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学习实施方案
东古城镇中心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组 长:么加亮(校长)
副组长: 马培旺(副校长)李云霞(副校长)
组员:张志鹤 李延顺 李连振 张巧玲
三、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和研讨《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师依法治教的自觉性,使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教育面临的形势,坚决杜绝违规从
教违法办学的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四、内容安排及措施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1、认真组织学习。学校组织教师通过专题会议、座谈会、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与研讨,熟知《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开展《义务教育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 (试行)》等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做到令行禁止。要求教师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学校对《责任追究办法》学习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纳入教师年度个人考核。
2、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宣传渠道,精心策划,大力宣传《责任追究办法》,扩大社会知晓率,增强对《责任追究办法》学习与宣传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对照《责任追究办法》开展检查,找差距、查不足,挖根源,对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扎实彻底的整改。把贯彻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引向深入。结合《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突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努力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要全面推行“课程、课时、作业、考试、节假日安排”网上五公开活动;要重点规范课程开设和学生作息时间、学生课业负担、收费、有偿家教和体罚学生等行为。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努力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三)加强督导,形成机制
学校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办法》的督导检查,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检查细则于按时日前完成自查,自查结果于上交联合校,我校将全面进行检查,利用抽查学生和部分家长进行访谈市,抽查督导结果要在学校公示,并纳入教职工的综合评估,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根据《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进行问责。
2013年3月6日
“规范办学行为”学习实施方案
东古城镇中心小学
2013年6月
么佳亮校长领学文件精神
马培旺校长安排具体工作
童书巧老师谈学习文件后的心得体会
共同探讨规范办学有关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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