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方法
1.1.1为对照组患者进行护理的方法为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护理,即在患者入院后,护理人员帮助其挂号、就诊,并遵医嘱对其进行常规的临床护理以及住院护理。
1.1.2为观察组患者进行护理的方法为观察组患者在进行常规护理(与对照组患者相同)的基础上,进行护理。进行护理风险管理的方法是:
(1)成立护理风险管理小组,制定护理风险管理制度
①外科可成立由科主任及护士长领导的风险管理小组,对在外科护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②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包括病房基础护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检查护理制度等),严格规范各项护理流程及操作。
③分析在已经发生的不良护理事件中存在的护理缺陷,及时提出相应的纠正措施,以免今后出现类似的事件[2]。
(2)对患者的病情做护理风险评估在外科临床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要对不同患者的病情、年龄、性别等基本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护理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护理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护理风险,并对发生护理风险的几率及危害程度进行管理。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患者自身的因素。患者的病情是否危重;患者是否合并有其他系统疾病;患者是否存在对自身疾病的恐惧,导致其是否进行消极治疗,遵医行为较差。
②环境的危险因素:与患者同一病房内的其他患者是否合并有感染性疾病;为患者进行治疗时使用的仪器设备是否存在危险因素等。③护理因素: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是否一致、护理工作流程是否顺畅、护士技术水平是否均衡等[3]。
(3)合理规划护理工作流程、明确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①让护士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避免出现因护理工作流程不顺畅而导致护理风险的发生。
②对患者实施责任护士包干制,使每一位护理人员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负责好对患者的基础护理,落实好对患者的生活护理,从而使护理、治疗、健康教育等融汇贯通。
③让每一位患者都有自己的管床护士,使每一位护士都能运用沟通技巧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积极配合,进而使各项护理工作落到实处。
1.2疗效评价标准
(1)有效:经过护理,患者未发生出血、感染、褥疮或其他并发症,且饮食和呼吸等生命体征均正常。
(2)无效:经过护理,患者的病情未发生好转甚至在加重。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两组患者护理的总有效率及其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我院使用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问卷对患者进行调查,在患者出院时发放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护理人员是否及时对患者进行了护理,进行护理时的态度等。以100分为满分进行评分,分数越高,说明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越高。
1.4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中所涉及的数据均通过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卡方检验。P<0.05时为组间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护理结束后,对照组患者护理的总有效率为45.23%,观察组患者护理的总有效率为97.23%。护理结束后,观察组患者护理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二者相比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护理结束后,对照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率为47.89%,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率为96.16%。护理结束后,观察组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二者相比差异具有显著性(P<0.05)。
3.讨论
分红保险自2000年3月在中国大陆一经出现,便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中国保监会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一季度,我国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927.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34%,其中分红保险业务同比增长46.95%,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67.04%,在新型产品中占比更是高达96%。但由于投资环境、投资收益不理想,目前占据保费收入半壁江山的分红保险令寿险公司处于两难的境地:如果分红与承诺的回报率大相径庭,可能引发类似“投连险风波”;如果勉强维持高分红,又势必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因此,认真研究分红保险产品面临的风险,积极寻求对策化解潜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目前分红保险面临的主要风险
