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X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路基开挖及路面混凝土 开挖队 时 间 交底地点 交底内容:路基开挖及路面混凝土施工技术交底 一、技术方面 1、路基开挖 路基土方开挖采用1.2m3挖掘机及3m3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施工,人工配合削坡。 路基石方开挖方案一,预留保护层后,采用小梯段松动爆破开挖。利用露天钻造孔、毫秒微差起爆网络爆破,1.2m3液压挖掘机配合自卸汽车运碴。坡面保护层采用预裂或光面爆破,路床保护层采用人工手风钻小药量爆破。 路基石方开挖方案二,采用液压破碎锤进行开挖,反铲配合装载机装车运输至指定渣场。 对挖方料进行利用或弃方处理,运送到指定地点。弃碴场必须认真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妥善整治处理,保持面层整齐、稳定,排水畅通。 在山体半开挖或全开挖段落,开挖坡比要求土质边坡不得小于1:0.75,石质边坡不得小于1:0.3,路基两侧设置排水沟。 在L2#临时路的第一段坡道下游侧邻近地方中心小学,为安全考虑,在此段道路下方设置安全缓冲沟及防冲墙。 防冲沟采用反铲开挖,沟深约1~1.5m,宽约3m左右。利用开挖出来的渣料在沟的靠河侧堆筑防冲墙,防冲墙高约1.5m,如图3.1。 2、路基填筑 路基填筑采用推土机(挖掘机)将地势较高的土转运到低洼区,作为新筑路基的料源,用震动碾分层碾压密实,对于死角部位予以人工夯实,压实后人工整平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 3、 路基整修 路基整修在便道施工陆续完毕、所有排水构造物完成并回填之后进行。边坡受雨水冲刷形成小冲沟时,应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仔细夯实。 便道施工完毕后,人工挖水沟,水沟底设置2%的排水坡,将路基水引至其他排水沟中。 4、路面施工 4.1 泥结石路面 泥结碎石采用场拌现场摊平的施工方法,泥结碎石层厚度为20cm。用振动压路机碾压平整。 1、拌合整平 将碎石和土分层摊铺拌和,拌和一遍后,随拌随洒水,翻拌均匀,装载机装自卸车运到指定地点,人工配合挖机铺料整平。卸料注意避免集料分离,整平之前注意高程检测。 2、碾压 挖掘机摊铺平整的同时,对路肩进行初步压实,保证压路机进行碾压时,压到路肩而不致滑坡。 碾压顺序按先两侧后中间,先静压、后弱振、再强振的操作程序进行碾压。压路机的最大碾压行驶速度不超过4km/h。各区段交接处,互相重叠压实,纵向搭接长度不小于2m,沿线路纵向行与行之间压实重叠不小于40cm,上下两层填筑接头错开不小于3.0m。 4.2 混凝土路面 4.2.1 级配碎石底基层施工方法 路基经监理验收合格后,采用集中拌合法按照设计级配要求生产混合料级配碎石,用15t自卸汽车装运至现场路段,220HP推土机初平,平地机精平。碎石料经摊铺平整后,立即在全宽范围内采用18t振动碾进行碾压(第一遍不加振动),每趟重叠1/2轮宽,碾压由外侧向中心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混合料质量,要求拌合均匀,含水量适当,无粗细颗粒离析现象,碾压过程中严禁压路机在已压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 4.2.2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方法 1、拌和与运输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拌合采用集中拌合法。利用本工程的拌合系统拌制级配碎石混合料,用15t自卸汽车均匀装载合格混合料至现场,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加覆盖以防水份蒸发。 2、摊铺和整型 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人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率宜高于最佳含水率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分损失。 3、碾压 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掉头和紧急制动,以保证水泥稳定土层表面不受破坏。 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初凝时间,按试验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 4、养生与其它 碾压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养生。养生时间不应少于7d。养生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覆土工布、草袋、砂后洒水或洒透层油或封层等。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将车速在30km/h以下,禁止重型车辆通行。 4.2.3 水泥混凝土面板 在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基层上,铺筑水泥混凝土面板。它包括提供所需的设备、人工和材料,以及施工、养护、试验、检测等全部作业。 1、粗细集料采用自行加工与就近购买两种方式,所用的粗细集料的技术指标保证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2、配合比设计 在水泥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借鉴同类道路及相同或相似材料的施工经验,按下面步三个骤进行设计: (1)普通混凝土路面的配合比设计在兼顾经济性的同时应满足弯拉强度、工作性、耐久性等三项技术要求。三项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路面混凝土满足耐久性要求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规定。 (3)外加剂的掺量应由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在夏季高温下施工时,混凝土拌和物的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小于3h时应采取缓凝或保塑措施;低温和负温施工时的终凝后时间不得大于10h,大于10h时,应采取必要的促凝或早强措施。 (4)水泥混凝土路面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参数的计算和配合比计算及配合比调整等均按《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3、至少在用于工程之前28d,将计划用于铺筑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各层材料,按上述设计的配合比进行试拌,以检验混凝土配合比的合理性,并报监理人审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配合比一经确定不得随意修改,但当料源发生变化时,配合比应进行适当调整。必要时,对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 4、模板安装 模板采用钢模板。钢模板应保证无缺损,有足够的刚度,内侧和顶、底面均保证光结、平整、顺直,局部变形不得大于3mm。振捣时模板横向最大挠曲应小于4mm,高度与混凝土路面板厚度一致,误差不超过±2mm。纵缝模板平缝的拉杆穿孔眼位应准确,企口缝其企口部或凹槽的长度误差满足设计要求。模板周转使用前,应对前次拆下的模板进行检验,如有损坏变形,应修理达到要求后才能使用。 立模前应检测基层的顶面标高和路拱横坡以及基层表层有否磨损坡坏等,否则应整修基层至符合要求才可立模铺筑混凝土。立模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误差应严于混凝土路面板质量验收的容许误差。