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9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ON0MIC RESEARCH GUIDE No.9,2010 Serial No.83 总第83期 ST类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模式的探讨 吴永贺 (正德职业技术学院,南京211000) 摘要:近几年来,中国的许多上市公司通过不同模式的资产重组注入了优质资产,提升了自己的竞争能力。而在 众多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中,*ST类上市公司因为其特殊的处境和迫切的重组愿望,它们资产重组的模式又具有一定 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讨论了*ST类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两种模式,并且引用实例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0.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9—0033—02 引言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经营 范围或经营方式的重大计划实施行为。资产重组也是企业经 营管理者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的 资源、产权或债务进行重新配置与组合,从而使企业内部、外 部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和企业效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从 1995年开始至今,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每年都发生着几十 起 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而在所有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 收购兼并是中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 重组方式。 2.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 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 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后一般出现公司股 东、甚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变动,从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调 整原有公司业务,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的升级 3.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是上市公 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本身 的一部分出售给目标公司而由此获得收益的行为。资产剥离 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作为减少一L-r ̄"公司经营负担、改变上市 *ST类上市公司因为其特殊的处境和它们迫切的重组愿望, 它们的资产重组的模式又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一、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模式 公司经营方向的有力措施,经常被加以使用。 4.资产置换。在中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 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 (二)先进行破产重整,再进行资产重组模式的概念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 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 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 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 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它的实 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 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破产重整与资产重组两者存在许多相同点:(1)目的相 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 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股票。 由于“特别处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缩写是“sT”),因 此这些股票就简称为ST股。按照相关规定,对于*ST类上市 公司如果再亏损一年,其就有暂停上市、或者退市的风险。因 此,对于*ST类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进行重大的经 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转变已经追在眉睫。 纵观近几年*ST类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模式,主要有两 种:(1)一般意义上的资产重组。(2)先进行破产重整,再进行 资产重组。它们两种方式都是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 自救的一种措施。 (一)一般意义上的资产重组模式的概念 般意义上的资产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 同。都是为了清理公司企业的债权债务,为拯救处于困境但 又有希望获得重生的公司与企业。(2)采用的措施相似。公司 与企业的资产重组往往采取国有股、法人股的协议转让,股 权变更,收购兼并等。(3)结果可能相同。通过重组或重整,易 主经营,使公司企业摆脱债务的困扰,重新获得新生。 但是,破产重整上市公司比一般意义上的资产重组具有 许多优点: 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嗣或经营方式的重大计划实施行 为。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约定以及相关法规要求,把上市公 司资产重组分为四大类,即:(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 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4)资产置换。 1.收购兼并。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 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 收稿日期:2010~Ol一18 1.经过破产程序,扫平财务黑洞。在重整期间,上市公司 作者简介:吴永贺(1975一),女,江苏南京人,讲师,从事会计、财务管理研究。 一33— 各类债务的债权人进行申报,使上市公司的债务充分暴 露,降低了重组方的财务风险。即使有部分债权人未申报债 权,在重整后也只需按裁定的清偿率予以清偿,在最大 程度上降低了破产重整上市公司的重组风险。 