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驻校各单位:
为全面规范校区及门卫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各单位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不得从校区东门进出,特殊情况进出的教职员工须带工作证,学生家长须由各单位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
二、公寓楼门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擅自停放的学院保卫科有权罚款300元并该车辆再次进入校区。
三、公寓楼门前禁止乱堆乱放各种垃圾或杂物,所有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到垃圾箱(垃圾箱位置在3号公寓楼西侧),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
四、为保持沟通联系,各单位应指定一名值班领导,并将联系电话及时报学院保卫科备案。
西安城市交通学院保卫科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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