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税收标准如下:
1、一般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如果该微小型企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以下规定执行:_ (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超过1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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