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亡人事故通报
西南油气田公司通信与信息中心川北总站
“6.25”承包商触电事故情况
2014年6月25日19点02分,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作为通信与信息技术中心川北总站承包商,在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镇大龙村5组,实施《磨溪气田通信调整改造工程》磨53井光缆接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施工作业人员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 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通信与信息技术中心川北总站(以下简称川北总站)基本情况
川北总站隶属于西南油气田公司通信与信息技术中心,总站位于四川省遂宁市,是原四川石理局通信公司川北分公司于2012年12月重组整合后更名为川北总站,是集信息网络施工建设、网络接入服务、数据传输为一体的通信信息专业单位,负责川中片区中石油单位的通信与信息网络建设及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信息技术支撑与运行保障等工作,现有员工122名。
(二)项目承包商: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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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以下简称川通服遂宁分公司)基本情况
川通服遂宁分公司隶属于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中国电信旗下上市公司—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79800万元。主要经营通信网络、通信工程、网络系统集成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等业务;取得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办理了西南油气田公司《市场准入证》和《HSE准入证》。
(三)监理单位:四川华成油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监理)基本情况
华成监理主要从事油气工程监理等业务,是中石油集团公司在西南地区唯一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三项国家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
(四)磨53井基本情况
磨53井是川中油气矿潼南采油气作业区的一口采气井,位于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镇大龙村5组,1991年2月11日投产。2013年6月6日因压力过低,目前关井复压中,该井有员工2人,是《磨溪通信调整改造工程》单井接入光缆的施工作业点之一。
(五)磨溪气田通信调整改造工程磨玉线施工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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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程为磨溪气田通信调整改造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油气田生产数据、语音、视频的实时传输。该工程中磨玉线主要工作量为:线路部分需敷设24芯ADSS光缆58.962公里,48芯ADSS光缆6公里;涪江跨越用24芯长档距ADSS光缆1.5公里;单井接入30口井(含磨53井)。工程费用140.5万元。
川北总站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2013年12月,通过竞争性谈判,将工程项目施工交由川通服遂宁分公司实施,并签订了施工合同、HSE合同。
川北总站组织川通服遂宁分公司按设计编制了施工方案、HSE作业计划书、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核、审批后,于2014年3月10日报批了开工报告,并组织进场施工,截止6月15日,基本完成了各型ADSS光缆的敷设,并完成了6口单井站内管沟开挖。
(六)死者蒋远钰本情况
蒋远钰,男,汉族,重庆市潼南县玉溪镇大龙村农民,1953年3月1日出生,2014年6月17日受川通服遂宁分公司临时雇用从事光缆沟开挖作业,接受了川通服遂宁分公司基本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当天接受了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经本人签字。
二、 事故经过
6月16日川北总站现场管理人员呙荣作为作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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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潼南作业区办理了磨53井光缆接入作业许可证和《HSE入场证》,有效期从6月17日—7月1日。随后几天由于连续下雨天气和部分施工光缆、金具等材料未到位原因,川通服遂宁分公司便对磨53井等单井光缆接入做准备工作和已接入单井的收尾工作。6月20日,由于当天下雨,加之未来几天将持续有雨不便于施工作业,川北总站该项目经理杨江林10:30左右电话通知川通服遂宁分公司施工管理人员何东前,从6月21日起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等候通知。
6月25日何东前在未接到川北总站复工通知的情况下,通知施工作业负责人王斌,雨停可以作业,王斌带领蒋少华、魏昌明、蒋远钰、蒋远科、全友高、等一行7人,在华成监理不知情也未到现场的情况下,于下午14:00进入磨53井场站内。场站当班员工何琴对入场人员提交的作业许可证和准入证进行了查验,并进行了安全风险告知和入场登记。
准入证
14:50何琴开展了作业前首次气体检测。
14:55何琴与施工单位进行了施工作业工作界面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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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许可证
基础工作前安全分析表
15:00王斌组织何琴和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了包括作业方案、作业许可、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排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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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作量为开挖操作坑、敷设光缆、穿光缆引上保护套管,并设置了安全警戒线。何琴向作业人员提示了井站作业安全风险,指出“施工那些地方有变压器,小心触电,不要过于靠近,挖的时候锄头不要舞太高了” 。
当天工作安排 安全交底内容
王斌笔录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何琴笔录
15:10何琴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方开始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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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完成通讯光缆管沟、操作坑的开挖。 17:40完成光缆引上保护套管穿放和光缆敷设。 18:50完成管沟回填。
19:00,作业人员进行收工整理工作。全友高在回填剩余的电缆管沟,魏昌明、蒋远科在收拾工具,蒋少华在收拾剩余的光缆,、蒋远钰在清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王斌请何琴检查作业现场,准备把施工工作界面交接回来。
