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培养服务型、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为专业特色培养目标。 法律文秘专业经过多年的探索,结合大量的社会调查和人才需求分析,得出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应以为社会提供大量与社会互动的服务型、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为目标。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所以市场经济离不开法治,更离不开法律人才。我国的法学教育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才。现在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已经有所变化,社会固然还需要较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但是毕竟司法机关的需求是有限的,所以法律专业的学生都想当法官、检察官是不现实的。与此相对应,社会对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却是有增无减,随着现在社会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大量增加,律师事务所任法律文员、公检法等司法系统的基层法律文员(员、办公文员)、企事单位的法律文员(合同、档案管理员)、基层行政组织的法律文员、其他法律教育与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可从事法制宣传、咨询、教育和培训工作)等人才缺口还很大。并且,法律教育已经成为一种素质教育,社会也需要具备法律知识的普通公民。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随着中国加入WTO,教育应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亦应强调:人才培养个性化、知识学习终身化、服务定位区域性、专业建设市场化。这就要求办学必须树立全新的高职教育理念,运用现代的教育思想和技术手段进行教育管理和教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等。
法律文秘专业培养目标为服务型、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既具有基本法律知识、又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律服务型人才。
根据调研结果,法律文秘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趋向主要是:
①在律师事务所任法律文员。现在,我国律师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律师业朝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主要是为律师办案及律师事务所日常管理书写文书及管理文件档案等。
②公检法等司法系统的基层法律文员(员、办公文员)。基层法律文员是在和检察机关工作,为法官、检察官提供辅助工作的工作人员。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进行,社会需要大量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法律文员来充实司法机关。法律文员要求有一定的法律功底和实际动手能力,我院法律文秘专业的毕业生完全可以胜任这一工作。
③企事单位的法律文员(合同、档案管理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企业管理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对合同档案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要求既具备文秘知识和文书处理能力又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我院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学习,能够具备这样的能力。
④基层行政组织的法律文员。现在,我国的三农问题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在农村,由于缺乏法律人才,许多民间矛盾难以及时解决,农民的切身利益难以有效维护,所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需求还很大。
⑤其他法律教育与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可从事法制宣传、咨询、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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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社会互动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的特色培养模式
本专业以服务型、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就决定了我系培养服务型、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的必须采用不同于传统法学教育的特色培养模式。大量实践性教学环节融入教学中,只有在社会服务与实践的过程中,了解社会的需求,调整培养模式,才能达到促进就业的目的,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用之才,最终达到为社会服务的目的。
职业教育就是要强调职业性、实用性、适应性;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从事管理、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教学中既要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又要体现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特色。提出了新的教学改革模式:按技能型、职业型培养目标建立学年教学体系;依职业取向设立充分体现个性化培养的选修模块;提出专业教育“早进门”的新思路,强调技能培养不断线;英语教学不间断;计算机教学充分体现专业应用性。
强调从为社会服务开始,实现了对学生的培养,又通过学生就业达到最终为社会服务的目的。这是一个以社会需求为转轴,在社会和学校相互作用下,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动态办学模式。具体说来,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了解了社会不断变化着的需求,根据需求情况不断调整课程体系,完善办学模式,达到提高培养学生质量的目的,所培养的学生又去服务于社会,最终实现为社会服务的目的。因此,在办学过程中,要与社会挂钩,与社会互动,构建开放式办学模式,在社会服务中办学,在社会的参与下办学,达到同步发展,实现办学与社会、教学与就业、实践教学与岗位技能三个“零距离”。
(一)高职法律专业特色教学体系
1、专业基础知识适度够用,减少理论教学环节
专业基础知识是奠定职业群知识需要的核心。由于法律职业群岗位的点多面广,层次复杂,所以专业基础知识要保证适应不同岗位知识的需要。法理学、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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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制史等课程的开设,保证了法律职业群不同岗位对法律基本知识的起码需要。此外,专业知识要有灵活性和导向性。专业知识由于其对职业岗位较强的针对性而使其成为较难把握的方面。要解决法律职业岗位点多面广的复杂需求和学校教育专业知识的岗位针对性较强这一矛盾,专业课程的设置应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导向性。
2、实践实训贯穿始终
对实践教学的安排应贯穿于整个大学的学习过程。我系充分利用现有校内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模拟法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训活动,如法律辩论赛、诉讼模拟竞赛等。专业教师也充分利用模拟法庭进行课堂实践教学。我系现有十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小新塘街道司法所、新塘凤凰小学、凌塘小学、沐陂小学、黄村事处、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广东省高级、黄村街道司法所、黄埔区人民、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广东亿泰律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开展法律事务的实习实训。对法律文秘专业的学生更快的熟悉法律事务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为学生就业开拓了较广的渠道。在低年级专业基础知识学习阶段,安排见习时间,让学生进行观察、体验,感受职业氛围,增强对未来职业的感性认识,激发其职业兴趣。到高年级专业知识学习阶段,则要进行参与未来职业活动的实习训练,使学生深刻体验未来职业的方方面面,在实习中检验自己所学知识的缺漏,确定自己未来的择业志向。
