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经营管理策略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负责采购、培训,门店负责销售,并通过企业形象的标准化,经营活动的专业化,管理方式的规范及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实现相对的简单化,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二)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项目合作的三种方式 1、与产权紧密相关的合作方式 自己建造酒店并进行经营管理
以参股、控股或者全资买断的形式进行经营管理 2、与产权部分关联的合作方式 承包经营 租赁经营 合作经营 3、与产权无关的合作方式 全权委托管理 指导性管理 连锁加盟 (三)连锁经营的类型 直营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部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 特许连锁(加盟连锁) 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同时取得使用总部的商标、商号等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直营连锁和特许连锁类型可在总部中相互交叉存在。
(四)连锁经营发展的原则
合理根据形势定位的原则;“某”经济型酒店的定位是中档酒店的连锁,集团化经营,达到定位的差异化和互补性。2.适应宾客、安全舒适的原则;3.规范化、标准化运作的原则;4.规模经济、效益优先的原则。
(五)连锁经营必须具备的要素: 1、统一采购 2、统一培训 3、统一标识
各门店都以统一名称命名,各门店的外部色彩、风格、内部装潢以及服务人员服饰等都是统一的。连锁店的规划、装修设计、广告宣传等都由总部统一制作。 4、统一营销策略
运行总部制定的统一营销策略,可产生较大影响,也可加深宾客对连锁店认识和信任。 5、统一定价
由总部统一定价,各门店价格的调整必须通过总部来决定。 6、统一核算
各门店采取报账制的办法,由总部财务直接与指定银行发生信贷业务。 (六)管理总部与门店的关系
管理总部与门店都是共同负担和享受企业经营损益的利益统一体,总部对各门店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施着人、财、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总部的责任和义务:
1、提出整套的经营思想、战略计划,以及实施程度; 2、在门店加入连锁前,负责可行性调查; 3、人员培训和经营指导;
4、对采购、价格、财务核算、广告、调研、促销等统一管理。 总部可提供的支援:
1、为门店提供全面的经营和管理知识培训; 2、为门店提供开店的业务指导和协助; 3、为门店提供开业后的各种后续服务。 总部的内部管理内容: 1、公司目标;
2、管理结构; 3、管理人员素质; 4、员工流失率
(七)总部收取的费用及营业额、利润预计: 加盟费 这是加盟者为取得特许经营权,在签订合约向总部一次交纳的一笔费用,合约期满或中途退出也不退还。这笔费用一般占加盟者全部投资的5%-10%。
权利金 这是总部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加盟店按期交纳一般为毛利的5%-10%。 其他费用 如市场调查费、门店设计及施工费、开业指导费、专利设备费、广告宣传费、促销公关费、财务业务费等,有的合同还规定绞纳一笔保证金、违约金等,以后可以退还。
(八)特许经营合约的内容:
1、详列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的基本概况。 2、详列加盟者的义务,包括: (1)加盟者必须的资金准备。 (2)加盟者应付出的各项费用。 (3)加盟者必须是加盟店的经营者。
(4)参与总部安排的专业培训,保证百分之百的专业经营管理。 (5)接受总店的经营策略,配合发展。 (6)商业秘密的保守。 3、详列加盟者的权利,包括: (1)加盟店可以得到总部的哪些支援? (2)加盟者在参与计划的过程中得到什么协助? (3)加盟者在处理财务和利润方面是否有自主权? (4)加盟者是否有中止或继续经营的自主权?
(5)加盟者对总店提供支援及服务有不满意时的处理? (6)加盟者是否享有最低利润的保障? 4、详列各种合作条件,例如:
(1)关于选择店址,是否需要双方协议。 (2)关于装修工程的规定。 (3)关于装设各种设备的规定。 (4)关于招募、训练人员的安排。 (5)关于物品的采购。
(6)关于推广宣传的策划及配合。 (7)关于经营、管理的权力分配。 (8)关于继续或中止合约的做法。 5、其他条件,如:
(1)当总部想在附近发展新店时,原来的加盟者是否有优先获得新店的加盟权? (2)签约双方中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通过什么途径进投诉? (九)总部实施特许经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2、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 3、拥有特殊的经营技能; 4、维持总部良好业绩;
5、建立一套高效率的信息物流系统。 (十)制定连锁经营开发计划 1、设置总部组织结构; 2、建立自己的样板店;
3、准备特许经营所需的文件:加盟合约、公开文件、操作手册、培训材料; 4、确定开店战略;
5、宣传推广,征募加盟。 (十一)定立连锁酒店管理制度
完善连锁企业内部各个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各个岗位、各道工序、各项作业的规章制度,并形成文字规范,实现作业系统化和管理手册化
(十二)申请加盟程序 1、递交加盟申请; 2、总部调查分析; 3、签订合同; 4、交纳费用; 5、门店装修; 6、教育培训; 7、开业准备; 8、正式开业。
二、展店的工作规程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输出管理的合作类型
(一)多种合作方式对应输出管理需求
1、全权委托管理:接受项目业主委托对合作项目进行全权管理。管理期内,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作为饭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向饭店提供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预订网络资源和酒店用品供配货资源等,并按营业额和经营利润的商定比率收取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2、开业管理: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负责饭店的开业准备工作和开业后的阶段性管理(具体期限双方商定),并根据饭店的规模、星级及业主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源,收取定额的管理费。
3、顾问管理:接受项目业主委托,在业主经营管理班子的领导下,按照事先商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包括工程建设与装潢布局咨询和开业准备策划等,提供有偿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视顾问咨询范围而定额收费。
4、加盟经营: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接受项目业主的申请,在其经营管理条件达到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品牌经营管理标准的前提下,授予该项目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品牌加盟。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负责监督模式与标准的实施,并按规定收取加盟费。
(二)多角度寻求合作与发展
除输出管理常规类型之外,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以国内省会城市、旅游热点地区和经济发展热点地区为重点,多角度寻求合作与发展机遇,努力扩大输出管理市场的占有率。其形式包括:
1、建立子公司发展机制。即以成熟的管理项目为样板和基地,采取与当地有实力的合作伙伴联手等形式,建立地区性子公司,在投入人力、技术、资金、品牌形象等资源的条件下,以辐射效应向该地区进行输出管理扩张,谋求合作各方多赢格局。
2、资产置换。即以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资产为依托,寻求合作对象进行资产置换,并实施输出管理。 3、其他。如在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总体战略布局下,运用投资、参股(包括技术参股)、购并等集团资产运作形式,扩大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输出管理规模。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全权委托管理酒店工作规程 (一)全权委托管理酒店工作概要
1、派出管理人员实施全权管理
2、派出管理人员负责酒店前台一线,实施部分管理 3、派出管理人员进行协助经营管理 4、派出资深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指导性管理
5、对酒店员工的岗位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6、协助和实施对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策划
7、协助酒店建立管理运行模式和标准,使其自成一体 8、为业主培养一支基本的酒店管理队伍 (二)管理费
按营业额和经营利润的商定比率收取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酒店开业管理工作规程
(一)酒店开业管理工作概要
1、确定酒店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2、制定酒店开业前的各项工作计划 3、员工的招聘和培训
4、制定酒店开业物资的采购计划和预算
5、确定酒店运行的基本模式(包括酒店的员工手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运行表单等)
6、酒店的开荒工作及协助申报预备星级酒店工作 7、酒店的CIS形象以及整体营销的策划指导 8、对酒店开业典礼的策划
(二)管理费
1、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为属下的酒店提供开业管理服务,开业运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开业的酒店支出。
2、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为其它的酒店提供开业管理服务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万元,开业运作所必需的经费由开业的酒店另行支出。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顾问式管理酒店工作规程
(一)顾问式管理酒店的工作概要
