;
4.7.1.1.3 检查车辆证件是否携带齐全,车辆包括机动车辆行车证、道路运输证等;
4.7.1.1.4 检查车辆年审标志、环保标志、交强险标志是否粘贴整齐;
4.7.1.1.5 检查车辆车身有无刮蹭、损伤。 4.7.2 行驶中检查
4.7.2.1 司机在车辆行驶中要注意观察仪表,遇有异常情况或异响应停车处理。
4.7.2.2 长途行驶一百公里后,司机要停车检查各运动部件的工作状况,尤其要注意检查工作温度,发现异常应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行驶。 4.7.3 回公司后检查
4.7.3.1 车辆回公司后司机要认真查看车辆的完好状况,进行日常保养维修。
4.7.3.2 如有刮蹭、损伤、丢件现象,要及时汇报给主管领导。
4.8 车辆维护保养 4.8.1 日常维护保养
4.8.1.1 司机应定时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整洁。 4.8.1.2 司机要定期按车辆使用说明书更换车辆机油、机滤、空滤、柴滤、润滑油。 4.8.2 二级维护保养
4.8.2.1 生产车辆每季度维护保养一次。
4.8.2.2 司机在车辆二级维护保养有效期前三天去定点单位对车辆进行二保。
4.8.2.3 二保合格后,去制定地点进行审验。 4.8.2.4 审验合格后,去车管所盖章。 4.8.3 季节维护保养
4.8.3.1 根据气温情况,及时更换润滑油。
4.8.3.2 各科用车在气温低于-0℃以前,必须更换冬季润滑油、
防冻液。 4.8.4 维修
4.8.4.1 车辆出现故障时,司机应立刻予以排除,无法排除的应马上报办公室,经检查确认后,送修配厂检修。 4.8.4.2 车辆送修配厂检修前,司机需填写《维修单》,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核乐享董事长审批后方可送修。 4.8.4.3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定点维修,定点修配厂无法维修时需经乐享董事长同意方可转换维修点。
4.8.4.4 车辆外出突发故障时,须电话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送修,并在回公司后补办有关手续。
4.8.4.5 如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司机个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4.8.4.6 专用车辆由使用人进行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和维修。 4.9 车辆保险
4.9.1 办公室应对所有车辆缴纳的保险进行登记,在保险到期前半个月通知司机或专人办理。
4.9.2 各部门用车必须参加的保险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10 车辆年审
4.10.1 办公室根据《车辆定期办理事项档案》,在车辆年审到期半个月提前通知司机或由专人办理审车。
4.10.2 车辆年审合格后,司机需将车辆年审标志、环保标
志及交强险标志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方。 4.11 加理 4.11.1 每天上午办公室派专人跟车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并将登记车辆里程数。
4.11.2 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行车途中无油时,所发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4.11.3 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跟人加油。 4.11.4 专用车辆按公司规定限额加油。 4.12 费用核算及报销管理
4.12.1 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费等费用需由办公室登记、主任确认签字总经理审核乐享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12.2 费用的报销应以次月结清。 4.13 交通违章及事故处理
4.13.1 由于司机个人原因造成交通违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由个人负责。
4.13.1.1 被司法拘留的,在拘留期间停发工资和各项补贴; 4.13.1.2 被吊扣驾驶证的,在吊扣驾驶证期间临时安排其他工作并按所从事的工作核发工资;未安排其他工作的,回家休息,暂停发放工资。
4.13.2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交警处理,并立即报告公司,私自了结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13.3 由于司机的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司机负责赔偿。
4.13.4 由于保管不当将车辆丢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司机负责赔偿。
4.13.5 办公室每月底对车辆的违章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车辆使用登记情况进行追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罚款由责任人支付,要求次月15日前必须处理完,否则从司机本人工资中扣除。 4.14 司机管理 4.14.1 司机守则
4.14.1.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4.14.1.2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4.14.1.3 严格执行公司塑形管理制度,提高公司形象和声誉。 4.14.1.4 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 4.14.1.5 爱护车辆及设施,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保证车辆卫生和车况完好。
4.14.1.6 严格按照公司调度出车,未经许可,禁止公司非专业司机和非本公司人员驾车。
4.14.1.7 厉行节约,尽可能为公司节约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 4.14.2 合理安排
4.14.2.1 无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原地待命,同时遵守公司各项制度。
4.14.2.2 派车人合理安排司机的工作和休息,避免疲劳开车和带病开车。
4.14.2.3 派车人合理安排好用车路程和时间,防止超速行车或违章行车。 4.15 其他有关规定
4.15.1 公司车辆外出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位置并采取相应防盗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4.15.2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车辆,公司车辆应持《用车审批单》,否则门卫有权禁止公司车辆出厂。 4.15.3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外借,特殊情况下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外借手续,注明借用人,交还时间、交还地点后方予外借。 5 违规处罚
5.1 违反本程序文件规定,每项?次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0元。
5.2 无故不执行本程序,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500元。 5.3 重复违反本程序文件同一规定,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加倍处罚。
5.3.1 第一次违规罚款100元; 5.3.2 第二次违规罚款200元; 5.3.3 第三次违规罚款400元; 5.3.4 以此类推。
5.4 未经办公室批准私自动用公司车辆的,每次罚款3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6 相关文件 6.1 《车辆基本信息登记表》 6.2 《车辆维修保养档案》 6.3 《车辆定期办理事项档案》 6.4 《车辆用油统计分析表》 6.5 《用车审批单》 6.6 《维修单》
宿舍规章制度怎么写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大部分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行政部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行政部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乐捐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安全,避免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