立模应支立稳固,接头严密平顺。模板的接头以及与甚层接触处不得漏浆。模板在浇筑混凝土前遍涂脱模剂。 5、拌制运输 混凝土拌制由ZSH40拌和站统一搅拌,混凝土搅拌车运输至施工现场。 6、浇筑振捣收面 浇筑前先对工作面进行清洁、挂线,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浇筑采用搅拌车放料通过溜槽直接入仓的作业方式,人工平仓、振捣;振捣标准至混凝土表面无气泡溢出、混凝土不再下沉且表面泛浆为止;初平采用往复式滚筒进行赶浆、提浆,再用3~5m刮尺,在纵、横两个方向进行精平,最后进行人工抹刀抹平。在初凝后再采用旋转抹面机密实精平饰面两遍 面板整平及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往复式整平滚筒前的混凝土堆积物应涌向横坡高的一侧,保证路面横坡高端有足够的料找平。 (2)及时清理因整平推挤到路面边缘的余料,以保证整平精度和整平机械在轨道上的作业行驶。 (3)轨道摊铺机上宜配备纵向或斜向抹平板。纵向抹平板随轨道摊铺机作业行进可左右贴表面滑动并完成表面修整;斜向修整抹平板作业时,抹平板沿斜向左右滑动,同时随机身行进,完成表面修整。 也可。刮尺、刮板、抹面机、饰面的最迟时间不得迟于表311-9规定的铺筑完毕允许最长时间。 7、养生 混凝土路面铺筑完成并终凝后即开始养生,可选用湿法养生、喷洒成膜材料养生、敷塑料薄膜等方法。其养生时间通常为,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约为14d,使用早强水泥时约为2d。在养生初期,为减少水分蒸发,避免阳光照射,防风吹和暴雨等,可以用活动的三角形罩棚将混凝土板全部遮起来。 湿法养生宜用草袋(帘)等,在混凝土终凝后覆盖于板的表面,每天均匀洒水,保持潮湿状态,但注意洒水时不能有水流冲刷。在昼夜温差大的地区,混凝土板浇筑3d 内应采取保温措施,防止混凝土板产生收缩裂缝。 二、安全方面 1、防洪措施 在汛期期间,项目部成立以生产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防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疏通排水和抢险,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1)成立水文气象监测组,负责每天向当地气象局、防办等有关部门取得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气象水情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防洪工作的决策、实施提供充分依据。 (2)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及防洪排水设施。 (3)成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组建防洪抢险突击队,配置必须的抢险器材、设备。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4)健全通讯系统,保证汛期通讯系统与外界之间联络畅通,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雨季来临时,对水泥、油库等要进行重点加固并做好防潮处理。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2)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施工期间要特别地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配备护林人员,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5)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要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6)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7)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派专人24小时轮班看守,防止生活物品、材料被盗及其它事故的发生。 3、交通安全措施 (1)加强设备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出勤的运输设备车况良好。 (2)合理布置施工道路,保证路面宽度设置专门的作业队进行道路维护,保证路况完好。 (3)设置醒目的交通标识牌,专人负责交通指挥,合理分流车辆,避免道路拥塞。 (4)做好雨季道路加固、路面硬化工作,避免因道路塌陷、湿滑发生安全事故。 (5)各类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6)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7)装料时将车辆停稳并制动。 (8)运输车输文明行驶,不抢道、不违章,施工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0km/h。 (9)不得酒后开车,严禁上班时间饮酒。 (10)配齐操作、保养人员,确保不打疲劳战,杜绝因疲劳连续工作造成安全事故。 4、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制定安全管理细则和火工用品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2)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现场核对和检查后,进行爆破设计。 (3)与当地门取得联系,并审查批准爆破设计方案。 (4)在发包人指定地点,定时、定量取用,不在施工现场设库存放炸药。炸药、雷管和油料的运输方式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5)爆破施工时,指派有爆破经验的安全员专项负责,并按以下要点操作: ① 爆破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存放和专人保管看守。 ② 严格领取爆破材料的手续和监检手段。 ③ 已装置炸药的炮孔必须按规定长度堵塞,并保证堵塞质量。 ④ 对瞎炮严格按爆破规程处理。 ⑤ 爆破时人员撤离安全区,对危险区进行警戒,严禁人、车辆进入。 ⑥ 对实施电起爆的作业区,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大气对邻近电气设备放电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 ⑦ 每次爆破前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6)在爆破警戒线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警戒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袖标。 (7)爆破完成安全检查无误后,方可开通道路。 5、边坡安全防护措施 (1)本标段边坡开挖高度较大,施工期间为确保施工安全,边坡采用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进行支护,在边坡架设施工安全防护网等安全措施。 (2)土质边坡或全、强风化岩体边坡先进行系统支护,再进行下部开挖。 (3)施工过程中,对公路部分路段设置拦渣埂、防护网拦渣,防止爆破、开挖等石渣落入江中。 (4)所有暴露的岩石边坡根据需要进行喷锚处理。岸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 (5)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弧石、崩塌体等,应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山坡上所有危石及不稳定岩体均应撬挖排除,如少量岩块撬挖有困难,可用浅孔微量炸药爆破。 (6)对有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 (7)对所有出露的优势断层(破碎带)均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 (8)机械设备在高、陡边坡和道路较陡的部位作业时,安排专人指挥。 (9)加强安全巡视检查和安全监测,对不安全因数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隧道开挖安全措施 (1)在地下工程开挖前,按合同要求,项目部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的规定,编制隧道施工措施计划中,制定隧道开挖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人审批。 (2)全面掌握本工程隧道地质条件,按施工图纸、监理人指示和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进行本工程隧道的开挖施工。 (3)严格按照监理人批准的隧道开挖程序进行施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时,充分论证其对围岩稳定的影响,报监理人审批后才能实施。 (4)针对本包工程隧道特点,制定通风措施报监理人批准后实施。确保隧道施工通风、散烟设施齐备完好,监测仪器到位,同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给监理人。 (5)洞室内电、风、水、管线布置符合安全规定要求。采用标识清晰,保持足够照明,照明用电采用安全电压。 (6)在爆破后和出渣前,清撬所有开挖面上残留的危石碎块,确保进入洞内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已开挖洞段的围岩稳定情况,清撬可能塌落的松动岩块。 (7)对地下工程的排水,制定具体措施,并报监理人审批后实施。若在施工中发现地下水涌水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的引、排、截、堵等紧急措施控制涌水,做好人员、设施、设备、物资的撤离和保护,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7、混凝土施工安全措施 (1)模板架立、安拆过程中,设置专人监护,高空吊装模板时,底部严禁人员通行及作业,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看护模板,随时观测模板的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较重的操作机具、工具等,严禁放在模板、排架的平台上,以防止增加荷载,影响安全,较轻的机具放置时,必须设置安全绳,不用时挂系好,以防止机具工具堕落,造成人员伤害。 (4)脚手、跳板的木板,竹跳均应绑扎紧固,严禁随意搁放。 (5)浇筑设备用电,按用电规范配置接线盘、接线板、设置漏电保护器,雨季施工时,加强线路、设备检测,防止漏电事故。 (6)仓面用高压风、高压水及泵机、泵车作业时,操作人员配置相应防护设施,检修修理管道阀门时,切断水源、风源、关闭压浆机械设备。 (7)仓面作业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卸料摊铺、振捣、钻孔的操作人员均应进行专门培训,施工过程中,设置专职安全员,防止设备安全事故。 (8)超过2m的高处作业时,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8、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前,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 (2)高空作业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对高空作业的脚手架进行专门设计、审批,按设计图纸搭设,使用前由安全部门组织技术部门、施工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及时清除冰雪,并对防护措施逐一检查、修缮。 (5)高空作业中,周围的临空、临边、沟道、孔口设置防护栏或安全网等,并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其安全可靠性及扶梯、爬梯、作业平台的牢固性。 (6)高处作业所用材料按规定堆放平稳,不妨碍作业,并采取防止坠落的措施。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不使用抛掷方法传递。 (7)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凡经医师诊断为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癫痫以及其它不适宜高处作业及登高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不安排其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9、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1)起重机械经过起重机检验机构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由国家授权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起重作业前,由起重机司机对起重机性能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由起重工对起重作业索具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进行起重作业。 (3)吊装前对各种起吊工具(钢丝绳、滑轮、卡环、绳夹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裂纹、破损、缺陷等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禁止使用,确认起吊物重量,禁止起重机械超铭牌使用。起吊物件前,检查各捆绑点是否可靠,在棱角处加衬垫。 (4)吊装过程中,设置警戒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作业场地周围如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采取必要可靠的隔离措施,以保证操作人员和机具、设备的安全。 (5)起吊重物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5cm左右,由起重工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然后再继续提升。 (6)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用吊笼或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7)起重机进行抬吊时,用异种型号起重机时,每台起重机所承担的荷重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的75%,用同种型号起重机时,每台起重机所承担的荷重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的80%,并设专人指挥。 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大风、大雨、大雾天气下,禁止从事大件吊装作业。 10、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等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2)线路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3)非专职电气值班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5)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有良好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6)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护装置。 (7)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8)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有当班人员进行外表检查。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试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11、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措施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除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外,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必要时可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监测表”。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标牌的配挂情况; (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及可靠程度; (5)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交底记录; (6)设备的安全装置、附件及用电设备的绝缘保护性能情况和完好程度; (7)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12、隐患整改措施 (1)项目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对重大隐患项目应填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通知书》(F452-2)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整改项目完成后应填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情况复查验证意见书》,送交安全部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复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安全部门有权勒令其停工。 (2)限于技术条件和物资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视危险程度采用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定人定期对事故隐患进行监视,必要时进行监测,并收集相关资料,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3)事故隐患的整改,坚持“三定四不推”原则,在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所需的资金、物资、器材,并及时到位。 13、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一般性事故(包括机电、火灾、交通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由项目部负责调查处理,并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2)施工现场发生的重伤以上事故(包括重大机电、火灾、交通事故),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调查与处理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和《生产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 14、安全生产奖励措施 项目部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以及发包人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本合同工程实施中,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及事故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15、员工职业健康保证管理措施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企业承担的义务,按照“统一领导、逐级负责、专业管理、行政监察、群众监督”的原则。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设置“职业病防止所”专职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相关只能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三同时”工作,并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1)现场管理 项目部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必须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有关事项。 在有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的作业岗位,要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还要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 (2)职业病防护设备的安装及维护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安装有效的防护设备,并派专人对防护措施按《设施设备运行控制程序》文件的规定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转。 (3)定期检测 职防所对工作场所按《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两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及时向用人单位报送“有害因素测定结果通知单”。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和国家规定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 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项目部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经过治理仍暂时难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时,用人单位要向作业员工放发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规定执行。 (5)危害告知及卫生培训 项目部在员工进入施工区时,必须将工作工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员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工作应按《培训实施程序》 的规定进行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