业主负责酒店的管理,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根据项目运作和业主需求,派出管理顾问团队,为业主日常经营提供建议和帮助,促进酒店经营目标的实现,并优先享受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的管理资源。
1、在业主的领导和授权下,对与饭店经营有关的人、财、物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参与酒店的年度预算,各项计划指标制定。
3、对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标准和落实、执行情况提供整改建议。 4、根据经营需要,提出更改、添置设备、服务项目等意见。 (二)管理费
收费标准视顾问咨询范围而定额收费。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加盟店工作规程
在遵守有关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加盟制度的基础上,加盟店取得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的特许经营权,并获得品牌内容、技术、人才的全方位经营支持。
连锁化经营是酒店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分散走向集中进行集团连锁化经营管理也是我国酒店业发展的必然之路。让专业的酒店管理公司提供系统的酒店管理技术,利用酒店管理公司的品牌、客源网络能很快提高经济型酒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加盟店的工作概要:
1、向加盟酒店提供或检讨酒店的功能布局和设备设施的配置意见。
2、向加盟酒店提供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的管理规范与模式、知识产权的培训教材等。
3、允许加盟店在管理公司网络内参与联销。
4、对加盟店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使之达到经营技术规范要求等, 加盟酒店享受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系统内的相关优惠待遇。 (二)管理费:
按规定收取加盟费。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加盟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总部与各加盟店的权利与义务,推进总部和各加盟店的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约束
总部及加盟店不受本制度及依本制度制定的其他规定以外的规章约束。 第三条 严守
总部及加盟店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及依本制度制定的其他规定。公司须为各加盟店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章 名称
第四条 名称
在总部的许可下,各加盟店对外名称为“某连锁酒店 店”。
第三章 合作期间及终止
第五条 合作有效期
本合作的有效期自业务开始起,满 年时间。 第六条 续约与解除
合作续延须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前6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合作续延一个新的合作期。但是,如总部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前1个月尚无答复,则合作自动中止。此外,总部有义务提前6个月通知各加盟店解除合同事项。但各加盟店如有本制度第十一章所列行为,可在合作期内解除本合作关系。
第七条 合作终止后处理
合作终止后,各加盟店中止合作进行的营业活动,在30日返还属连锁总部的物品,撤除合作期所作的广告、标志等。
第四章 指导与援助
第 开业前准备
1、各加盟店加盟总部后,总部给予加盟店以业务拓展的指导和各种支援。各加盟店需依据总部的指导进行开业前准备。
2、总部对加盟店的指导和支援由另行的开业前准备指导确定。 3、总部有义务对加盟店进行下列指导: (1)人员培训;
(2)提供各类促销广告宣传;
(3)指导建立总部通行的营业账簿。
第五章 共同义务
第九条 共同义务
为保证各方共享连锁店的利益,总部与各加盟店必须遵守下列共同义务: 1、为体现连锁店企业形象的统一性,各加盟店须对酒店内外重新装修。 2、.实施统一的广告宣传。 3、实施内部统一的布局设计。 4、使用统一的酒店易耗品。
5、人员统一穿着总部各岗位的制服。 6、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 7、酒店外采用风格统一的装饰。 第十条 费用负担
第九条所列的费用由各加盟店负担。
第六章 经营权
第十一条 禁止转让经营权。 各加盟店的经营权禁止转让。
第七章 营业活动
第十二条 营业报告
各加盟店有每月月末向总部汇报当月营业情况的义务,有妥善保管各种营业记录的义务,并有义务接受总部对此的检查和审查。
第十三条 员工
各加盟店有录用员工时需慎重。应将员工名录及时上报总部。
第八章 加盟费
第十四条 加盟费
各加盟店需向总部支付 万元的加盟费。 第十五条 赔偿金
各加盟店因故意或过失对宾客造成的损害,均由各加盟店赔偿。
第九章 债务处理
第十六条 违约处理
如加盟店拒绝支付或部分支付加盟费,或不履行总部规定的其他义务,总部可对其下达限期支付命令,或单方面中止合作关系。
第十章 制约竞争协定
第十七条 销售区域独占
在加盟店销售区域内,各加盟店依合同行使经营权,总部不得在此设立其他加盟店。 第十八 条违约赔偿
如总部不能遵守上条规定,须给予加盟店以赔偿。赔偿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九条 设立分店
在合作期间,加盟店如设置分店,总部有权立即中止合作,并要求加盟店予以偿还。
第十一章 禁止事项
第二十条 在合作期内,各加盟店不能有如下行为: 1、违反店名、标志和商标规定。 2、违反统一的广告宣传规定。 3、擅自调整价格。
4、不经总部同意,进行连锁店内部的竞争。 5、不履行支付义务和加盟费义务。 6、进行违法或有损连锁店声誉的活动。
第十二章 呈报事项
第二十一条 各加盟店如有以下变动,须在 日内向总部做出汇报: 1、经营管理机构人员变动。 2、员工人数增减。
3、加盟店资金发生变化。 4、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某连锁酒店管理总部购并目标企业的分析规范
最佳购并对象是符合购并方企业最佳战略的企业,而不仅是待售企业。 (一)收购作业图
利润目标?
投资回收率目标? 收购
是否 增长率目标? 符合
协作目标? 计划
经营质量?
一般适合 适应性? 性
市场业务地位? 企业的 市场占有率? 市场业 务成就产品及其独有销售特 是否可
价格? 以接受? 分配渠道-质量及信业务市场审定 销售力量-效率及信信息交流有效性
在收购分析中,市场业务审定与财务状况分析相当关键。 (二)饭店状况分析可以分为七个工作板:
1、饭店企业购并宏观环境评估工作板
市场营销环境有三个层次,一是内部环境;二是行业环境;三是宏观环境,它是既不能被影响,也不能被控制。 2、 位置和社区分析工作板
位置和社区分析是一个两步的过程。第一步先出来一个总体形象,它包括社区的资源;第二步是对社区的趋向和他们所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3、 主要竟争对手分析工作板
对社区中分享目标市场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以求本企业在该目标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关键是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优缺点,本企业与之相比的缺点是什么。 4、 老客户分析工作板 5、 潜在客户分析工作板
这是对饭店目标市场的研究。 6、 服务分析工作板
以巩固已有的受欢迎并有利可图的服务项目,二是可以增加新的项目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7、 市场营销计划工作板
以提高市场营销计划的有效性
三、展店评估体系
(一)展店商务条件 1、基本资料: 企 业 概 要 及 销 售 情 况 企 业 性 质 开 业 时 间 企业详细地理环 境 占地面积(m) 管 定 员 总 额 员理 工者 情定 员 总 额 员 况 工 企业年营业收入 企 业 销 客房收入(万元/年)售 情 餐饮收入(万元/年) 况 其它收入(万元/年) 客长包% 散客% 22备 注 使用面积(m) 平均月薪(元)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平均月薪(元)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广告宣传费 出租率% 平均房价 人均消费 上座率% 毛利率% 占总营业收入% 人 均 费 用 会议% 团队% 加入行业业务网络(订房中心或旅行社) 年营业成本% 年营业费用 能源费 修缮费 培训费 其他费用 源 构成 具体合作单位有:
2、接待条件: 种 类 数 量 面 积 门市价 团队 优惠价 会议 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 工艺品 企 业 服 务 设 施 及 收 费 标 准 套房 标准间 单人间 会议室 备 注 客 房 部 分 餐 厅 数 量 部 座 位 分 面积(m2) 商 位置 务 前 中 厅 心 部 商 位置 分 品 部 中餐厅 复印 西餐厅 咖啡厅 大堂吧 打字 代售药品 功 能 传真 代售机票 代售书报 办邮寄 代售火车票 电脑收银 附:建筑结构(照片若干)
3、其他事项: 采 暖 系 锅炉(台) 统 企 业 硬 件 设 施 保 证 系 统 能 源 设 备 厂家 型 号 投入使用日期 燃烧方式 燃油 燃气 燃煤 备 注 运电梯保养 电梯(台) 厂家 型号 负荷 投入使用时间 更新时间 载大修 中修 小修 设 备 中 央 空 调 风 机 盘 管 生 (台) 型 号 投入使用时更新日期 厂家 型号 投入使用日期 更新日期 数量间 活 冷 库 设 备 使用面积 厂 家 投入使用日期 更新日期 服 洗 衣 设 备 投入使用日期 更新日期 干洗水洗甩干机 轧平机 务 机 机 干洗 水洗 甩干 轧干洗 水洗 甩干 轧平 (台) (台) (台) (台) 平 设 有无计算机管理系统 餐厨供燃方式 工作站(台/数) 硬件系统 软件系统 软件更新情况 管道煤气 燃 油 煤气罐 备 通讯设备系统 防火安全系统 电脑操作 人工操作 国际国内长途 中继线数自动报烟感 自动喷淋 电视监控 量 警 电 视 音 乐 系 统 背景音乐 有线电视 闭路电视 卫星接收
(二)展店地理位置及商圈分析图(三公里范围内酒店商圈分析)
(三)基本图片展示(外观、内部设备、总台等)
(四)展店条件评估表
1、 租期(租赁期限以15为标准,不得低于10年,租期越长得分越高)权重比15% 租期 得分 10年 3 12年 6 15年 9 18年 12 20年 15 2、 租金(租金调幅以每年3—2%作为标准,不超过3%,租金调幅越少得分越高)权重比
30% 租金调幅 得分 押金期数 得分 4(含)-3% 6 5个月 2 3(含)-2% 12 4个月 4 2(含)-1% 18 3个月 6 1(含)-0% 24 2个月 8 0% 30 1个月 10 3、 押金期数(以2个月为标准,最高不超过5个月,押金期数越小得分越高)权重比10% 4、 员工人数(以150人为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人,员工人数越少得分越高)权重比10% 员工人数 得分 200 2 180 4 150 6 130 8 100 10 5、免租约期限(免租约期限以3个月为标准,最低不得低于1个月,免租约期越多得分越高)权重比35%