19:02许时,王斌、何琴发现站在操作坑边的蒋远钰双手握住倾斜的光缆镀锌保护套管用力向上提举,试图将套管扶正靠在电杆上。何琴、蒋少华、王斌均纷纷大声提醒小心上方有电,但此时蒋远钰手握的保护套管已接近井站10KV变压器令克,令克处发出电弧,蒋远钰随后倒地。现场承包商人员立即将其扶至井站值班室座椅上,蒋远钰当时尚能自主呼吸,神志较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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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为1.5m 护管长3m 变压器距地面2.5m 19:05现场人员拨打110、120救援电话,并在附近请一位乡镇医生进行急救。
19:15乡镇医生到场开始进行急救。 19:30送往就近的磨溪镇医院抢救。 21:50蒋远钰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 事故处置及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川北总站领导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救援,并上报通信与信息技术中心。中心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向西南油气田公司报告事故初步情况,并安排了对磨溪气田所有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停工安全检查。川中油气矿得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矿管领导带队赶赴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处置。
西南油气田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以事故快报方式向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进行了报告。公司分管领导立即带领机关有关处室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内部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6月27日,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报事故情况,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月27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安全环保研究院有关领导和专家一行5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四、 事故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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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蒋远钰手握的光缆镀锌保护套管靠近井站10KV变压器令克,由于连日下雨,空气湿度增大,令克与钢套管间距离过近产生电弧,瞬间电流通过套管传至蒋远钰身体,导致电击。(《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规定,人员与1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为0.7米)
令克 PVC管 光缆镀锌保护套管
长2m 蒋远钰站立位置 宽1.35m 接地导线 9 深0.93m
电弧灼烧痕迹
(二)间接原因
1.作业申请人呙荣办理完作业许可票、准入证后,未亲自携带作业许可证和准入证到磨53井现场,而是直接交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单位在未得到川北总站通知情况下,持准入证,代替川北总站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后,开展磨53井光缆接入作业。
2.作业人员蒋远钰在已被告知风险且签字,明知变压器带电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作业期间变压器带电,因连日下雨,空气湿度增大,令克与金属间产生电弧的距离范围增大,导致蒋远钰在提举镀锌保护套管过程中,令克与套管间产生电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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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调查,作业人员蒋远钰患有心脏病史,电弧击伤后可能诱发心脏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三)管理原因
1.川北总站未严格执行《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将办理后的作业许可证和HSE入场证直接交给作业人员,作业票证管理存在漏洞。
2.川北总站和施工作业相关方信息沟通不畅,6月20日因天气和待料原因通知了施工单位停工,但未同时通知属地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停复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3.川北总站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承包商施工进度和各时段的作业计划未跟踪到位,未能预料到承包商施工单位会擅自复工和进入磨53井施工作业。
五、 预防和纠正措施
1. 立即开展类似施工作业项目专项排查。对通信与信息技术中心川北总站承担的建设工地全面停工整顿,排查清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针对磨溪通信调整改造工程的后续工作,特别是利用电杆下引光缆的站点,为消减风险,一是与设计现场复核,考虑增设新电杆下引光缆,二是无法增设新电杆的情况,重新审查细化施工方案,深入开展危害因素辨识,特别对涉及在利旧电杆上及变压器附近的施工作业,必须停电后施工,做到完全能量隔离,确保施工安全。
2.川北总站立即组织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作业许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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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规定》进行学习和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执行,加强作业许可票证的保管、存放等环节的管理,杜绝在作业前就将作业票证直接交予作业人员的情况发生。
3.川北总站立即规范项目停复工管理程序、流程,在停复工通知形式上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要求各方签字确认,做好记录管理。
4.川北总站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掌握承包商施工作业进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作业内容和进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5.强化入场安全管理。在入场准入证上注明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作业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并由属地单位人员进行确认。
6.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下半年对承包商开展年度HSE培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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