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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安全协议

来源:尚车旅游网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毕业实习安全责任书

甲方: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乙方(学生):

年级/专业/班级: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校外毕业实习管理,确保学生安全而有效的完成毕业实习,经双共同协商,就学生在校外毕业实习的安全,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简称:甲方)和学生________(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离开学校参加毕业实习前,应签署本安全协议,并留下可联系到的通讯方式,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方能离开学校。

2.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3.乙方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甲方的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甲方指导老师应定期与乙方沟通,及时了解乙方教学实习期间的思想、行为动态;

4.乙方在教学实习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甲方反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不得吵架,消极怠工和私自离岗。

5.乙方在实习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注意防火、防盗。

6.乙方实习中如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单位、学校和家长报告。 7.乙方在校外实习或回驻地途中出现意外,如果由于乙方自身原因,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可以配合乙方进行意外事故处理;如果不属于乙方自身原因则协商解决。

8.乙方在教学实习期间表现积极,成绩出色,可优先评选“优秀实习生”或“优秀毕业生”,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9.乙方在教学实习期间有违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乙方在教学实习期间有严重违规行为,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的,甲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

10.乙方教学实习期间未经教学实习单位和甲方双方同意而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课处理。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十天,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满十天的,甲方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后,再安排一次实习,后续实习期间再发生擅自离岗位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校勒令退学。

11.乙方毕业实习不合格者,甲方不推荐就业,并推迟毕业,由乙方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继续实习,成绩合格后,凭实习单位证明到学校换发毕业证书。超过两年未取得毕业资格者,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12.本协议未尽事宜,待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13.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生效,有效期至毕业实习结束返校为止。

甲方: 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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