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7、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8、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避免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9、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行政部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 10、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员工自行准备,员工必须按公司分配规定使用各自的床及用品等,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1、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退出手续,由行政部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则按价赔偿。 12、行政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乐捐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13、宿舍的防盗门钥匙有专人负责,并在行政部登记,若擅自配钥匙将持钥匙人和擅自配钥匙的人每人乐捐100元,入职未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得单独持钥匙,未按此规定执行原持
钥匙的人乐捐100元/次。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行政部
2011年11月7日
宿舍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二:宿舍管理制度范本 宿舍管理制范本
为保持宿舍有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 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规章制度怎么写篇三:大学学生寝室宿舍规章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一、内务卫生二、安全
①保持寝室、阳台、玻璃、窗门、地面干净整洁 ①注意防火、防盗、防电,外出时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② 保持个人桌柜、床铺整齐有序 源
③ 每天按 的顺序②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以免发生意外 轮流值日 ③休息或外出时,注意门窗关好,以防遭窃 ④寝室内应时常做到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④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⑤不得在寝室内乱丢垃圾、鞋袜,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⑤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6勤洗澡、洗头,晚上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 ○6如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管阿姨报告 三、纪律
①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④使用手机、电脑时不得干扰他人休息,看电影、听歌务闹和大声喧哗 必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②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
⑤瓜子壳等废物要丢入垃圾箱内,尽量不把饭菜带回寝非本寝室人员 室,不得阻塞下水道
③每位成员晚上11点之前必须归寝,若因特殊原因不能○6每晚熄灯后不得在交谈
归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7尽量不在寝室打电话
四、时间规定 Ⅱ:放假期间
Ⅰ:上课期间①每天使用电脑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①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上课。②寝室人员尽量保证自己的午休
②寝室成员每天必须午休至少30分钟(时间12:45~13:15) ③晚上00:00之前必须关闭自己的电脑,休息 ③每天中午12:30~13:30,晚上23:00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④早上8:00前必须起床
④晚上23:00以后严禁使用电脑,00:00前必须上床睡觉 五、节约 水龙头互助,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①晚上11:00后必须熄灯 六、学习 七、其他说明
② 电脑暂时不用时要切换到睡眠状①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①本规章试行一个月,若其中某条例态 ②当天的作业当天完成,按时交作业 至少有三人反对,该条例将无效 ③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必须确保水③寝室成员每周日都要为自己的下②本规章自2013年06月24日起执电关闭 周做
好学习计划,并认真完成 行,每位寝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④洗手或洗完衣服后,记得随手关闭○4如果有不懂的问题相互讨论,互帮③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寝室长所有 寝 室 长: 年 月日
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
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必要条件 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必要条件 一、制定主体
如上文所述,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在本单位范围内有效的劳动人事管理规则。《劳动合同法》之前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在用人单位单方手上,只需征求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意见即可。而《劳动合同法》则赋予了劳动者方 面平等协商权,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与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二、制定内容
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离不开有效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也可以渉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如预决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 而《劳动合同法》所规范的规章制度,主要是指与劳动者休戚相关的劳动规章制度,包括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与劳动关系建立、存续、解除和终止密切相关的内容和事项。
当然,《劳动合同法》只是列举了规章制度可以包含的重大事项,并没有 明确其应当具备的全部内容。因此,规章制度的内容只能由用人单位根据企 业管理的现实需要自行掌
握
三、规章制度生效三要件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0 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椐《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的规幸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及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 可以作为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对民主程序及 公示程序进行了更加严格、更加完善的规定。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制定实施 的规章制度,并不一定能对劳动者生效执行,必须具备三大要件,即:内容 合法、经民主程序、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条件为规章制度生效的充分且必 要条件,缺一不可。 1.内容合法