免租期 得分 标准得分 本案例得分
1个月 7 2个月 14 56 3个月 21 4个月 28 5个月或以上 35
(五)竞争对手调查表 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业主: 经理: 临近项目 到达最小时间 商业区 主要雇主 高速公路 飞机场 城郊 购物中心 其他购物区 饭店区 吸引物 大学/学院 医院/医疗机 构 其他 所服务的目标市场 客餐会房 饮 议 目标市 场1 接近性 评 论 可见性 优点 缺点 比较 优点 缺点 目标市 场2 市场营销活动 广告 销售促进 人员推销 公共关系 旅游贸易 评 论 比较 优缺点
(六)立地条件调查表 位 置 和 社 区 分 析 人口特征 人口规模 年龄结构 收入结构 信仰结构 性别结构 职业结构 居住规模结构 多人家庭 交通运输系统和设施 飞机场 高速公路 公共汽车站 其他 吸引游客的景点和娱 乐设施 可进入性 健康设施 医院 医药/牙医中心 家庭看护中心 教育设施 大学 高中 初中 商贸学校 各类培训中心 新闻媒体 报社 趋 势 影 响 广播电台 电视台 新闻人物 (七)营业额预估表 指标体系 客房数 月入住率 房价 预估月营业额 数值
(八)投资评估表 营业费用 人员工资 租金 水电费 广告费 修缮费 管理费 金额
指标体系 金额 预付总成本 平均房价 客房出租率 总营业收入 投资利润率
(九)评价总报告
四、展店合同范本
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 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
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
括家私、装潢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
地,位于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号及一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
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备(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金属物品、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乙方所采用之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食物或饮料销售、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等等。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1)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2)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3)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账。
(4)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5)第8.2条所指定付于乙方之基本管理费。 (6)第7.1条所指定付于乙方之基本管理费。
(7)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8)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9)第5.3.3条所指定由乙方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10)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11)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12)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13)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乙方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4)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1)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2)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3)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4)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5)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6)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7)奖励性管理费。
(8)甲方所得税,固定资产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1)战争、侵略、反叛、、及内战。
(2)以统治者身份所做出的措施、条例和命令。
(3)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4)劳工纠纷。
(5)其他非乙方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乙方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 咖啡厅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甲方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甲方应于六十天内给与乙方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由乙方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乙方将协助甲方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乙方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乙方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甲方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纳入乙方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甲方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乙方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乙方应联同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乙方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甲方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3)包含: ——开业前店长、店长助理、值班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
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甲方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账户,使乙方得以运用。
_______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_______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乙方可控制而发生: (a) 开业延误甲方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账户,使乙方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乙方应送与甲方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甲方,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甲方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账薄。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甲方原因终止,甲方应赔偿乙方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 甲方应负责向乙方赔偿。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甲方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特别提出的是,甲方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乙方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乙方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甲方。
3.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可提供入住并获得营业执照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正式开业日前立即终止,正式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1)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2)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3)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标准服务予客人以后。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甲方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乙方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
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甲方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4.2.1酒店设备 (1)乙方将协助甲方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
