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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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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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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修订版) 二○一一年十二月 目录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

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 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

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 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 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

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 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

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4) 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0) 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 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 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 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1)

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 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 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试行)的通知》(国

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

1.1.1 根据工作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要定期督查风险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1.1对于开关柜类设备的检修、预试或验收,针对其带电点与作业围绝缘距离短的特点,不管有无物理隔离措施,均应加强风险分析与预控。

1.1.1.2对于隔离开关的就地操作,应做好支柱绝缘子断裂的风险分析与预控,监护人员应严格监视隔离开关动作情况,操作人员应视情况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1.1.1.3 对于高空作业,应做好各个环节风险分析与预控,特别是防静电感应和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

1.1.1.4 对于业扩报装工作,认真做好施工、验收、接电等各 个环节的风险辨识与预控,严格履行正常验收程序,严禁单人工作、不验电、不采取安全措施以及强制解锁、擅自操作客户设备等行为。

1.1.2 在作业现场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宜设立安全警示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风险辨识等培训、考试,使其熟练掌握有关规定、风险因素、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风险辨识的能力和水平。

1.2.2 对于实习人员、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并应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禁止指派实习人员、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单独工作。

1.2.3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安全文化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风险防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

1.3.1 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严格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书,严禁层层转包或分包,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

1.3.2 监督检查分包商在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配置和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具的定期检验、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1.3.3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对承包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管理

1.4.1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1.4.2 加强现场的安全设施管理,应及时完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性能和功能满足相关规定、规程和标准。

1.5 设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1.5.1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应认真吸取人身伤亡事故教训,并按照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及时改进和完善安全设施及设备安全防护措

施设计。

1.5.2 施工图设计时,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容,编写《强制性标准执行表》,突出说明安全防护措施设计。

1.6 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1.6.1 强化工程分包全过程动态管理。施工企业要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要做好核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动态考核工作,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6.2 抓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及特殊作业技术方案评审制度,施工安全方案的变更调整要履行重新审批程序。施工单位要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等安全技术措施。

1.6.3 严格执行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执行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资格审查制度,审查上岗证件的有效性。施工单位要加强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强调工作负责人不得使用非合格专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要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严肃特种作业行为规。

1.6.4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要重点落实对老旧机械、分包单位机械、外租机械的管理要求,掌握大型施工机械工作状态信息,监理单位要严格现场准入审核。施工企业要落实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

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按规流程开展作业。 1.7 加强运行安全管理

1.7.1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并按要求规填写两票容,确保安全措施全面,风险分析到位。

1.7.2 强化缺陷设备监测、巡视制度,在恶劣天气、设备危急缺陷情况下开展巡检、巡视等高风险工作,应采取措施防止雷击、中毒、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为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应认真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等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2.1 电源

2.1.1 设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2.1.1.1 合理规划电源接入点。受端系统应具有多个方向的多条受电通道,电源点应合理分散接入,每个独立输电通道的输送电力不宜超过受端系统最大负荷的10%-15%,并保证失去任一通道时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受端系统可靠供电。

2.1.1.2发电厂宜根据布局、装机容量以及所起的作用,接入相应电压等级,并综合考虑地区受电需求、动态无功支撑需求、相关政策等的影响。

2.1.1.3发电厂的升压站不应作为系统枢纽站,也不应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1.1.4开展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之前,应完成“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相关研究。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2.1.2 基建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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