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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基础之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法律课程改革探索

来源:尚车旅游网
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法律课程改革探索

【摘 要】高职高专文秘法律课程的传统教学模式对于新形势下学生的知识体系的构建稍显陈旧,太原大学文秘专业在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中,推陈出新,以多种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的法律素养,这

些教学理念与方式经检验效果良好,符合文秘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 【关键词】文秘 法律课程 教学改革

太原大学文秘专业作为国家示范专业,在课程建设与改革中不断探索。法律课程作为文秘专业学生考取秘书资格证书的辅助课程,根据国家关于高职院校建设的精神,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摸索,逐渐形成了现有的教学模式。随着文秘专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文秘人才的需求,其法律课程的建设必须符合专业建设前景,才能发挥法律课程本身的素质拓展功能。

文秘专业的法律课程各校开设的科目不太相同,我校为文秘专业开设的主要法律课程为《秘书实用法律》。《秘书实用法律》是文秘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前身为文秘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法学概论》、《经济法》等,近年来根据文秘专业的社会需求调查,结合文秘专业就业岗位需求,我们对文秘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了改革,将原文秘专业《法学概论》《经济法》《法律文书写作》等课程优化整合为一门《秘书适用法律》,64学时,安排在第3学期。

一、课程定位

《秘书实用法律》基于文秘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求,是文秘专业职业基础课,对文秘专业学生的综合素养起支撑作用。课程在文秘主干课程中具有学科边缘性,这是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的难点,也是其特点。课程定位的准确性,对于学生知识体系的构架、对于教学效果的评价都有深刻影响。

本课程在讲授过程中不断根据社会需求以及高职教育特点进行调整。在与诸多实训基地多年合作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反馈信息,形成了五大模块十三项实训的教学形式,同时紧随与教学内容相符的校外实训环节,课程总体能够与其他专业知识形成呼应,并以法律视角重新塑造学生的就业观,对学生认识文秘专业、认识秘书工

作增添洞察角度,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具有太原大学特色的文秘专业。

课程内容模块设计

二、教学目的的形成

传统教学模式强调学生对课本知识的掌握,很少关注学生是否能形成对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适应高职教育要求、社会对文秘人才的需求,根据每年的调查问卷,我们在教学改革过程中逐渐摸索出《秘书实用法律》的教学目的——实用性为基础、实践性为灵魂、拓展性为引导。

实用性为基础——学生以课本知识为依托,但并非以课本知识为限。在课本知识讲授的过程中,要进行辐射性教育,即以知识为出发点,联系生活实际,要学生了解法律条文与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引导学生以所学法律知识解决教学案例,并对解决方案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讨论。通过解决方案的设计及对其效果的讨论,促进学生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的法律思维的形成。

实践性为灵魂——让学生明白法律不仅是规范性文件,我们创造多种实践机会,让学生到实训基地等场所接触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实际的运用,通过实训指导教师的讲授,加深学生对秘书工作过程法律操作效应的了解。在课堂教学环节,结合秘书工作重点,穿插进行法律文书、档案、行政流程、诉讼等内容的实训,旨在形成学生快速的法律反应力,对学生将来的工作奠定法律基础。实践性教学环节占到课时总量的38%左右。

拓展性为引导——学生一生的职业要有发展潜力,学校教育不能局限在仅仅培养匠师,更应该为学生个人素养的养成提供营养。本课程从即时效应看,可以为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法律方式,从长远效应看,要培养学生正义感、责任心。其长远效应的检验非同即时效应,可以依教学效果好坏评判,更多时候,课程的长远效应是潜在的。因此,我们提出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学生个人素养的培养。除了教育学生掌握教学知识外,通过时事热点讨论、是非观念辩论、疑难案例介绍等对学生职业能力进行拓展式教育。只有即时效应的教育职能解决学生就业,无法扶持学生长远发展;而兼顾长远效应,才能真正体现学生的竞争优势。

三、教学模式的创新

《秘书实用法律》具有教学特殊性:一是专业生疏,文秘学生没有经过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理论培训;二是变现期长,本课程的

知识体系更偏重于对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而非即时见效的培训式教育;三是体系复杂,学生操作应用过程中常会犯以偏概全的问题。但同时,随着社会法治水平发展,国家资格认证考试中对秘书从业人员又提出了较高的法律素养要求,不仅要求了解法条、更要求秘书人员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对本课程的教学环节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课程组教师在听取文秘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教学监督委员会及系教学指导小组的建议基础上,整合往届毕业学生反馈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联系在校学生的实际教学效果和将来的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出校企研发、教师讲授、学生运用、单位反馈的课程安排方针。 其主要特点在于:

1、传统课堂走出校园

我们对以往单纯的课堂教师讲授的教学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针对高职教育特点,形成了:

教师授课之前要进行社会调查,总结自己教学内容中涉及秘书工作的重点法律知识以及实际操作难点,并在开课之前将其列为本学期课程讲授的重点。

课堂教学不仅仅要依托课本,更要结合实例,运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增强学生感官认识。

教学内容紧扣秘书工作实际,设计符合秘书工作的实例,分角色扮演、分观点辩论、模拟纠纷的法律解决方案并对解决效果进行探讨。

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如qq、msn、博客等)进行师生的实时交流,解决疑问、巩固课堂知识。

进行多种方式的实训——到实习单位认知实习和短期顶岗实习、进行街头随访、企业调查、提供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等将课堂知识进行有益延伸。

2、考核模式人性化

传统的考核方式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对于考核模式也进行了修订,表现在:

继承卷面考试对学生能力的测试。在题型的设计上突出秘书工作的特点,将法律知识的运用具体到秘书工作的工作环节中。例如:民法知识体系里对于代理的知识点我们设计为:“请判断因张厂长生

病,他的秘书代替他在一份企业并购书上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重视平时学生问题分析能力的培养。学生的成长与进步并不能通过一张卷子体现出来,我们在平时授课过程中设计了许多引导学生思考、探讨的法律问题与案例,根据学生对问题分析的过程及结果的分析,促成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法律意识的强化。如:在一次案例分析课上,学生们对一份由秘书独立完成的行政首长演讲稿的着作权归属进行了探讨,根据讨论引导学生思考知识产权保护与秘书工作的关系。

四、教学方法

根据“工学结合、课岗结合”的课程设计理念,针对学生领受能力的特点,我们在教学活动中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1、接触式案例的引导

根据太原大学办学定位,我们在选取教学案例时多采取发生在身边的、具有典型代表意义、对学生触动较大的案例。案例来源主要集中在《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太原新闻》、《山西日报》、《山西新闻联播》、《都市110》等在太原、山西具有较大影响的报纸、电视媒体的案例,加以针对性整理后形成的。

如最近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引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太原暴力拆迁”案件,引导学生思考秘书遇到领导强制安排的工作任务,在利益与权利中如何取舍。不仅引起学生对公民权利的法制保护手段的学习兴趣,还有针对性的增强了学生对文秘工作对公司决策重要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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