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酒店后勤等区域。
(2)乙方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
的主要特征。
(3)甲方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
格给“管理公司”。
(A) 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
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B)规范客房的详图。
(C)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D)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E)适用于市场推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乙方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4.2.2室内设计与装修 (1)乙方将会给予甲方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2)甲方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乙方。 (A)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B)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C)灯光图。
(D)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板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E)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F)选定物件的相片。
(G)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H)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乙方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4.2.3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乙方将会: (1)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甲方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2)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3)为以上(1)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4)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1)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甲方支付。
(2)津贴、报销费用: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甲方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1)甲方对4.3(1)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2)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乙方会提出清单给甲方,甲方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乙方的责任。
5.1 乙方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甲方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乙方只许用酒店作为以乙方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乙方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国家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某”。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许可甲方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某”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某”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乙方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某”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乙方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乙方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甲方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甲方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乙方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乙方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乙方自行完税)乙方应提供给与甲方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 酒店层面的协助
乙方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乙方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乙方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甲方审查,此外,乙方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咖啡厅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乙方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
——按乙方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乙方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乙方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酒店将会被纳入于乙方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乙方须事前做出预算,经甲方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乙方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最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店长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
乙方将会代表甲方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1)一般酒店组织。
(2)人事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乙方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按通常经营方式,乙方长期培训员工。 店长将由乙方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乙方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3)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乙方将有权代表甲方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4)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2)项指定或由乙方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乙方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5)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
营业。
(6)定出采购之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7)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账之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做出安排。
(8)有关酒店经营中,乙方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甲方批准后,可以甲方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9)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10)除甲方对维修责任范围外,乙方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甲方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甲方负责。
(11)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12)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乙方应为甲方之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甲方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账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甲方。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用中文书写。 5.5.3 常年计划