1.误导风险。本来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有没有红利可分都属正常,但遗憾的是,由于推销分红保险时出现的误导宣传,使投保客户的分红预期人为拔高,使保险公司不得不面对巨大的压力。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误导:首先是人的误导。尽管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但仍有个别人为单纯追求业务发展,在销售过程中,片面扩大分红保险的投资功能,如承诺高回报,隐瞒红利的不确定性等,误导消费者;其次是银行、邮政在销售时的误导。有的人员混淆保险与储蓄的区别,简单地将分红保险与储蓄的收益率相类比,把分红产品的收益率简单地列为本金+保底利率+分红,有的甚至在银行门口打出“本金+储蓄+红利,一个都不能少”、“银行保险+分红保险:客户是最大的赢家”等横幅,使客户误认为购买分红保险相当于用保费进行储蓄和投资,容易产生“买分红保险比储蓄合算”的误解。同时,不能排除部分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对客户夸大回报率的现象。
2.成本风险。主要表现为保险公司经营中的“费差损”风险。寿险公司的经营费用主要由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组成,目前在各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的同时,经营费用却呈上涨之势。。这是由于一方面,部分分红产品主要通过银行、邮政等中介机构销售,随着银行保险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公司付给银行等中介机构的手续费有不断攀升的趋势,如果不及时得以规范,一旦手续费超过了当初定价时的费用范围,就有可能造成该险种的费差损。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保费规模,采取各种措施激励营销员,进行各种业务竞赛,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有的公司还采取了有奖销售等方式,这些都会导致公司的销售成本增加,额外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费用支出,有的公司甚至用其它险种的费差益来弥补分红险种的费差损,长期以往,势必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危及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3.经营风险。从销售情况看,有的公司在分红险保费收入中某一较短期限的保单所占比重高达90%以上,大大超出了正常范围。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这些保险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追求保费规模所致,没有很好的处理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问题,导致公司的粗放式经营,一旦保险市场相对饱和,保费收入的增长不能达到相应的速度,将会出现公司现金流不畅,满期给付困难的问题。另外,从退保的角度分析,如果分红结果不理想,客户会因为实际分得红利与其预期收益相差过大,造成客户失去对分红保险产品的信心,导致客户的退保风险。同时,由于分红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一般比别的险种高,如果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如股市等其他投资渠道收益上扬时,许多客户可能会对分红结果不满意,而为了追求更高收益,他们可能会通过退保把资金转移到股市中去。
4.社会风险。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但由于目前的保险市场依然是一个并不成熟的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保险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大部分消费者缺乏保险知识,风险意识淡薄。客户缺乏独立理性的分析,怀有投机心理或从众心理,导致对分红保险产品认识或判断上的错误,如认为购买分红保险就是为了投资赚钱,忽视了分红保险本质上的保障功能,或分红保险一定会有分红、红利演示的数额就是应得的红利等等,基于上述错误认识,客户往往对分红保险产品抱有较高的心理预期。而一旦分红数额与其预期有一定差距时,便容易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可能导致群体上访、集体投诉,甚至集体退保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此外,社会媒介的负面宣传报导也极易导致分红险的外生性风险。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在获取信息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往往对媒体盲目偏信或唯媒体是从。。
5.对整个寿险市场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首先,境外分红保险产品的大发展是在保障型产品基本饱和之后才出现的,而我国的寿险市场才刚刚起步,目前我国居民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巨大的差距,纯保障型的传统保险其实仍有很大需求。同时,国内大多数的中资保险公司还停留在粗放型的经营阶段,在资金运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加上投资渠道的狭窄及传统保险覆盖率较低等情况都决定了寿险产品必然由过于偏重投资功能向保障功能的理性回归。其次,从目前的经营情况来看,寿险市场的保费结构很不合理。从全国看,2003年第一季度分红保险保费已占总保险费收入的67.04%,在新型产品中占比更是高达96%;分红产品对整个寿险市场的影响力过大且具体对一家保险公司来说,分红保险的保费过多地集中于一二个产品上,一旦后续的产品出现断层,到期分红时很可能导致保险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进而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再次,分红险保费收入的急剧增加,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增加了压力。而在现有的政策条件下,保险资金运用既受制于投资渠道的单一,也受控于尚不成熟的中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实际上,资本市场不完善和民众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环境下,过度经营投资型产品不仅容易增加经营风险,而且一旦不能满足客户对于投资收益的心理预期,很有可能形成对整个保险行业的信任危机。