3、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模式为课堂理论教学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就在于以案例为引导把法律知识的教学和执法过程结合起来,体现出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是一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要求有关教学资源的迅速建设,如:构建典型案例资料库;设立“案例教程”编写课题,成立了课题组;形成适应教学目标的系列教材;补充实践教材与实践内容等。运用多媒体现代教学手段,改善教学效果。本专业50%以上的教师采用了多媒体教学,或者使用幻灯机、投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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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模型等方式进行教学。拥有多门课程的多媒体教案,并且通过自制、外购等形式不断补充新的多媒体课件。
4、模拟法庭教学法
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属于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我系充分利用现有校内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模拟法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训活动,如法律辩论赛、诉讼模拟竞赛等。专业教师也充分利用模拟法庭进行课堂实践教学。这一模式的特点,就在于增强学生的感性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了解整个诉讼过程。
(二)注重学生基本素质的培育
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的培育和养成是高职法律人才能否真正成为法制建设生力军的关键。高职法律人才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的培育和养成,除了运用哲学的、逻辑学的、文化学的、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熏陶和影响其内心世界外,法律知识及其所蕴涵的规则意识,对塑造其职业形象,增强其职业使命感具有强大的教育作用。21世纪是人类依靠知识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纪,世界进入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摆在高职院校面前的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现代教育观,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生产建设、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他们会学习、会工作、会发展、会做人,使之达到具有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养成教育
没有规章制度是任何事情也做不好的,培养人才更是如此。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和带有强制性约束力的管理行为,塑造和规范高职生的思想、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严谨的组织观念和顾全大局的整体意识,提高他们的适应能力。
2、采用“导师制”模式,实现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培养
树立“特色专业、特色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方向,“量体裁衣,度身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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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层次、需求的学生设置不同的个体专业定位。如英语采用分层次教学;课程体系增设素质教育与专业技术选修课;采用“导师制”培养方式,通过开展科技活动,结合学生科技活动课题安排相应的专业教师作为学生生活、学习的导师,使“导师制”有内容、有活动、有效果、有特色。
3、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
多年来,我院十分重视将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开展与专业相关的学
活动。法律系自2002年创立以来,在学校领导的关心下,通过全系老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在不断地加强学生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注意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提供各种实践机会,力求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1)法律系团总支学生会是系办公室直接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从2002年法律系诞生以来,伴随着法律系的成长。法律系团总支学生会以维护本系学生的正当利益为原则,为学生服务为宗旨,积极地开展活动。
(2)我系学生自创我校第一份系报——《法联报》,创办于2002年,每月发行一期,是由学生创办并由学生组织编辑、排版、发行的,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这份系级报刊,是进行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平台,是反映本系师生活动的一个重要窗口。2005年11月,《法联报》与广州市汽配协会行业报刊——《前潮导刊》报社合作,负责《前潮导刊》中“前潮维权”版的编辑和排版,获得报社人员的一致好评。
(3)私立华联学院法律服务志愿者队。私立华联大学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是志愿从事校园及社会服务事业的法律系学生组成的社团。法律服务志愿者队接受小新塘街道司法所的工作安排。工作的开展由司法所组织协调,采用平时定点联系社区居委会、大型活动集中安排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如: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制作法制橱窗等。
(4)私立华联大学法学会是面向全校性的法学学术团体和实践团体。该会以提高学生学习法律兴趣,增强学生运用法律能力,普及法律常识,维护群众合法权利为宗旨。学会遵行三个自由原则,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交流自由。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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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身特点,依法自主地开展活动。
4、注重学生计算机、英语水平考试及应用能力和专业职业能力的训练。 法律系一直很重视培养学生计算机和英语水平,鼓励并帮助学生提高计算机和英语水平,并取得了一定实效。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实践教学与岗位技能“零距离”,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化学生岗位技能,本专业要求学生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必须至少获取一个职业技能证书。
在做好本职教学工作的同时,法律系鼓励并帮助学生学习相关职业能力。
(1)学期一开始,法律系的专业建设负责人,通过参加学生座谈会、总结专业学习现状等方式,认真分析了各年级学生专业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学生对所学专业存在的模糊认识,就各个专业所面向的岗位群特点和现状、岗位群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先后组织了9次专业讲座,使学生对未来职业的概貌和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有了明确的认识。