(1)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乙方将要提呈甲方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甲方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乙方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甲方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乙方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2)乙方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乙方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甲方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甲方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乙方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乙方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甲方一份由店长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每年三月底之前,乙方将呈交甲方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甲方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5.5 集团服务及利益
“甲方”将会付还乙方所有由乙方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乙方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乙方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条 甲方的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
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甲方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乙方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账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二,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三,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每一个财政年度乙方应提呈甲方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甲方之财产。 经甲方同意,乙方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账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甲方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乙方应每年呈交甲方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甲方考虑和批准。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乙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乙方批准。甲方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乙方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甲方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筑结构修葺,乙方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如甲方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项要实施之工作,乙方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甲方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甲方,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甲方的账户扣除。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乙方经营和管理。
6.3 甲方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甲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甲方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甲方所得税,固定资产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甲方于收到所有税项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乙方。如甲方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乙方将有权在给予甲方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甲方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甲方之账户扣除。
第7条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附加受保人。
(1) 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2)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3)公众责任险——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4)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5)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6)劳工保险——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7)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8)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9)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乙方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 7.3 在以上保险范围内,甲方与乙方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乙方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 财政项目
8.1 银行账户
乙方须在甲方需要时,即时提供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账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甲方的一切款项,扣除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甲方。乙方将代甲方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账户。上述账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乙方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 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特别账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8.2 乙方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账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乙方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乙方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 %)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乙方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甲方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乙方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甲方,在其总事务处或由甲方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乙方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该等每月付于甲方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账目由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为计算乙方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____年,若乙方在_____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继续经营。
第10条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甲方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乙方。同时,在本合同期限,甲方同意以下:
(1)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2)不参与对乙方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3)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4)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5)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 如甲方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甲方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甲方之账户扣除。 10.2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 合同终止