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是制度生效的前提条件,即要求其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整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 企业的规章制度要做到内容合法,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法律、 法规所列举的必备事项,应当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作出规定的,其中有关劳 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拫酬及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不 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或集体合同所约定的最低标准;(2)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作出强制件规定,而留给企业自主确立的行为规范,
也必须体现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做到劳动利益与效益并重,奖惩结合;(3)在制订处罚条例 时尤其需要注意,必须与法律、法规规定的惩罚条款相符,不能任意加重处 罚,否则将存在认定处罚无效的风险;(4)不能简单孤立地理解内容合法, 在注重合法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内容的合理、公平和公正,特别对于规范员 工行为的规章制度,在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F,条款应足够合理、 公平公正,不能畸轻畸重,不近情理,否则显失公平也不能作为规范劳动者的有效依据。 2.民主程序
由于用人单位制定的大部分规章制度与劳动者休戚相关,因此《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必须要有企业职工的民主参与。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投资者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而劳动者的目标是劳动权益的最大化。这两个目标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受职工民主参与程度的影响,职工参与程度越低,用人单位就越是忽视劳动者的权益,甚至会为达目标而牺牲劳动者的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立法意图,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但由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利益追求上的矛盾冲突,且地位并不完全平等,因而要达到法律所规定的目标单靠用人单位的单方行为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劳动合同法》在第四条中也明确了
规章制度建立所必经的民主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草拟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能就此生效,必须经过法定的几步民主程序:
(1)将草拟的规章制度内容交由职工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可将草案交由全体职工讨论;(2让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 职工提出方案和意见;(3)待职工的方案和意见反馈到用人单位后,要进行 分析加工,充分吸收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修改草案后再与工会或 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最终确定。前述程序虽然复杂,但却必须严格照此操作,否则会存在前功尽弃的风险。 当然,民主程序不只适用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过程,人的立法思维毕竟不能穷尽所有的内容,在规章制度生效实施后,工会或者职工认为某一规章制度不适当的,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谈判修改完善。
提到民主制度,不得不涉及的就是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虽然职工代表 大会和工会并不是企业中必须建立的组织,但这两大组织在企业规章制度制 定、修订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上述几步民主程序中,虽然可以 用与全体职工的讨论、平等协商代替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的功能,但规章制 度的修订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频繁的,如果总是组织全体职工讨论或与其协商, 对于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
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组织难度、降低了工作 效率。因此,建议企业配合企业职工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一方面加强 企业员工民主参与度,增强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安定感;另一方面也可以规 范企业的管理。 公示程序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既然要求劳动者遵照执行,就应当告知劳动者, 否则未尽公示或告知义务的,规章制度即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虽 然规定/必经公示程序,但并未规定以何种形式进行。一般来说,可采用印 制分发、在工作场所张贴公告、组织培训、开会宣读或其他方式公示。 公示程序看似简单,但在实践中却是最易出现漏洞的。比如,随着电子 科技的进步,很多企业实行无纸化办公,规章制度在内部互联网上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告知,让员工自觉浏览査阅。而这种情况,
一旦发生争议,公示程序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又很难举证证明某一规章制度曾在内部网上公布或以电邮形式发送,这就会导致用人单位在争议处埋过程中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可谓是屡见不鲜。
在此提供几种人事管理实践中常见的公示方法:
将规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人手一册,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 “《劳动规章制度》已经确实收到并详细阅读,且愿意遵守履行”; 将规章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在企业公共区域将规章内容全文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以拍照、 录像等方式记录备案;
召开全体职丁大会或者组织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让员工报到表上签名。 在
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篇二:公司规章制度生效操作指引(律师推荐)
公司规章制度生效操作指引 王荣洲 律师
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依照法律和民主程序制定的,在公司内部实行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公司内部的劳动规则,是公司内部“法律”。每个公司不管是成文的或是不成为文的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用于明确本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这既是公司规范管理及经营自主权的需要,也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定义务。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看似详备,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就成废纸了,根本不能作为裁判依据。那怎样的规章制度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本文就是要解决规章制度有效性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
