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欠别人钱被起诉了开庭要不要去?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

要去,不去会失去答辩的机会,可能会缺席审判,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