10.3.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1) 甲方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乙方与甲方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2)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3) 乙方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10.3.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乙方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1) 按照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乙方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2) 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10.3.3 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甲方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甲方及乙方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 特别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甲方将代乙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10.5 继承和转让
如无甲方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乙方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此条款不可阻止甲方和乙方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乙方事前允许,甲方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
不合理地拖延,在乙方书面请求下甲方应随时提交乙方一份甲方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甲方和乙方,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厦门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 双方关系
甲方委任乙方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甲方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甲方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甲方与乙方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乙方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甲方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乙方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甲方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乙方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账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 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乙方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乙方将有责任对甲方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 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条 其他
11.1 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甲方及乙方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记及其它手续
甲方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甲方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11.4 本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经_____批准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日期: 地点:
酒店特许经营合同
立合同书人
甲方: 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特许人甲方向受许人乙方授予,并由乙方接受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和特许经营权,乙方可以以甲方的品牌经营酒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 基本资料
甲方拥有、出租、经营和管理本系统的以“某”为联号的酒店和公司(以下称“某酒店”),并且开发出一套酒店和酒店公司的操作体系(以下简称“特许经营体系”)。
乙方承认甲方对于该特许经营体系以及其该体系现有或将来具有的明显特征拥有独占权益。这些特征包括“某酒店”的名称,包括以任何形式存在、任何设计手段、无论单独还是合并使用的特定“商标”,以及现今业已采用和将来要采用的名称、服务标志、商标、牌名、徽章、口号、徽记、象征物、图案及其他任何与本特许经营体系有关联的特征。乙方在此承认,这些明显特征已获得特定含义,含义表明有关饭店、公司、或类似商号是由某连锁酒店经营或者其允许而经营的。
店名: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商圈范围: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 除不可抗拒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共计20年。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1、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
2、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自动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3、所有自动延长时间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2条 特许权的授予
甲方授予、并由本合同的乙方接受不可转让的许可证,在合同开始和合同终止期间内,在本特许经营体系内,在前述规定的店址经营饭店,须采用“某”作为店名,采用“某”这些特定商标服务标志作为乙方服务标志,用以识别乙方在该店所同样实施的各项服务,也可用做乙方酒店在“某”名义下进行广告和推广所使用的标志。不论何时,如果乙方欲采用类似的其他色彩图形、图案、特征、文字等,都必须随时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3条 甲方义务
1、在每一经营年度内定期评估乙方饭店的经营情况,就该酒店的经营随时向乙方提供咨询。 2、有权随时视察乙方是否坚持标准,是否维护本特许经营体系的标准和声誉,是否完全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操作指南之规定。
3、依据本特许经营体系的惯常做法,免费将乙方列入由甲方所有全国性或地区性某酒店集团目录中,列入某酒店和公司系统的集体广告和促销目录中。
4、随时发行、修订操作手册(本合同中,手册及其修订版指“操作指南”),指南中列明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惯常做法,以及特许经营体系针对酒店管理提出的标准、识别方式、广告和财务方面的规定等。乙方特此声明已得到操作指南。
5、维护“某”这一品牌名称,以防未经授权的酒店和公司可能对它进行仿冒和侵权。 6、在同等条件下使乙方享有与本特许经营体系内其他受许方获得的酒店所需的,由甲方安
排的有关与店面外部标志、经营管理、供给、家具及房间固定设备的采购、租赁和其他安排。乙方承认,在采购安排上,为了获取优惠和降低价格,可以作为上述物品的生产厂家的代表或分销商,履行服务职能。
7、应乙方请求,提供本特许经营体系内其他受许方在同样条件下,以同样的费用得到的以下任一优惠、服务和便利。以在乙方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必须(对以下部门的业务)提供技术支持:(I)前厅、客房服务、及其他经营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方面的服务;(II)维修和工程服务。
8、甲方有义务提供会计核算、索赔服务和劳动人事关系方面的服务。
9、甲方提供集中采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如酒店选址、检验、公用设备的挑选,使乙方获得批量采购的优待,并在采购布草、瓷器、香皂和家具方面帮助乙方增加选择余地。 10、以咨询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内部设计、装修服务和建筑房屋的服务。 11、向乙方提供广告、生意促销和公共关系方面的服务。
第4条 通知
一方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若派人按时送达或按时以挂号信或有效的邮资已付的信函形式送达、有回执,或者各方已按本段要求以彼此互相通知,该通知将被视为已有效发出。格式如下:
致甲(乙)方: 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
第5条 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作为一方,乙方作为另一方,彼此不是且不得视为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关系、也不得视为合伙人或代理人关系。任何一方不得约束或对对方负有义务。乙方的任何活动招致债务不得由甲方或任何个人负担。这里所说的受许方债务可以是受许方酒店自己造成的,由于其经营活动中的基建工程、经营、、处事程序、惯常做法或据称惯常做法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成本、负债、损坏赔偿、索赔、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等等。
第6条 整体协议
