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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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罚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定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奖罚分明,从而使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此规定自2018.3.10起实施。 一.处罚管理 临时用电:
1.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200元 2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 200元 3. 电气设备不符规定 200元
4.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 100元 5.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破损未维护100元
6.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等 200元
7. 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 200元 机械设备:
1.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200元
2.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或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 200元 3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 200元
4. 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100元 安全防护及现场文明:
1.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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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眼镜、防护手套等)100元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 100元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100元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100元
5.塔式起重机(三保险,五限位)安全装置其中有一项不齐全罚款50元,吊装无严禁伸出围墙外进行回转,必须实行定向转臂,否则对塔司,信号工各罚款每次100元 6.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 200元
7.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200元 8. 脚手架等设施构造不符合要求 200元
9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 100元 10.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 400元
11.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 200元 12.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 200元
13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200元 14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 200元
15.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200元 16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 200元
17.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无人监控或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明火施工400元
18 .人员在禁烟区吸烟100元
19 .吊装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指挥人员配备不足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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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 100元
21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 100元 22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 200元
23.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 200元 24.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 500元 25. 打架、斗殴 罚款1000元 26.酒后上工地罚款 200元 27.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 200元 28.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200元 29. 堵塞安全通道 200元
30.当日施工垃圾未清除的 200元 31.施工区住人(未经公司批准) 200元 32. 宿舍区卫生、防火不符合要求 200元 33.其它安全违章及不文明行为 200元
34.劳务方未要求每日组织班前教育,并无书面记录100元 35.生活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或没有及时外运100~400元 36.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 200元 37.未按要求进行扬尘管理工作 200元
38.由于分包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业主及管理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每次5000元
39.机械设备未按时进场,进、退场未及时报审 500元 二.奖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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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00元/次。 2.对施工现场做到规范,获每月前一名的单位,及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额度依据现况确定。
年终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奖金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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