6.投资收益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利差损”风险。众所周知,分红险等投资性保险的顺利推广离不开发达的资本市场的支撑。只有当资本交易市场完善、投资渠道畅通、有多样化的投资产品可供选择时,保险公司才能从投资中获取既定的收益,保证对投保人投资利益的兑现。但政府部门出于安全性考虑,对保险资金有较多的限制,目前的保险资金投资仅限于协议存款、购买投资基金、国债和金融企业债券等方面。由于现行的低利率使保险资金用于存款和投资债券的投资收益很低,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资金运用的最佳渠道是证券投资基金。然而,据“中国保险发展论坛2003年年会”透露的消息,2002年中国保险业飞速发展,保费增长了近50%,但投资收益率却连年下降,2001年是4.3%,2002年下降到3.14%。由于2002年国内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均处于低迷状态,使保险行业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为—21.3%,浮亏66.7亿元,大大低于2001年通过基金获得的20%的收益率。协议存款利率也由2001年的5%左右下调至3.4%左右。直至2002年底,全国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仅为3.14%,连寿险公司一般演示系统中的低档收益率都未能达到。同时,一方面我国的相关政策对于保险公司用于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比例限定在10%—15%,相对于各寿险公司庞大的保险资金而言,这个比例显然过低;在扣除2%—2.5%的保底利率后,可用于分派的红利金额确实不容乐观,离客户的预期可能会有一段距离。换言之,假如保险公司因其他各种因素考虑动用自有资金勉强分红,势必加重利差损的负担,有违当初推出分红险产品防范利差损风险的初衷,对保险公司今后的稳健发展十分不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由于各寿险公司所推出的分红产品同质性很高,面临的风险也很类似,因而上述六类风险是我国保险业分红保险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二、保险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风险的存在很可能导致群体性上访、投诉和退保事件的发生,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经过“投连险风波”再到“分红险困惑”,各保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和调整寿险产品的发展思路,认真分析研究目前分红保险中存在的风险,采取多种针对性措施,未雨绸缪,积极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分红保险潜在的风险。
1.改变管理机制,转变经营理念。要进行根本的产权制度改革,逐渐打破国有资产垄断的局面,引进多元化的资本力量。解决了利润目标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保险产品创新的动机问题。与产权制度相适应,保险公司也需要将组织结构、考核制度、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进行深入改革,通过合资、战略联盟等形式,提高公司自身的经营能力、资本实力,以及人才实力,真正为保险产品创新的数量和质量提供优质保证;各公司应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开发满足人们真实保险需求的保险产品,从而引导市场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各公司还应切实转变“跑马圈地”、过分强调市场份额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的核算体系,脚踏实地,精心经营,从而摆脱我国保险业粗放式经营的模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最终树立盈利是保险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的正确理念。
2.调整险种结构,加快产品创新。就目前的情况看,各寿险公司的保费大量集中于少数几个险种上,而其他险种的销售比例偏低,这也是造成分红险风险的原因之一。对于任何一个保险公司而言,一个或者是一类险种的保费比例过大,显然是十分危险的。一旦没有替代性很强的后续产品连接上,那么保费收入就会波动很大,资金流的连续性会受到影响,造成到期偿付现金流的巨大压力。所以改善险种结构也是保险公司的当务之急。因而各保险公司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坚决避免过度经营分红保险产品,导致险种结构、保费结构的不合理,同时要进行新一轮的产品创新,回归保险保障功能,开发多元化功能的保险产品,避免保费结构中“一险独大”、经营过程中“大起大落”的局面,分散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寿险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积极引导,优化产品期限结构。针对分红险目前保费分布不均衡的情况,可以采取一定措施优化产品期限结构,防范、分散分红险的内在风险。保费大量集中于少数几个险种或期限分布过于不均衡将影响到寿险公司长期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了更好的防范风险,在今后的销售中,各保险公司应该在宣传、激励等多方面对消费者的保险理念和购买行为、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正确引导,鼓励购买或销售期交或者是长期性趸交品种,使险种结构、保险期限结构趋于合理,优化保险资金的配比结构,尽量减少潜在的风险因素。
关键词:变更索赔管理风险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变更与索赔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变更与索赔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变更和索赔的成功管理直接有益于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作为一名风险管理者,必须做到:
(1)知道任何一种施工方法或风险转移合同条款都不能完全避免施工风险;
(2)了解所采用的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风险种类和大小;
(3)考虑好出现风险时进行挽救的有效方法和措施。
1业主的作用
1.1选择恰当的建设管理方式
建设管理方法可以由业主自主选择。通常情况下,业主或项目经理经营管理工程项目是必要的。有的业主对建设工程管理并不精通,他们可以寻找一个总承包能力的机构,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并且要求其提供履约保证金。大部分业主愿意参与设计、施工过程,他们可选用传统的建设管理方法。传统的建没管理方法不仅可以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有效控制,而且便于对大型工程进行分解。
