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边坡施工监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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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项目概况 二, 高边坡工程特点 三, 高边坡施工监理 四、 高坡安全监测
五, 高边坡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六, 监督工作方法和控制措施
一、项目概况
南宁中华-圆湖立交工程(市政部分),涉及高边坡开挖路段为圆湖路K0+700~K1+220,坡顶至设计路面高度5~14米,设计斜率比为 1:2。
本工程深基坑边坡暂时处于稳定状态,但开挖后边坡将处于不稳定状态。桩板式挡土墙和重力式挡土墙是为支撑而设计的。具体部分如下:
元湖路K0+700~K0+994左侧;望洲路K0+448~K0+550左侧、K0+385~K0+410、K0+466~K0+550右侧设置桩板挡墙。
元湖路
K1+092~K1+138、K1+185~K1+200
左、
K0+840~K0+990、K1+160~K1+220右;中华-望州路K0+300~K0+ 340左侧路段设计有重力挡土墙。
2 高边坡工程特点
2.1。高边坡施工工程量大,工期长。场地位于南宁市人民公园东侧。第三系泥岩、粉砂岩等。通过钻探发现,场地内的岩土层主要为第四系冲积和边坡残留成因的黏土、砂土和圆形砾石,下伏第三系泥岩和粉砂岩。根据场地地貌单元、岩土成因类型、风化程度及其物理力学特征,将场地内的岩土层分为9个主层和3个副层。岩土层自上而下依次为:填土层、坡积层、冲洪积层、残积层、基岩。开挖边坡均为高堑高边坡。工程土坡高度大于10m。边坡高度因素对边坡的稳定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发掘难度大,必须先组织起来。建设,力求安全、进步、质量的矛盾统一。
2.2.做好施工安全监控是确保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
监测测量是高边坡支护的重要环节和先进手段,应作为过程纳入施工组织,贯穿施工全过程。因此,对施工组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强信息化手段建设,实现动态设计、动态施工和信息监测反馈一体化。
2.4.施工面临雨季,需多加应对
高边坡支护受雨季和恶劣天气影响较大。除了加强测量和监测外,还必须结合开挖过程采取排水措施,以及防止坡面和坡顶雨水侵蚀的措施,以及加强坡脚的措施。
3、高边坡施工监理
3.1 高边坡路基土方开挖监理 3.1.1 开挖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在高路基边坡开挖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在开工前检查承包商的准备工作。
(1) 审查承包商的质量自检体系
1) 检查承包商质量自检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2) 检查承包人工用地的实验室功能和检测设备的规格、品种、数量和质量是否能够满足正常施工期和施工高峰期的质量自检需要;
3) 检查承包商实验室的质量自检计量系统是否准确可靠,是否通过了上级质量部门的验证和认证。
(2) 施工勘察监理
1) 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与承包商一起对桩基进行重新测量,其内容包括重新测量线材、中心线、找平基准点。复测精度应符合要求。当检查比对发现设计单位交出的控制点丢桩或重测精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时,提出处理方案; 2) 根据适当的密度对承包商补充的密实线点和密实基准点进行审核,确保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相邻的线点可以互相看到; 3) 检查和校对横截面。应在加桩处补充横截面;
4) 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规定,对承包商修复的线路中心桩和路基施工放样进行校对。
(3) 来料工程机械的检验和批准
承包人应当对进场的工程机械的规格、型号、设备数量、作业质量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机械一一进行检验,符合合同要求的,方可批准施工。 (4) 批准启动申请
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到位,报检手续办妥后,承包人填写《工程开工申请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同意后,方可下达开工指令。在施工开始之前。 3.1.2 开挖路基监督控制
(1) 至少在路基开挖前28天,承包商应将详细的边坡开挖施工方案(包括开挖过程中的剖面图和相关测量数据)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否则不得开挖。
(2) 督促承包方在开挖前清理场地,并将弃土运至指定地点。弃土场
位置、堆放形式或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不少于14天变更方案。报业主、监理工程师批准;
(3)要求承包商在正式开挖前制定详细的高边坡开挖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4) 督促承包商在土石方路堑开挖施工中对高、深、长开挖段采用水平和垂直混合开挖。
(5) 按设计要求检查承包商开挖的路基的横截面和坡度。挖掘顺序是从上到下。不得随意开挖、超挖、欠挖。因开挖方法不当导致边坡失稳或坍塌;
(6) 检查承包商开挖路基边坡的修整情况。遇到开挖路段边坡过高或工程地质条件恶劣时,督促承包商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程;
(7)在地下水丰富的断面,如需清除难以冷却压实的土壤或E0值低的土基,应要求承包商注意平槽底面,更换时设置渗水沟,将地下水引出路面。然后分层回填压实;在路堑、路基范围内,超挖至路基顶面以下80cm,报监理处批准更换填筑;路基开挖中挖出的不适宜材料,经监察办批准,应当按弃置方要求处理。
(8)路基开挖至完工段后,如仍有不适用材料,按变更程序办理。 3.1.3 施工监理注意事项
(一)高陡坡施工承包商的检查和监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2)边坡开挖过程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 开挖作业应与船运工作面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 弃土下道路及滚石危险范围内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在工作边坡下通行。
