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更新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持“关口前移、风险管控”的原则,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的持续更新,完善记录资料,并组织及时实施。
(三)依据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令[2018]第2号);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冀应急工贸〔2019〕123号)。
(四)更新频次、方式
1 公司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每一轮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评价后,应结合评估实际情况修订各类台账、清单,并按规定及时更新。
2 公司应定期根据各级隐患排查结果和员工合理化建议,进行统计分析,从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持续有效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倒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全面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并及时根据倒推结果对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措施进行更新完善。
3 每年组织厂、车间、班组、岗位人员对风险分级管控、排查工作进行一次年度评审,重点总结上一年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对风险管控排
查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闭合性进行评审,对评审出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本制度由安全风险管控机构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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