1.2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
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没有变更和索赔。每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创的,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
1.3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预防争议的出现
在业主选择了最适合的承包商后,就要协商、形成施工合同。当考虑到风险和不确定性事件可能发生时,业主往往将风险转移合同条款强加给承包商,而其中某些风险不应该由承包商承担。
对于在合同中指定的风险,承包商可以在合同谈判时要求增加相应的条款。但在投标时,激烈的竞争往往使承包商忽略或低估了合同条款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承包商最基本的手段是根据合同条件提出索赔。但当承包商对发生的重大风险估计不足时,承包商可能会因此失去继续施工的能力。
所以在谈判起草合同时,成功地预见不确定事件是必要和有可能的。完善的合同可以防止或减少争议,从而减少费用,并鼓励承包商提交准确的标书。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必须从初预测争议并为防止、解决争议做准备。
1.4组建争议解决机构
出现争议并不可怕,只要能妥善地进行处理,合同双方仍可愉快地合作。防止争议的技巧包括合作和激励两方面。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在争议还不重要或还不大的时候就及时、公平、低廉地解决它。一些常用的争议解决方法有:
·监理工程师调解:一旦出现争议,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凋解。
·组建争议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对出现的争议进行评审,提出解决办法。
·仲裁:对通过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争议,由仲裁机构进行最终仲裁处理。
成功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从工程开工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并且直到最后一个合同结束为止,它对缩短工期和降低最终工程成本是非常有益的。
2承包商的作用
2.1在投标时考虑可能遇到的变更风险
承包商在招标阶段应意识到他面临的风险已经存在,这些风险在合同履行期间继续存在。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前就应熟悉所有的合同条款,了解可能遇到的风险。承包商可能遇到的风险很多,有些在合同条款中已经列出,有些并未列出。有些风险业主承担了,有些风险业主通过风险转移条款转嫁了承包商。
风险转移条款应用的增加,极大地改变了工程建设各方对风险的认识。转移传统风险的合同条款很多,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职责、能力、义务三者是互相独立的。承包商必须在投标前就了解风险转移条款,并依据情况协商合同外的补偿,如通过保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等。
2.2工程变更的种类
工程变更是承包商遇到的主要风险之一。变更条款非常重要,承包商和分包商经常利用这一条款来增加弥补费用,这也往往引起工程争议。因此,承包商必须充分理解典型变更条款的内容及其范围。
2.2.1正规变更
业主颁发了“变更指令”,“指令”在某种程度上修改了合同条款、计划、或规划。“变更指令”必须经业主签署,否则会成为无效“指令”,导致索赔时得不到补偿。
2.2.2建设性变更
这种变更或者遵照业主的口头或暗示指令,或者是起因于业主应负责的问题而进行的合同外工程的施工。比较常见的有:
(1)在不完全的或不确切的合同文件之外增加的工程;
。
2.2.3主体变更
在最初合同范围以外要求做大量的工作时,就是“主体变更”。作为一个总体规则,主体变更通常由业主变更指令来落实。主体变更不是指单一的变更,而是指极大的偏离原项目的一系列变更。多而频繁的变更并不能认为是主体变更。
2.3工程变更处理
如果业主发出正规的变更指令,索赔时较易处理,当业主通过口头或暗示方式下达变更指令时,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书面信函要求业主对其口头或暗示指令予以确认。当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时,应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计算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的数量,保证承包商在各个环节上符合合同要求。这样,一旦出现合同争议,在进行争议评审或仲裁时,承包商可以处于有利地位,可以得到应得的补偿。而主体变更将赋于承包商取消合同而不受惩罚的权力。
3索赔
3.1索赔资料的收集
额外费用和工期延长索赔是由建设项目中的各种事件引起的,业主、总包商或项目的任何分包商、供货商都可索赔。为了增加索赔成功的机会,索赔者必须有足够的证据,相应的文件,确定额外的费用和工期的数量和原因。因此,合同各方必须以事件和文件为依据,辨别、记录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对工期施工费用的影响。
很多事件能够引起工期和费用的增加,其中有些是可索赔的,但必须证明事件的存在及引起事件的原因。成功的索赔者必须以事件和文件为依据、记录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影响工期费用的事件,并以记录为依据来跟踪索赔的影响费用。
为了了解并汜录索赔事件(包括给业主的通知),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跟踪索赔事件的履行时间和费用,承包商通过及时通知和处理的文件来保护他索赔的权利。
3.2按索赔程序进行索赔
合同中规定了提出索赔的程序及时间要求,承包商一定要及时地提交有关报告,如果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出示书面索赔通知,可能会导致失败。因此,承包商必须意识到及时准确的通知和合理的文件证明对索赔成功的重要性。它可能成功地阻止业主拒绝索赔,最终解决索赔问题。
为了成功,工程变更的索赔必须在工程建设之前开始进行管理,直到最后一个合同的终止为止,成功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和项目承包商都要重视它,并做好准备工作。
没有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工程是没有的,如果工程变更和索赔得到及时解决,对建设各方和建设项目本身都是非常有益的。
参考文献
[1]水利部小浪底枢纽建设管理局.黄河小浪底建设管理文集[M].北京:中国水利电力出版社,1997.