公司规章制度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公司规章制度具体包含哪些内容,由公司在合法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类。
1.1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这类规章制度主要指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称为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劳动法律法规范畴中,规章制度通常指的就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1997年11月)第二条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俗称“项”)。 1.2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这类规章制度主要指公司的会计财务制度、市场销售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报销制度、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经营管理制度。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全属于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范围,其制定程序相比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可以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程序。为了讨论方便,除非特别指出,否则下文中的提到
的规章制度仅指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规章制度的功能
无论是从有利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来看,还是从保障员工的劳动权利,督促员工履行劳动义务而言,建立和完善公司规
章制度都有其必要性。一个运作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就应当量身打造适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帮助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
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措施的具体表现形式,规章制度除了界定各种违纪情形外,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的设定(如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等)亦有赖于规章制度。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有助于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从而大幅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以此帮助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 2.2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规章制度一经生效,不仅员工受其约束,公司也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任意妄为,以便保障员工依法行使劳动权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员工来说,遵守劳动纪律是员工的应尽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就是要遵守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具体规定了劳动纪律的要求。规章制度不仅规范员工的行为,同时也规范公司的行为。 2.3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依据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了依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外,还有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规
章制度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依据。作为审理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符合生效要件的规章制度。其实一个生效并且完善的规章制度不但可以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依据,同时也能起到预防和控制劳动争议发生的功能。 三、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实践中,除了部分具备较为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制度的国有企业、大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规章制度,真正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生效要件的,还真不多见。我国目前尚无关于规章制度的专门法律,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散见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司法解释等法律中。一个能产生法律拘束力的规章制度到底需要具备哪些生效要件呢? 3.1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适格
一个规章制度要生效,首先它的制定主体得适格,即它必须具备制定内部劳动规则的法律资格。《劳动法》第四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从法律规定可知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应当是用人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的某个部门、或股东会、董事会、甚至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等。
实践中,为了规避规章制度制定主体不适格的风险,即使是由公司某个部门具体负责规章制度的起草的(通常是由公司
人力资源部负责,也有由公司法务部或办公室负责),最后也得以公司的名义发布,这样才能保证所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治理的“性文件”,如果公司章程中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有明确规定的,如授予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那人力资源部就是制定规章制度的适格主体。综上可知,制定规章制度的适格主体,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的,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以公司的名义制定。 3.2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
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否则同法律相抵触的部分无效。《劳动法》第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只规定用人单位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并没有对法的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法的外延如此之宽泛,那到底应当包括哪些范围?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5年1月)第四条对"依法"作广义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法律、行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还要依据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劳动法律、行规、