2.降低了重组成本。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后,一般净资 产为零。而承债式重组中,重组方需要背负上市公司沉重的 债务成本。另外,对于中国大多数*ST类上市公司来说,强烈 的重组预期,使得上市公司股价高企。中国上市公司重组管 理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大大提高了重组成本。但是,对于破产重整的上市公 司,作出的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 各方协商确定。这样,重组方可以较低的成本取得更高比例 的股份,大大降低了重组成本。 (600185)、*ST上航(600591)和*ST唐陶(000856)等。 近年来,尤其是实行了新的《破产法》以来,采取先破产 重整再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明显增多,2008年和2009年度 有*ST新太(600728)、*ST长岭(000561)、*ST九发 (600180)、*ST偏转(000697)、*ST光明(000587)、*ST北生 (6O0556)、*ST夏新(600057)、*ST北亚(600705)、*ST朝华 (000688)、*ST宝硕(600155)、 sT兰宝(000631)等二十余家 上市公司采取了这种方式。而在所有的先破产重整再资产重 组的上市公司中,*ST长岭(000561)具有显著地代表性。 *ST长岭(000561)因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巨额债务无力 偿还,于2006年、2007年连续亏损,并引发债务危机,债权人 纷纷起诉,申请强制执行。鉴于*ST长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2008年,宝鸡市国资委作为*ST长岭第一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提出*ST长岭 重整申请,宝鸡中院于2008年5月裁定批准*ST长岭进行 重整。在重整方案中,*ST长岭对出资益进行了调整。 *ST长岭的全体股东将让渡部分股权给债权人和重组方,其 3.判决为债务重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重组过 程中,部分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采取与主要债权人协商的方 式进行,但与众多的债权人谈判费时费力,且难以保证债权 人不反悔。破产重整中的判决,为债务豁免提供了强有 力的法律保障,也提高了债务重组的效率。 总之,破产重整有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保障,在的 监督下,能够确保公平、公正的兼顾各方利益,故重整成功的 可能性大。在中国,目前采取破产重整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的 上市公司成功的概率是100%。 中,宝鸡市国资委作为*ST长岭的第一大股东,让渡其持有 的全部股份之80%;除宝鸡市国资委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 东,分别让渡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之50%;全体流通股股东分 别让渡其持有的全部股份之10%。让渡的股份将用以向自愿 选择以股份折抵现金方式清偿债务的普通债权人进行清偿。 除普通债权人受偿的股份外,剩余股份由重组方有条件受 让。破产重整后,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ST长岭的重组方陕 二、案例分析 一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军工电子企业,注 册资本112 000万元,主要从事军事电子装备、元器件、原材 料的研制和生产。根据重整计划草案,重组方将按重整计划 提供偿债资金支持,以保证*ST长岭依重整计划按期清偿债 般意义上的资产重组和先进行破产重整,再进行资产 重组的方式都是救企业于危难,挽公司于狂澜的拯救措施。在 当今席卷世界的金融危机冲击下,正确地掌握并有效地运用重 组或重整来保护上市公司,不失是一种应对危机的有效办法。 2009年9月21日,*ST琼花(002002)在经历了前两次 务,同时,将依法注入不低于7亿元的优质净资产及相关业 务,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ST长岭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失败的资产重组后,公布了它的第三次重组方案:计划从塑料 制造“转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根据重组方案,*ST琼花拟向 琼花集团出售全部资产及负债,同时向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江苏省房地产投资有 一三、在 ST类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存在的问题 1.协议转让使得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协议转让是 种简便、快捷和低成本的重组方式。但是,协议转让很容易 使小股东失去选择和参与的机会。在大股东确定的价格下, 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ST琼 花拟将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价1.82亿元出售给现控股股东琼 花集团,并且“人随资产走”,在资产出售的同时,*ST琼花现 即使价格再低,小股东也只有接受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即使 价格再高,小股东也没有以同样价格出售的机会。因此,由于 有全部职工将由琼花集团承接并负责安置。(2)国信集团通过 认购*ST琼花增发的不超过6亿股股票,将旗下预估值为39 交易双方确定价格,价格形成方式往往脱离市场,协议价格 本身同市场价格差距更大,使得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 2.劣质重组大量存在。在*ST类上市公司的重组中,有 些公司的重组有很大的欺骗性,他们重组的目的最重要的是 “保壳”、“借壳”或者“圈钱”,而它们注入上市公司的“优质” 资产并不“优质”。往往陷入:*ST后重组,重组后再 sT, sT 后重组的怪圈。 亿元的国信地产100%股权注入其中,发行价格为6.49元/ 股。增发完成后,国信集团将持有*ST琼花78.24%的股权。 2009年度,采取和*ST琼花(002002)的资产重组方式 一样的上市公司今年还有:*ST国祥(600340)、*ST海星 参考文献: f11李秉祥.中国上市ST公司财务危机的战略重组研究【JJ.管理现代化,2003,(3). f21冯根福,吴林江.中国上市公司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1,(1). 『31赵国忠.特别处理公司财务特征分析【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5). 蒋殿春冲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和融资倾向[J]_世界经济,2003,(7). 『51黄平.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治理效应[J].国有资产管理,2002,(4). 『6]张文魁.中国上市公司重组的特点与问题『J1.中国工业经济,2000,(12). f71张玲,曾志坚.上市公司重组绩效的评价及财务困境预测实证研究管理评论[Jj.管理评论,2003,(5). 『81侯冬玲.上市公司重组问题探究[J].财税与会计,2002,(2). ・-——【责任编辑吴 迪】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