一旦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甲方向乙方授予许可证而做出的承诺书中所列任何规定,没有在合同执行期得到履行,且这些规定未经甲方适时签署的书面意见同意取消,则这些规定在本协议执行当中继续有效,仍视为乙方的义务。这一规定,连同乙方为获许可证及甲方承诺书所提出的申请,包含在双方整体协议中,除非有改动或修订的承受方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有任何或修订。乙方向甲方说明,在上面提到的有关申请中向甲方说明的事实未经任何改变。须参看操作指南,操作指南的细则须含在参考意见中。一旦有本特许经营协议条款与操作指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如果出现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力未得实现的情况,或甲方未能要求乙方严格履行义务的情况,以及与合同条款有出入的习惯和做法,都不能取消甲方所提出的要求乙方不折不扣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权利。
第7条 第三方
双方当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不得转移或由对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来履行;除非保护条款有利于第三方,保护条款则由第三方或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来承担履行。
第 补救措施的并用
给予甲方或于本合同有关的补救方案可以并用,其意图不排斥其他任何补救方案,若发生合同条款的违约或有违约危险,甲方可依法有权利得到其他补救方案。
第9条 延续性条款
所有延续性条款、责任和义务及全部赔偿金,都可以在本特许经营合同终止期后或提前中止之后继续有效。
第10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1、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______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中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2、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_______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11条 乙方义务
乙方义务除其他条款外,应本合同条款之规定,乙方必须做到:
1、乙方酒店作为特许经营体系内的酒店来经营。与此相关,必须依照甲方所描述的方式,使用店名“某酒店”这一服务标志和本特许商标的服务标志。在关于本合同和操作指南的授权的乙方酒店的经营和相关设施方面,为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店名或服务标志。
2、以符合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首选方式,对乙方酒店和相关设施进行操作、内部安装、维护和添置设备,以符合本特许经营体系所规定的高品质的服务和道德伦理标准,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习俗,也要做到毫无保留地贯彻包括前述的符合完善的经商和服务的惯常做法来经营和维护。
3、只能向本特许经营系统内的其他酒店推荐住客和顾客。要用尽一切合理手段鼓励游客使用系统内的酒店设施;负责展示所有宣传材料,不仅限于宣传册子和促销材料,它同本经营体系有关;在乙方酒店地址只能允许本特许经营体系和本特许经营公司进行广告和促销活动;按操作指南所列出的条款,采用甲方统一的订房中心的服务。
4、出于必要的原因,乙方须加入同信用卡发行机构签订的所有必要的信用卡协议并接受本特许经营体系内酒店和公司已普遍接受的、用于通常支付目的的全国承认的所有信用卡。
5、本酒店经营中,为使酒店被公众识别,认为是本特许经营体系的一员,为符合与前述条款有关的操作指南中的规定,乙方须将甲方定期确定的、通常为本特许经营系统内酒店使用的“某连锁酒店”这一品牌名称,连同其他明显服务标志、招贴标志、本特许经营系统的文字,以同样尺寸和颜色,同样的组合安排和方式,置于本店客房、公共空间、店内其他公共区域,显示在操作指南规定的各式各样的物品上,以及广告和促销材料中。
6、按照操作指南中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本酒店外部按完整施工程序,竖立、安装和维护甲方为特许经营体系内酒店规定、规划和规范说明细表中描述“某连锁酒店”这一品牌名称以及其他明显特征,以上安排要遵守所适用的法律、裁决、规定和命令,这些外部标志灯光照明时间的时间,要从日落开始,至少到午夜12点。
7、接到甲方书面要求,乙方即刻以一流的方式为乙方酒店及有关设施和多项业务广告,停止使用或继续使用本甲方认定的不利于乙方酒店和特许经营体系的任何广告和宣传活动。
8、乙方确定自己是在甲方赋予许可证情况下,成为乙方酒店的业主和经营者,认定要采用“某酒店”这一品牌和服务标志,采用特色商标这一服务标志,并将它们置入乙方的招贴标志及广告和促销材料中。
9、本合同中的乙方酒店必须由乙方直接经营。
10、任命店长一职问题上,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意见。另外,被甲方视为必要的店长及类似关键员工须在甲方指定岗位上,就本特许经营体系内该酒店的经营方面,接受全面培训,如果没必要让经理或类似关键员工完成上述培训计划,那么这项要求可经甲方允许决定全部或部分取消,但必需要有甲方适时表示书面意见。甲方提供的培训计划对于乙方是免费的。当然乙方要负责培训期间受训人的报酬、住宿、食物和交通费。
11、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设计和室内做任何重大结构性改动。 12、赔偿、维护,使甲方及其继承人和财产受让人不受风险的损害,包括因乙方酒店的建设和经营所导致的或该酒店从事的任何生意导致的及由于酒店的原因引起的酒店的亏损、成本、负债、损坏费,索赔,支出、合理的律师费等,须根据操作指南的要求,由乙方独自完全承担费用,获取并会同被保险人(含甲方和乙方)决定险种和保额。
13、乙方须每月、每季和每年向甲方送交经营报告、损益表、平衡表以及操作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报告,这些报告的形式和方法指定的要求,由有关人员准备,乙方应允许甲方拥有合理检查乙方的账薄和记录。
14、乙方对于酒店有关的抵押权人、信托契约的受托人,房产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应甲方要求,提供与据称违约有关的情况汇报或采取进一步的相应行动。
15、合同期一生效,乙方就须自行购入或升级操作指南中指定或甲方指定和同意使用的计算机终端设备,以使乙方能利用甲方的订房服务。在本合同期内计算机的正常的维护,以及所使用的电话线须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负担。
16、不得以租赁、许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在本合同乙方酒店所处内实施或允许或赌场式经营活动。
第12条 由甲方提出中止合同的规定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或操作指南的任何条款,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继续违反时间连续过20天以上,或当发布命令、判决或裁决,以其理由充分的审判决定判定乙方破产或无力偿债或同意让乙方提出重组要求,或者判决由债权人安排,或者如果当乙方将酒店转让给债权人,或者指定一破产财产管理人、受托人、清算人来处理乙方酒店事宜,或者上述命令、判决、法令、裁决或委派做出的30天内(甲方)未接到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保证书,则甲方不必进一步请求和通知,即可宣布本特许经营许可证中止。乙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即行中止,该中止不免除乙方在其他方面所承担的采取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乙方同意,在上述命令、判决、法令、裁决或委派做出后的10天内通知甲方。
第13条 乙方在中止合同问题上的义务
不论什么原因,本合同一旦中止,乙方应立即不再将自己当作公众心目中的经许可从事经营的、以“某”命名的酒店,不得再使用原有店名、商标、服务标志、招贴标志、各种形式的广告以及不得使用其他能表明该酒店是作为本特许经营体系而经营的所有表示方法,不再使用“某”酒店的明显标识物,不再使用内外部招贴标志、文具、经营设备、供应品、宣传手册及其他任何促销材料。若乙方未能在合同中止的30天内做出应有的变动,甲方有权进入该酒店处所,而且将不会被法庭以私闯他人私人房产为由判为有罪,自行或责成他人强行做出变动,费用由乙方承担,见票即付;甲方有权利依指令获得损害赔偿金和补偿,或有权依法公平获得补偿。
第14条 对乙方的
乙方只要本合同完全生效,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乙方饭店以外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从事酒店或相关行业。
第15条 继承人和受让人
1、乙方的转让行为。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将本合同转让,条件是该转让合同并没有免除甲方的义务。
2、乙方的出售租赁和转让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或出租此合同的任何部分(习惯上按照分租和许可证协议范围内的酒店内商务空间除外),也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利益转让。若乙方真的已经收到有诚意的书面发盘,要求购入或承租该酒店,而且乙方由于此发盘的条款,非常乐意将该酒店出售或出租给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乙方应将有关的书面通知交给甲方,其中列明意向中的买主或承租人的姓名和真实全面身份;包括告知该买主和承租人代表的投资股东、合伙人利益或物业利益的名字和地址;列明售出价或出租价,以及出售或出租的全部条件;还要列明与甲方的要求有关的、乙方能够凭合理理由获得的任何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上述书面通知后的60天内,必须以书面通知给乙方的形式,正式做出选择其中的一个。
甲方以乙方呈给甲方的书面通知中列明的售价或出租价以及该通知中列明的同样条件购买或承租该酒店;或责成其指派方去购买或承租。
一旦甲方已做出选择由本人或指使指派方按前面的条件购买或承租该酒店、乙方同甲方应随即按上述售价、租价或条件签订买卖或租赁协议,并按上述条件完成交易。
3、乙方同意,不迟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乙方独自负担, 按完整操作程序,按甲方为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规定的方法和规格,竖立、安装和维护设于乙方酒店地址的一处大型建筑标志,采用上述方法和规格写明“某酒店”这一名称和其他明显标志。除非有乙方合理控制力以外的情形的延误。
4、该酒店的建筑工程的开工时期不得迟于___________,竣工日期不得迟于前述条款的规定,并且为了符合甲方前述的标准,本许可证的授予,以及乙方得到的以“某”的名义进行对该酒店进行经营的权利,应明白无误地取决于乙方是如何对该酒店进行建设、完工和装备的,也应取决于乙方是否达到甲方在承诺中提出的要求。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要求将酒店竣工或未能达到该承诺书的要求或未能按前述中列明的截止日期前开始本酒店的经营,则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的形式中止本合同。一旦中止,乙方的所有权利即行中止,而甲方将留置乙方已付款项,作为损失之用,而不是惩罚金。