5)斜坡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除松散的土石,严禁在危石顶部作业,休息和存放设备。 3.1.4 监管检查点设置
(一)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放样进行审查; (2)每级边坡开挖完成后,检查边坡标高、宽度、坡度; 3.2.笔记
(1)为督促承包商开挖防护墙基础,应根据土质、湿度和开挖深度对安全坡进行防护,否则应设置相应的墙体支撑;
(2)在督促承包商人工开挖基础时,基坑抛下的土方应同时挖运。 3.2.1 监管检查点和边站设置
(1)基坑开挖后,检查地基的标高、尺寸、轴线和承载力; (二)承包方自检合格后,监督抽检; (三)巡检、边墙、砌筑; (4)检查墙后回填土的压实度。
4. 高坡安全监测
4.1。为确保施工期间安全施工,应进行安全监控。监测部分包括开挖结构面。通过人工检查和整理分析观测数据,可以掌握边坡的内力
和外力变形,对高边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和判断。 4.2.施工期检查
应定期检查斜坡。检查内容包括边坡上是否有裂缝,裂缝的变化(裂缝的深度和宽度),是否有落渣或落块,坡面是否隆起或下陷,检查是否有截水沟是否畅通,渗水量和水质是否正常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4.3.边坡外变形监测
边坡关键部位应设置变形观测桩,施工中的变形观测应与永久观测相结合。包括平面变形测量和高程变形测量。 4.4.数据整理与信息反馈
做好边坡施工安全监测结果的整理和反馈,指导施工。边坡变形数据的处理与分析是边坡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分析边坡的未来状态。做好边坡当前稳定性预测预警、科学评价、边坡可能破坏预测、边坡施工安全监测结果整理反馈等工作,指导施工。 4.5.施工事故应急措施
当松散边坡顶部有大量地面裂缝并继续扩大时;当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超过监测允许值并继续发展等危险情况时,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坡脚被动区的临时压力;
(2) 在坡顶活动区卸土卸荷,严格控制卸土程序; (3) 加强险情监测;
(4) 第一时间向业主、勘察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制定加固救援方
案;
(5) 尽快实施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5、高边坡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安全是项目实施的前提,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对建设具有一票否决权,也是项目监督管理水平的体现。 5.1。施工安全隐患分析
5.1.1。高边坡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诸多隐患和事故多发点。如:山体滑坡、滑坡、倒塌的挡土墙、吊装不稳、暴雨、机械事故等。可能造成的伤害: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损坏机器,甚至报废。如果不加强监测、预防和严格管理,事故时有发生。 5.1.2.由于工程地质资料和设计深度不足,该项目的土方开挖和地基处理往往是未知的、盲目的,难免会涉及很多隐患。如果没有准确的信息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没有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可能会发生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 5.2 施工安全任务和责任 5.2.1 定义安全任务和职责
(一)安全控制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建设单位要制定明确可行的方案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把关。监察办要成立以主任为首的安全监察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对安全施工的监督。 ,杜绝各种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二)安全施工管理任务。主要对项目中的人、机、环境、施工全过程进行预测、评价和监控。施工行为必须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施工中冒险、盲目、随意的行为,将工程安全有效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确保安全的工程建设。
(三)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安全施工管理;
(四)要求承包人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方案时,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五)项目负责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施工单位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项目。
(六)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监察办、指挥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5 运输安全监管
5.5.1 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有相关手续,定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车。
5.5.2 在施工通道的路口,建议设置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5.5.3 严格控制车辆装载,禁止超高超载。同时车顶用帆布覆盖,防止沙石掉落造成安全事故。
5.5.4 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5.5 建设的运输通道必须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保证路面的宽度和平整度,并采用适当的材料铺路,防止车辆滑倒。
5.6 施工设备安全监管
5.6.1 坚持大型、重要机械设备的相关证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持有操作证和上岗证。