风险就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越高,风险就越大。由于分析角度不同,对银行风险分类的标准也不一。一般可分为市场风险(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国家风险。一般业界所说的三大风险是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是个新概念,但这并不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中没有操作风险管理活动。事实上,各商业银行一直都有自己的操作风险管理实践,但一般使用“内部控制”一类的表述,而且,在多年内控管理过程中,各商业银行都程度不一地建立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框架、制度和措施。不过,相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管理而言,操作风险管理还缺乏识别标准、管理模式、数据积累等。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具体表现就是商业银行因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由于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网络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原因导致损失的银行风险,这些都属于操作风险。可见,操作风险不仅仅包括操作中的风险,还包括内部程序、信息科技系统和外部事件所带来的损失。
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操作风险主要有几个特点。第一,具有内生性,除自然灾害等外部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外,操作风险大多是在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则为外生风险。第二,广泛性,操作风险的覆盖的范围相当广泛,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管理中。。
二、操作风险识别和管理
。
(一)人为因素。主要为内部欺诈、主观违规、操作失误。主观违规有超授权授信行为、逆程序、过度信任造成管理缺位、岗位设置不合理造成监督空位、不良爱好(如涉毒、涉赌、涉黄)引发的违法违规。操作失误是由于员工技能水平不高、态度不认真在业务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的,如数字输入错误、将取款记作存款等。由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引起的操作风险一般具有损失小(当然不排除特殊情况)、发生频率高、难以事先预测的特征,因而非常难以防范。人员因素引发的操作风险,有的是作为,如主观违规,有的是不作为,如业务不熟出错,疏忽大意。
(二)流程因素。包括操作程序遗漏或忽略、产品设计缺陷、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等。过去认为流程越复杂、相互制约性越强越好。事实上,流程越简单越易于操作,流程越短越便于管理,设计越合理越利于控制。这样才能适应变化,确保效率和风险管理,流程设计不合理,有瑕疵,往往容易出现风险隐患。
(三)系统因素。系统是现代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命脉。无论是业务发展如网上银行、现金管理还是风险监控,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紧密支持。但是,商业银行高度依赖信息系统,信息数据高度集中也给银行带来新的风险管理难题,如系统安全稳定、IT技术风险防范、数据和信息质量,系统设计和开发战略风险,等等。系统出现如故障、瘫痪,系统不安全、通讯中断以及系统兼容性、稳定性、适宜性方面的操作风险很容易给银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无法估量的信誉损失。此外,从操作风险发生的部位来看,当前与系统有关的操作风险日益增加。由于系统原因和流程问题导致犯罪分子利用系统漏洞实施金融诈骗已经成为妨碍我国银行业资金安全重大问题。
(四)外部因素。银行经营都是处于一定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中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外部突发事件都会影响到银行的经营活动,甚至会产生损失。外部事件引起银行损失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外部欺诈、外部突发事件与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外部人员的蓄意欺诈行为是近年来给银行造成损失最大、发生频率最高的操作风险之一,而内外勾结作案更是令商业银行防不胜防。外部欺诈包括骗贷、抢劫、偷盗、爆炸等风险因素。外部突发风险包括遭受冰冻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火灾等给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外部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引起的操作风险是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银行监管法规变化使银行发生损失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操作风险管理与监管尚处在一个较为初期的发展阶段。由银行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关于操作风险监测方法或者具体操作模式还为时尚早。监管机构主要把重点放在提高操作风险(或内部控制)管理质量上,并且要求银行提高对操作风险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监管要求。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了新的资本协议,对银行操作风险提出了新的资本要求。据巴塞尔委员会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仅次于信用风险。2006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的新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中,专门为“操作风险的监管”新增一条原则,制定了评估该原则执行情况的标准,提出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佳做法和监管指引。
目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都按照新协议要求,明确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范畴,国际上已形成了对操作风险加强监管的共识,已经形成了相关制度和监管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的有关规定是近年来国际金融界日益注重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现,也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方面的新要求。