(2)邀请社会知名律师、司法机构领导,以“死刑废与存”、“ 案例讲评课型”“ 中美法制的比较研究”“ 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形势”等为主题举办专题讲座,详实介绍当前法律行业需求形势、现代法制的发展趋势、国内外法制的区别与联系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制定并实施了 “学生专题研讨活动实施方案”,在各年级学生中全面开展了 “专题研讨训练”活动。通过该项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分析、研究、表达和应变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4)按照院学生处要求,全面启动了学生七项综合能力测评工作,成立了由系、班级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学生的学术科研能力、自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实践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化艺术专长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学生就业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增强了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意识和主动性 。
5、法律系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奖情况 2004年5月20日 第六届华联杯女子组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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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31日 第一届健美操比赛荣获第二名 2004年9月17日 04级军训荣获“优胜排”称号
2004年11月8日 第一届校歌比赛荣获第二名及最佳团体奖
2004年11月25日 第五届田径运动会女子团体总分第五名及精神文明奖 2005年4月12日 第七届校际辩论赛荣获第一名 2005年4月20日 第七届华联杯篮球比赛荣获第二名
2005年11月24日 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男子团体总分第六名及精神文明奖 2005年11月29日 05级法律文秘班被评为先进师陶班 2006年4月10日 第八届校际辩论赛荣获第一名
2006年4月20日 第六届形象大赛谭家盾获得最佳气质奖、李戈获得第二名 2006年5月20日 第八届华联杯篮球比赛荣获第一名 2006年9月18日 06级军训荣获“优胜排”称号 2006年11月9日 第二届健美操比赛荣获第五名 2006年11月25日 田径运动会获得道德风尚奖 2006年11月28日 04级法律事务班被评为先进师陶班
另:法律系法律服务自愿者队荣获2005年度广州市天河区“优秀法律服务自愿者队”称号。
(三)创建与社会互动的实习实训及法律援助教学培养模式
1、实习实训基地。我系现有十二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见下表)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广东四方三合律师事务所、广东省高级等实习实训单位为我系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培训、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实习的机会,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同时安排教师参与了法律事务工作的实践,使教师的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此项合作使我院的办学实力得到法律事务单位肯定,也使合作达到双赢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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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校外实训基地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实训 人数 10 100 5 60 87 10 10 10 10 30 30 30 实训基地名称 广东省高级 黄埔区人民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 黄村街道司法所 小新塘街道司法所 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广东亿泰律师事务所 新塘凤凰小学 凌塘小学 沐陂小学 主要实训项目 整理文书档案、庭审笔录 旁听刑事案件庭审 整理文书档案、庭审笔录 法律咨询、案件处理 每月制作社区法制橱窗 法律咨询、普法教育 法律事务、法律文秘 法律事务、法律文秘 法律事务、法律文秘 法律事务、法律文秘 法制教育讲座 法制教育讲座 法制教育讲座 建立实训基地时间 2006年3月12日 2006年9月11日 2007年1月15日 2006年9月20日 2005年3月10日 2006年9月20日 2006年5月10日 2006年8月20日 2007年3月10日 2006年3月20日 2006年6月2日 2006年6月3日
2、与社会互动的法律援助教学培养模式。
我系以法律志愿者服务站为平台,逐渐摸索出一整套特色教学培养模式----与社会互动的法律援助教学培养模式。该模式有效地整合了校内外硬件、软件、师资及基地资源,将法律实习实训工作进一步深化并推向了更高的一个层次。该模式是以法律志愿者服务站为平台,与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周边司法所密切合作,积极开展以下工作:(1)法制宣传(如:法律咨询、讲座、制作法制橱窗等);(2)法律援助工作(如:文书代书工作和为社会弱势群体义务代理法律案件)。法律志愿者服务站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井然有序,在天河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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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较为正规的章程规范和工作流程。该站也拥有独具特色的醒目的徽章等标志以及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的指导教师队伍。
与社会互动的法律援助教学模式运行流程大致如下:
1、由一名知道律师和一名指导老师领导一支志愿者服务队。在代理案件前,先由指导老师针对受理的具体案件对学生成员进行培训。
2、由学生成员书写相关的法律文书。 3、出庭前可组织学生根据案件进行模拟判决。 4、由律师指导教师带领学生出庭诉讼。
5、开庭后由律师指导教师作详细的案件总结或讲座,强化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掌握。
通过该特色培养模式,真正体现了教育与社会的互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习与服务的双赢。不仅使学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能力也为私立华联学院及法律系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较高社会知名度,2006年天河区授予其“优秀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光荣称号。
高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就必然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也就是说,只有在社会服务的过程中,了解社会的需求,调整培养模式,才能达到促进就业的目的,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用之才,最终达到为社会服务的目的。从为社会服务开始,实现了对学生的培养,又通过学生就业达到最终为社会服务的目的。这是一个以社会需求为转轴,在社会和学校相互作用下,不断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动态办学模式。具体说来,在为社会服务的同时了解了社会不断变化着的需求,根据需求情况不断调整课程体系,完善办学模式,达到提高培养学生质量的目的,所培养的学生又去服务于社会,最终实现为社会服务的目的。因此,在办学过程中,要与社会挂钩,与社会互动,构建开放式办学模式,在社会服务中办学,在社会的参与下办学,达到同步发展,或者说学校与社会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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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是适应社会需求的,在合理的专业定位和培养模式的支撑下,设立法律文秘专业,必将大有可为,将为社会提供大量服务型、实用型基层法律人才。实现办学与社会、教学与就业、实践教学与岗位技能三个“零距离”,教学模式必须创新。行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必须走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路子。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学习成果评估,实现毕业生就业零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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