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 水 合 同
甲方:西昌市川流天下桶装水销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请双方共同严格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川流天下”五加仑桶装山泉水,单价为人民币 10 元/桶。乙方第一次向甲方采购300张水票,甲方免费提供乙方5台立式饮水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川流天下”五加仑桶装山泉水,必须符合国家直接饮用水水质标准且包装完整,并提供有效的桶装水生产厂家《检测报告》。如果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川流天下”桶装山泉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对乙方人员身体及生命造成危害,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合同有效期:2017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 四、乙方第一次向甲方采购300张水票,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立式温热饮水机 5 台,(立式机200元/台,饮水机合计价格: 1000 元)供乙方使用。凡是由甲方代购或提供的饮水机,甲方负责饮水机的维护保养及清洗,并免费提供维修饮水机及更换不能修复的饮水机。
五、订购及送水:由乙方指定人员电话通知甲方送水数量及时间、地点,甲方接到通知后将桶装水送到指定地点,并按乙方要求放置,乙方指定人员确定送水数量及回收空桶无误后,以现金或水票形式支付。
六、合同期内,在乙方中途停止在甲方购买桶装水或购买其他水店之桶装水,乙方必须按甲方所提供之饮水机原价进行赔偿给甲方。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如果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解决,也可由甲方所在地进行判决或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名加盖公章后生效。执行期间不得因签字代表的改变而改变。 十、补充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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