地方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还不得违反的规定。 综上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技术标准等规定,此处的合法的法作广义的理解。但并不意味着规章制度一旦违反上述广义的法,就必然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只有
严重到违反法律和法规,才会引起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等不利法律后果。 3.3规章制度的内容合理
公司的规章不但要合法,还得合理,不是说法律不禁止的,公司就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约定,如果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理,但在司法实践中,发生劳动争议时裁判机关有自主裁量权,那些明显违背常理或者过分苛刻的规章制度一般是很难得到司法裁判机关的认可的。
实践中,有些公司的规章制度虽然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些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一顿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迟到一分钟、吸烟一次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等等,这类规章制度因为不合理,所以得不到司法裁判机关的认可。
至于合理的认定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无法作出统
一的标准,是否合理主要属于司法自由裁量的范畴,只能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认定。对此,应当依据公平原则,以是否符合正常人一般性的评判标准,同时考虑公司的类型、规模、工作岗位的特点、员工行为的性质以及违反规章制度的次数、违反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评判规章制度是否合理。
3.4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合法就是说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实体内容是合法的,但没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则也是违法的。我国司法实践长期都是重实体,轻程序的,认为只要内容合法即可,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制定规章制度民主程序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分两步。第一步是讨论程序,即规章制度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协商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内容。一般来说,公司建立了工会的,则与工会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的,则与职工代表协商。根据法律规定可知,工会仅参与了民主程序的第二步协商程序,但是职工代表参与了民主程序的全过程,因此,公司得成立职工代表大会以确保规章制
度制定民主程序的合法性。
(2)需要经过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范围
并非所有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均需要经过民主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仅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其中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俗称“项”),其他的规章制度制定属于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范畴,对于需要经过民主程序规章制度的范围不能任意扩大,这样容易侵犯公司的经营自主权。
(3)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单决制还是双决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规章制度需要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究竟什么是“平等协商确定”?劳资双方意见不一时如何确定?最终是由双方共同决定,还是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这里就涉及到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单决制还会双决制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和《公司法》第十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需要履行讨论和协商的民主程序,但并未规定规章制度的生效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同意,最终的决定权还是由用人单位掌握。实践中,因为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劳动者的民主程序的参与一般都流于形式,对于实质内容的影响却微乎
其微,最终还是由用人单位决定。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就有关于规章制度是单决权还是双决权的不同争议,立法者最后采用了折中的立场,即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是劳资双方民主协商基础上的单决制。这样规定既满足了员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的需要,又尊重了公司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6年9月)
第七条的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1年5月)第十条更是明确规定,“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三)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综上可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不同于其他企业,不但要经过民主程序,而且还得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能生效。
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篇三:从劳动争议案件谈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 规章制度生效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程序制定,不违法并符合社会道德,并且已经告知员工的规章制度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制定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对企业日常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发挥企监内部规章制度的重要作用。 【案情简介】某职员于2007年3月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7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止。2008年3月25日某职员无故旷工一次,后又在2008年4月22日无故旷工一次。2008年5月8日,某公司以“某职员经常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某职员提出异议:1、从未看到过用人单位有此规定;2、两次旷工不能算作经常旷工;3、根据1982年4月10日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连续旷工15天以上,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某职员认为某公司不能以此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交涉无果,某职员于2008年6月30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裁令公司撤销解除行为,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支付他从解除合同之日至仲裁裁决生效之日的工资。
公司辩称,公司《员工手册》及《考勤管理规定》上都明确规定“员工经常无故旷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某职员之前也是知晓此规定的,而某职员却无视公司规定,
