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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取职称及资格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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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取职称及资格奖励办法

关于在岗员工考取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的 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取得职称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管理工作,促进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评或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要从提高自身素质,结合本职工作需要,确定与本岗位工作内容匹配、衔接的职称、资格系列,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2. 凡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将相关证书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届时,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名员工的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进行测评。如通过测评并被正式聘用,才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技术津贴。

3. 参加与职称、资格考试培训相关的学习,需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因参加培训学习不能正常上班的按事假处理(由集团或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除外)。

4. 学习及考试期间的学杂费、报名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5.为鼓励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努力提高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集团将对在岗员工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考试或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资格的人员实行如下奖励:

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取得中级技术职称、技师的,一次性奖励400元;取得高级技术职称、高级技师的,一次性奖励600元。

6.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各下属公司、分厂、

独立核算部门参照执行。

7. 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1年5月19日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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