在未来几年内,我国银行界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已是大势所趋。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指引》要求,操作风险监管机构是中国银监会和派出机构。商业银行要履行报告义务,提交有关方面的审议报告,对有关政策和程序要报备。银监会定期要进行检查评估。对于高管严重违规、重大抢劫银行等操作风险事件商业银行必须报告银监会和其派出机构。另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指引》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实际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管理,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降低操作风险。
(二)操作风险机制建设。国际上巴塞尔协议将人们的视线更多地集中于操作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上。但实际上,一个银行的资本量多少并不是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最关键是加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机制建设。
1.关于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银行间存在着重大差异。各商业银行主要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要求逐步建立和探索适应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监督控制;高级管理层的职责;适当的组织架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等基本要素。董事会从总体上履行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如制定总体战略、政策、定期审批报告等。高级管理层在操作风险管理中职责主要为执行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各商业银行一般以与自身的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结构相匹配成立管理操作风险的部门。具体执行中操作风险人员可能被放在一个部门——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主要拟定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建立并组织实施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缓释(包括内部控制措施)和监测方法;定期检查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有些银行在总行层面上建立了首席风险官,在各营运业务条线设置风险经理,对主要业务的关键、高发风险点进行实时监测。有些银行在专业领域内如法规部门、审计监察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监管部门,在管理好本部门的操作风险的基础上,为其他部门管理操作风险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2.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有关政策。各商业银行正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管理操作风险的政策和方法。首先,在操作风险政策制定方面,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制定《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框架》、《操作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行各级机构和部门在操作风险中的管理职责。针对操作风险的执行,制定具体执行措施,如详细的《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内容与操作指引》,同时,将操作风险控制基本要求植入业务流程改造和IT蓝图建设中。其次,为衡量分析操作风险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技术标准。各商业银行正在积极研发风险控制与评估、关键风险指标、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损失数据收集和业务持续经营计划等工具。再次,识别操作风险,制定有关制度措施。根据银行风险的特点,加大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并针对性地制定制度措施,如对系统风险、外部等操作风险,有关行制定了详细的风险应急预案,增加应急措施;建立与新产品、新业务发展相对应的制度规定;修改更新产品和流程,塑造流程银行,按流程操作;增加制度执行建设,强化日常检查的频率,加强员工行为排查,等等。
四、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启示
(一)引入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Enterprise
wideRiskManagement简称ERM)是西方商业银行比较成熟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技术。全面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全面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它的全面性、全程性、全员性和系统性。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有高度的相关性,操作风险与其他风险结合将导致风险更加复杂、更加分散,风险损失更加显著,将数倍、数十倍地被放大。。同时,操作风险遍布商业银行内部各业务环节、产品线和不同的管理层面,不仅仅是依赖于一两个专门的部门监管,应该从本行、本部门、个人操作抓起。各商业银行应及时上升层次,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辖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形成总体规划,发挥资本在风险覆盖、部门配置方面的作用。
(二)操作风险的缓释。操作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只要有人群、行为和活动,就一定存在操作风险,应尽量降低其发生的频率和所造成的损失。从操作风险的规避角度分析,操作风险可以分为可规避的操作风险、可降低的操作风险、可缓释的操作风险。除极少数应承担的操作风险外,大部分操作风险都有规律可循,其发生过程类似多米诺骨牌,有前因后果的连锁关系。因此,要查找出其发生规律,通过技术手段切断引发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并通过必要的管理措施加以缓释。
