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Q/HYD—GL— 版次 第2 版 文件类别 管理文件 修订次数 第1次修订 佩戴安全帽的规定 文件名称 页码 第1页共1页 为加强安全管理,搞好安全防护,杜绝意外事故,公司决定统一配发安全帽,要求全员佩戴,规定如下: 1、颜色: 1.1、生产车间员工配发蓝色; 1.2、生产管理及服务人员(含质检、统计、维修、仓储)配发黄色; 1.3、客服、业务客户、外协、行政管理人员配发红色。 2、编号: 安全帽全部编号并保持唯一性,由仓库做好控制。 3、发放: 领用单位填写发放清单,注明姓名、编号,生产口由生产副总签批,其他部门由各分管副总签批。 4、使用: 4.1、生产区所有员工均应佩戴安全帽,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一律佩戴安全帽。 4.2、发现不按规定佩戴者,每次罚款10元。 4.3、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5、其他要求: 5.1、非人为原因损坏者,以旧换新,使用原编号。 5.2、管理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者,有偿配发新帽,收费20元/个; 5.3、入厂工作不满一年辞工者,收费20元/个。 6、原发安全帽一律停止使用,并交还仓库。 山东华岳达有限公司 编制 杨传涛 审核 批准 张福刚 归口 办公室 2011年4月5日发布 2011年4月5日实施 发放范围:总经理、各副总、各部室、各车间、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