两次无故旷工,故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某公司却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 【审理结果】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某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能否作为解除某职员劳动合同的依据?对此,仲裁庭认为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未公示的,不能作为劳动仲裁审理劳动争议件的依据,本案中某公司不能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的事实,其据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支持,劳动争议仲裁员会最终支持了某职员的仲裁请求。
【分析评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是法律赋予企业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在根法的层面对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规及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劳动法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同时对规章制度予以了大篇幅的规范。但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在总体上概括性、抽象性强,可操作性较差,实践中要真正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重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作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由此可见,新法要求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即平等协商+公告(告知)程序。从法律角度看,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应为:企业管理部门酝酿草案--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修改--提出方案和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公示告知。
案例中,如果某公司在制定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时,没有履行平等协商+公告(告知)程序,则某职员提出的“从未看到过用人单位有此规定”异议理由1成立,因规章制度的制定不符合法定程序而导致无效。 二、注重合法化的要求
由于我们目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象比较严重,用人单位在招工和用工方面处于强势地位。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定上走过场,虽然程序上达到要求,但实质上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出现,法律规定了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责任。即:违法违规的规章制度无效,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通
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规章制度,如“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会保”“加班是对公司的一种奉献”、“双职工,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必须同时终止”“禁止公司员工恋爱结婚,否则一方必须立刻离开公司”等等,这类规章制度由于和法律相抵触因而无效。 案例中,某职员所在的单位是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根据1982年4月10日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连续旷工15天以上,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某职员的异议理由3成立。 三、注重内容的量化、程式化、系统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作了原则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什么情形下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什么是“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什么程度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法律法规不可能一一详细列举,劳动合同中一般也不具体规定何种行为是违纪行为,以及违纪行为达到何种程度,企业有权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等等。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就须对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这一空白,进行补充和量化、细化。所以规章制度的内容一定要具体,否则其就失去存在的价值,也易导致企业败诉的劳动争议的发生。
如案例中,某职员提出的异议理由2两次旷工,不能算作“经
常",经常是指3次以上。由于劳动法是一部向劳动者倾斜保护的法律,用人单位应当尽量避免此类语言的歧义。如果某公司在规章制度中使用的不是含糊的“经常”,而是确定的文字表述,比如“两次旷工”,则解除某职员的劳动合同依据就非常明确充分了。因此,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尽可能地量化具体的要求或者适用的情形。
对于一些无法量化的要求和适用情况,则可以选择程式化的方式,一些轻微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因为尚来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难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屡屡违反,用人单位觉得不知如何处理。比如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从事一些与工作无关事务,打私人电话、上网娱乐、看小说等等,这些行为在规章制度中难以穷尽,且情节一般比较轻微,但对劳动者屡屡触犯的情况,则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用人单位一经查实,给予书面警告,三次书面警告以上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种程式化的设定,使得规章制度全面而具有操作性,便于用人单位在行使劳动管理时,真正地有“章”可依。
最后,规章制度的系统化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不符合工作要求,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具体的规章制度中又没有规定劳动者的工作要求或者岗位职责的内容,因此,此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权利只是一纸空文。 四、注重证据意识
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依据规章制度行使工作管理权时必须具备证据意识,以防发生纠纷时企业举证不能的风险发生。在规章制度制定方面,需要保留已经履行好法定程序的证据,如会议记录、讨论的经过等等。在履行告知程序方面,需要保留已告知的证据,如上墙张贴公告、用工录用表确认、员工手册签收等等。在依据规章制度处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方面,需要保留违规调查方面的证据。
综上,目前虽然很多用人单位已经意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且着手完善和加强单位的制度建设,但由于规章制度的制定具有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和技术性,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结合产业行业特征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使得规章制度行之有效,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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