第16条 开业筹备事项
1、该店开业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2、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地板、安全玻璃门、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于该店开业前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
第17条 争议的解决
1、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原审批机构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第1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一式四份)。
2、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文件包括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管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饭店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二零零 年 月 日
酒店开业管理合同
本合同双方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开展 酒店的经营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同意本
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就 酒店开业管理订立合同如下:
第二条 酒店开业前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乙方甲方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甲方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甲方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乙方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乙方应联同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的牌照和准许证。
第三条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由乙方于不迟于开业前三个月呈交甲方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甲方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乙方规定的银行账户,和使乙方得以运用。
______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______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乙方可控制而发生: (a) 开业延误甲方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账户,使乙方得以运用。
第四条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甲方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特别提出的是,甲方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乙方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乙方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甲方。
第五条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并获得经营许可证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六条。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第六条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标准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 乙方应收之基本开业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部分开业之日存50%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于正式开业之日存剩余的50%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经_____批准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
日期: 地点:
酒店接受见习合同
订立合同各方:
见习单位:____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见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员工: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开辟人才培养的渠道,加速智力开发,保证见习人员的质量,明确见习各方的责任,为酒店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丙方的见习内容,应该要符合乙方对丙方的要求,不得随意降低对丙方
的要求。
第二条 甲方如发现丙方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办法。
第三条 乙方承担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的见习费人民币___________。丙方的费用,乙方应于员工实习报到时直接汇到甲方,或由丙方带现金交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按规定发给丙方工资(标准工资加地区生活费补贴,不发奖金)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规定每天补助丙方生活费__元(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费和代伙费。丙方节假日回家的来回路费,乙方按规定给予报销。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离甲方两公里以上,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按月发给交通费补贴。
第五条 乙方要加强对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经常了解丙方的见习状况,如发现丙方有问题,应及时配合甲方处理。
第六条 丙方见习结束,必须到乙方单位工作,一般在______年内不得调出调离乙方单位。丙方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调出,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丙方如实习结束后不回乙方单位工作,或回乙方单位工作不到__年要求调离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丙方在实习期间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和工资。
第七条 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和乙方的教育和管理,努力工作,遵纪守法。丙方如违反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处理。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见习期满结业后自行失效。
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上级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某酒店管理公司(甲方):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职务: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丙方:_______(盖章)
_____ 学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酒店咨询管理合同
咨询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 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____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其他: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验收、评价方法:
咨询报告达到本合同第一项所列的要求,采用方验收,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 评价方法: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________ 元。
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____ 元,由____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 种方式):
①一次支付:________ 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 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____ 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____ 条约定,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额如下: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________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起诉。
九、其他(含中介方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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