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追讨债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一、讨债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款人失踪时,首先要审查其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欠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那么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其次,可以向申请宣告失踪,法律将通过设立宣告失踪制度,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最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讨欠款,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二、欠钱不还失踪了如何解决
债务人欠钱不还失踪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欠款人找不到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宣告失踪。失踪人员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朋友保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受托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支付。可见,在申报失踪人员后,可以确定失踪人员的财产代管关系,解决失踪人员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因此,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要求以债务人的财产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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