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通道的管理规范
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监狱的实际,对消防安全通道做如下规定:
一、消防安全通道是指车间、宿舍、以及办公室等场所的楼梯、过道、安全门,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
二、各部门消防通道由该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开启.指定人员即为该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员,名单报监狱备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员须熟悉其负责区域消防安全通道的位置和钥匙,并能熟练开启消防安全通道。
四、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人员聚集时段,严禁封闭消防安全通道.
五、所有带安全门的车间、办公室等场所的人员在劳动时,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员必须开启安全门,打开消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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