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安全生产须知
一、新工人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掌握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自我防护知识;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三、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草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四、施工现场各种材料、设备的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明显标牌。
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施工现场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卫生管理制度,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九、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扣件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十、拆下脚手架、钢模板、木模、支撑等要及时整理,元钉要及时拔除。
十一、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十二、气瓶有防震圈、防护帽和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与此乙炔瓶应分类存放,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并有隔离措施。
十三、不准在井架处行走,井架提升后不准在下面清理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十四、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等临时设施,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排除。
十五、沟槽开挖施工应注意;
(1)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必须搭设临边防护栏杆,防止高处坠落。
(2)槽边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米,且高度不应超过1.5米,否则易引起沟槽坍塌。
(3)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防止沟槽坍塌。
(4)沟槽施工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严禁在槽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十六、临时用电线路铺设应注意:
(1)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防止触电。
(2)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有破损、老化现象。
十七、起重吊装作业应注意:
(1)作业区周边须设置警戒,并设明显警示标志。
(2)吊装过程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其他人员严格服从指挥。
(3)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防止重物坠落伤人。
十八、高处作业应注意: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体检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并严禁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3)临边高处作业,须设置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须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栏杆柱须固定牢靠,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米,,并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
十九、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冬季施工
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三、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部门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五、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置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六、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
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一、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二、起重指挥应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四、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五、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七、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物件不准附吊。
八、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九、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十、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1.工人入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3.土方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
4.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5.任何人严禁在坑底休息;
6. 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7. 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8. 开挖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防止机械伤人或坠土伤人,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工作;
9. 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0. 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11. 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12.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
13. 基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高度不低于1.2M,人员不得趴在栏杆上往坑底看;
14. 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攀边坡上下;
15. 重物距边坡应有一定距离,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M;
16. 挖土机离坡边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
17. 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18.土方外运时,在门口设立清扫站,派专人拍实车上的土,扫干净车轮上的土,确保道路上
无遗洒,并设专人洒水降尘;
19. 土方开挖时,禁止酒后作业,严禁嬉戏打闹,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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