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2、禁止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用带油的手套开气瓶;
3、瓶阀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夏季要有防日光爆晒的措施;
5、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6、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余压不得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余量不少于规定充装量的0.5%~1.0%;
7、使用人员不得任意修理气压调节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专业人员应经常检查乙炔气瓶回火防止器是否完好。 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气瓶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或金属链绳吊装;气瓶不得与电气设备或带电导线连接;
2、气瓶必须配好瓶冒,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旋紧瓶冒,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动或撞击。 三、气瓶的验收规定
1、对厂家送来的满瓶,须进行抽样检查,先对抽样气瓶进行编号,再进行过秤,记录气瓶重量;
2、空瓶出厂时,再对抽样瓶进行过秤,记录下空瓶重量; 3、 如发现气体重量达不到合同的重量要求,应立即将抽查结果上报供应部。
四、储存、运输气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气瓶入库前,应严格审核合格票签,做好记录。如无合格票签的,应核实原始记录单,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库储存;
3、气瓶收发应有详细记录,注明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钢瓶编号及领用人等;
4、旋紧瓶冒、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空瓶与满瓶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5、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须分开储存,并在附近设有防毒用具及灭火器材;
6、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7、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须竖直,且与氧气瓶距离大于5米。 五、应急管理
运送、装卸、使用气瓶时要注意安全,应将气瓶安放平稳,严禁相互碰撞,搬运过程中应小心、谨慎,动作应轻巧、缓慢,防止将气瓶震坏或泄漏。若发生气体少量泄漏时,应及时关闭气瓶阀门并将气瓶搬至空旷处。当发生气体大量泄漏或发生火灾、爆炸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领导并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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