1.商业银行一揽子保险和打包保险。火灾、自然灾害等引起的商业银行财产损失,商业银行的内外部欺诈,对高级管理层和员工的责任险等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一揽子保险和打包保险承保予以缓释,通过承保转移给保险公司。然而,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尚未开发更多的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保险产品,保险方式、有关保险业务品种还有待保险公司创新。另外,保险公司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还不能准确精算评估,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取也存在重大分歧。如对于内外部欺诈引发的操作风险,各保险公司普遍收费高,无疑增加了银行的成本管理,也直接约束了操作风险的缓释。不过,相信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这一局面将逐步得到改善。
2.业务外包。除保险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业务外包来缓释操作风险。将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有关业务交由专业机构管理,增加操作风险管理的效益性。如有关法律风险可聘请具有符合条件的外聘律师诉讼和仲裁;对于风险性高的守护、保卫、押运可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保安公司管理;对于产品评估、网络维护、系统开发也可招标专业公司。当然,选择外包公司,不可能一包了事,也需加强双方之间的沟通,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理转移风险。事实上基于双方的委托关系,最终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商业银行承担。
(三)建立健全制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总结有关操作风险损失案例,其中大部分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缺位造成的风险损失。因此,要建立健全制度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才能够使操作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才能使因操作风险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一是做到制度到位,及时立、改、废有关制度,形成制度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有关规章制度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形成操作指南和岗位流程;二是责任到人,处理到人。要及时跟踪检查执行,增加检查的频率和有效性,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合规管理与合规文化教育。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合规文化,引导全行员工树立对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使风险意识突破传统的部门界限,真正融入全行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习惯之中,让员工认识到自身岗位关键风险点,形成防范风险的有效屏障。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要求不是一时之需,而是伴随商业银行发展的长期任务,如果要想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甚至在国际金融市场取得一定的地位,就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操作风险管理水平,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陈余化,赵榄.警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走向误区[J].经济论坛,2006,(13).
[2]姜燕.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度量与管理[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3]曾向阳.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J].广西金融研究,2005,(8).
[4]杨满沧.企业银行博弈与共赢[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5]刘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贸易融资是建立在货物购销基础上的融资业务,是银行针对借款人在货物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从原材料采购都销售回款之间的资金缺口而办理的融资,可以说贸易融资是银行基于借款人能够产生远期现金流的商品或劳务交易而给予的一种融资,即贸易融资具有一定的自偿性。正由于这样的特点,因而一般认为贸易融资的信用风险低于流动资金贷款。在贸易融资快速发展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贸易融资信用风险降低是以其操作风险上升为代价的,要想真正的发挥贸易融资“自偿性”降低信用风险,就必须严格控制贸易融资的“流程性”管理好贸易融资的操作风险。
二、自偿性贸易融资的风险管理
贸易融资按照自偿性可以分为具有明显自偿性和无直接自偿性两类,这里我们仅考虑哪些具有明显自偿性的贸易融资产品,因为正是这类产品与流贷相比降低信用风险的特点。自偿性贸易融资是对预付、存货或应收帐款的等资产进行的短期融资,银行在办理自偿性贸易融资时首先看中的是该笔业务自我清偿以及借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借款实体可以没有其他实质性资产或业务。。
1.细化贸易融资类型,建立不同的操作流程
在这种自偿性贸易融资中,银行对其进行的业务介入及风向控制,实际上是从融资链中的三个环节来操作,第一是应收账款环节,第二是存货环节,第三是预付账款环节。虽然都属于自偿性贸易融资,但在实际中银行针对这三个环节所办理的贸易融资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风险控制点和控制力度也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可考虑对这三类贸易融资制定不同标准的操作流程,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控和把握。
(1)应收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
(2)存货类自偿性贸易融资。。
(3)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从银行需要控制资金流和货物流长度来看,上述三种类型的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操作环节逐渐增加、操作风险依次递增。其中应收账款类贸易融资需要求客户在对下游的销售必须指定为融资银行的账号。只需对控制好该笔交易所对应的回款即可,操作风险相对较低。但对于存货贸易融资银行在要求控制回款的同时,还增加了对质押物的监管仓库、质押物的价格变化、仓储条件、出库入库等环节的操作和监控。而预付账款类贸易融资在必须对采购、存储、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需要与企业的上游、下游、监管方都签署有关协议,环节最多、操作风险最大。