5.6.2 需要设置保护的设备承包商,应按规定设置。 5.6.3 大型机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指挥。 5.7.通车施工期间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5.7.1。按照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经批准的工程交通组织和实施方案,施工路段长度、间隔、施工现场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材料堆放、人员着装、安全穿着、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
5.7.2.项目部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段的标志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对施工段的各种施工标志和安全设施进行恢复、调整或补充,确保施工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指导和引导过往车辆安全通过施工路段。
六、监督工作方法及控制措施 6.1 目标控制
6.1.1.目标控制分解:根据道路项目涵盖的专项项目,设置子项控制目标:
(1)土石方开挖子项目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 (2) 材料的品种和质量符合设计和合同的规定。 (3)隐蔽工程分项检测验收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关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和部件,应
按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本项目。 (5)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优良。 (六)强化工程质量预控措施,预防质量事故。
(7)检查督促承包商收集整理质量保证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并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完整的工程档案。
6.1.2.根据质量控制目标,设定控制过程,对过程质量进行程序化控制,使项目能够有序、合理、保质保量地进行。
6.1.3.根据质量控制目标,逐一进行风险分析,提前预测各种可能或容易出现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的因素,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6.1.4。运用质量控制目标,采用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使项目质量随时处于受控状态,随时对项目进行动态分析。
6.1.5。根据工程质量目标,采用相应的质量控制形式,规范、规范工程质量的控制。
6.1.6。采取边站、巡视、平行检查、测量、测试等手段,控制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每道工序、每一个分项、分项工程的质量。 6.2.工作方法
6.2.1.通过施工图联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方案审核、开工申请报告、材料、施工设备、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检查、专项工程实施监理制度制定、专项整治等预控制。质量控制点。 .
6.2.2.施工过程中采取边站监理,通过项目审查预检、成品保护质量检查、施工现场会议、和发布指令。
6.2.3.统计判断施工过程是否正常,评价施工管理水平,制定质量事
故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理质量事故。 6.3.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 6.3.1.组织措施
(一)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目标的实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质量子目标的质量控制和实现。
(2)根据项目特点,成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和程序。
(3)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工序进行巡检和边站,检查施工过程中选用的材料和混合物是否与批准的材料和混合物相符,检查承包商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技术法规。
(四)定期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使整个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6.3.2.经济措施
工程质量与工程款挂钩,不合格工程质量不予签收及工程完成量。 6.3.3 技术措施
(一)编制工程质量控制点,包括关键部位、关键子项、特殊工艺等,加强控制点监控。
测量:对完成的工程几何尺寸进行实际测量和验收。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需要修整,如果不能修整,则需要返工。
(2)检验:对各种材料、配合比、混凝土、设备,监理人员应随时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见证抽样并进行复验。
指导性文件: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示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
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控制设计变更质量,注重图纸联合审阅和技术交底。
(3)计算机管理: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将收集到的数据和文件输入计算机进行统计、分析和制定措施。 6.3.4 合同措施
(一)认真落实施工管理责任和权益,严格控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工程质量条款。
(2)定期检查和分析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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