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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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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老人公证遗嘱的办理流程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申请遗嘱公证的提交材料;

3、申请受理,发通知单: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报审批;

6、制作公证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7、发放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综上所述,房屋遗嘱公证需要首先到人事部门开亲属证明,再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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