2.建立专业的贸易融资操作部门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客户评级与债项评级融合,在风险管理中更加突出银行对现金流、质物的有效控制,以及单笔操作、封闭运行的组织控制能力,而这些往往都体现在操作环节上,“细节决定成败”在贸易融资领域可为有着很好的体现。因而可考虑成立独立于授信审批条线之外的专业化的职能部门,作为贸易融资业务集中化操作的平台,对贸易融资的市场份额和操作风险负责。在对客户进行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审查、审批时,该部门负责对贸易融资产品配置及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的专业协审;在贸易融资业务办理时该部门负责审查单笔业务所要求的放款条件是否达到,如单据是否完备、监管协议是否签署等;在融资办理后负责提示客户经理贸易融资项下来单情况和资金流向,监控及提示质押物价格变化、督促客户经理向客户索要相关单据,严控操作风险。
3.建立统一的贸易融资信息平台
1.1风险管理人员较少,技术人员培训欠缺
由于风险管理人员和整体专业素质的问题,医疗设备风险管理的潜在需求得不到满足。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投入从而对设备的学习、培训、维护要求逐渐增加,专业性也不断在提升,现有的从事该专业的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较慢,对一些大型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医疗设备故障找不到解决方案。
1.2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管理有待提高
医疗设备使用期间存在操作风险和设备老化、故障等问题,这是由于相应设计缺陷造成的,责任人未做到严格监督医疗设备采购、验收、使用、使用后跟踪及日常监督等环节。
2医疗设备风险管理的相应对策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设备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5]。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实现保障公众安全使用医疗器械的目标。。
2.1规范风险管理监督和法规制度建设
该院应依照医疗设备风险管理具体规定的相关政策制度,拟定出适合本院的医疗设备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与执行流程,对每个级别医疗设备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合理分配,加强医疗服务水平及质量,提高风险管理工作价值。
2.2增加资金投入,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水平
国内的医疗设备风险管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相应的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对医疗设备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往往需要一个过程。在目前风险管理法规标准、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层应在宣传和培训方面加强教育,将风险管理意识做到全面化,灌输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医疗设备风险管理认知度及管理技能。另外应增加资金投入在风险管理工作上,提高医疗服务人员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意识及水平。
2.3建立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有效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主要措施是将在用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定期监测及建档[8]。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评估分析不同设备、环境下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使全程监控做到实处。为使医护人员在医疗设备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严密精细,要加强医务人员对医疗设备风险管理意识的培训,提升其风险评估的积极性。医疗设备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其监管作用,对临床科室医疗设备的使用进行正确的指导和督促,与临床科室交流学习,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相应处理,从而保障广大患者能够放心使用医疗设备。
2.4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风险管理体系
在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风险管理工作的风险识别、评价和处理等环节中,风险信息的准确收集和及时反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医疗设备风险管理理论[8],建立管理制度,包含医疗设备的采购、验收、检测、评价、考核及维护等,并分析、评估及防控医疗设备安全风险,定期安全监测医疗设备进行并进行电子建档,拟定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
①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医疗设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把数字化信息网络管理系统作为辅助手段。
②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对医疗设备风险进行分析,并实施相应的防范对策。使用前,加强风险分析防范医疗设备、进行评估管理不同环境下医疗设备的使用风险分析、电气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及放射防护。
③在使用医疗设备期间,拟定并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以防控为主进行维修,加强巡检及程序维护,将质量、计量检测及维修质量等管理放在首位。譬如:根据反馈信息,及时整改处理呼吸机、监护仪、给类光学窥镜等。
④依据医疗设备使用情况,全面重点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如高风险植入性材料使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制度、一次性材料用后管理等。
⑤制定《完善的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安排责任心强的医疗设备风险信息监测人员,完善风险信息的收集工作,使医疗设备风险管理信息得到及时上报,有效收集,科学分析和综合利用,全面提高风险管理工作风险评价分析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从整体上加强医疗设备风险管理水平。并加强不良事件教育,增强安全风险意识。
3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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