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练习试卷11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
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 )。 A.即将发生 B.可能发生 C.正在进行 D.刚发生完毕
正确答案:C
解析: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发生的,而不能事前或者事后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2. 李某怀疑仇人林某欲加害自己,便持刀闯入林某家,将林某砍伤。李某的行为是( )。
A.防卫过当 B.防卫不适时 C.事前防卫 D.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D
解析:李某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3. 紧急避险针对( )。 A.客观实际存在的危险 B.可能发生的危险 C.自己感觉存在的危险 D.潜在的危险
正确答案:A
解析:紧急避险针对的危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能是可能或者潜在的危险。 知识模块:刑法学
4. 甲,乙二人相互斗殴,乙见自己势单力薄而逃跑。甲穷追不舍,乙无奈又捡起一根木棒,趁甲站立不稳时将其打伤。乙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罪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防卫不适时
正确答案:C
解析:虽然在互相斗殴中,不成立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斗殴的一方已经停止斗殴而逃离现场,另一方仍进行侵害,则在此时可以成立正当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5. 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或犯意表示阶段,对于合法权益的威胁并未达到现实状态时,就对其采取某种损害权益的行为的,是( )。
A.事前防卫 B.假想防卫 C.紧急避险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A
解析:正当防卫必须针对已经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即不法侵害人已经直接着手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律所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威胁,通常表现为已经逼近侵害对象,已经着手实行侵害,已经威胁到被害人的安全。否则,则属于事先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6.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 A.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B.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D.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大于或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正确答案:C
解析:紧急避险是以牺牲合法利益来保全另一合法利益,因此,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知识模块:刑法学
7.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 )。 A.按照过失犯罪处理 B.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C.按照间接故意犯罪处理
D.视主观上有无过失作出无罪或者有罪的处理
正确答案:D
解析: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在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知识模块:刑法学
8. 防卫过当,( )。 A.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9. 避险过当,( )。 A.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10. 某农村少妇只身居家,深夜12时,一男子闯入其家中,以暴力相威胁欲行强奸,少妇口头答应,男子正做准备,她从炕头上抓起一把剪刀,反身猛刺男子胸腹部两下,致男子死亡。少妇捅死男子的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故意杀人
D.故意伤害致死
正确答案:B
解析:对正在进行强奸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知识模块:刑法学
11. 甲殴打乙,乙受伤昏迷倒地,甲扬长而去,乙苏醒后,拣起石块,追上甲并将甲打伤。乙的行为属于( )。
A.防卫挑拨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防卫不适时
正确答案:D
解析:甲的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乙属于防卫不适时的事后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2.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而枉法裁判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B.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C.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D.以暴力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的内容虽然涉及到罪数形态理论,但更多地需要考生熟记一些刑法分则中的具体规定。A案可参见《刑法》第399条第3款;B案可参见《刑法》第253条第2款;C案可参见《刑法》第318条第1款第5项,应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D案可参见《刑法》第157条第2款。 知识模块:刑法学
13. 法定的一罪包括( )。 A.连续犯 B.结合犯 C.继续犯 D.惯犯
正确答案:B,D
解析:注意罪数形态的分类:A连续犯属于处断的一罪,C继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E牵连犯属于处断的一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14. 下列情况中,属于结果加重犯的是( )。 A.盗窃他人财物,引起被害人自杀 B.侮辱,诽谤他人,致使被害人自杀 C.非法拘禁他人,致其死亡 D.虐待老父,致使其死亡
正确答案:C,D
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选项A,B均无法律依据,选项C可参见《刑法》第238条第2款,选项D可参见《刑法》第260条第2款。 知识模块:刑法学
15.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时,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 )。
A.连续犯 B.继续犯 C.持续犯 D.牵连犯
正确答案:A,B,C
解析:继续犯也称持续犯。 知识模块:刑法学
16. 对于下列( )情形,行为人出于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
B.正在进行的暴力性的强奸,抢劫
C.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爆炸
D.正在进行的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参见《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17. 甲与乙素有仇恨,一日,甲见乙持匕首朝自己走来,遂拾起一块石头掷向乙,致乙重伤,后发现乙所持的匕首不过是玩具而已。甲的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避险过当 C.犯罪
D.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C,D
解析:甲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进行所谓的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其在主观上有过失,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18. 下列情况不适用紧急避险的是( )。 A.来自自然灾害的袭击
B.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为避免本人危险 C.来自动物的侵袭
D.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并非是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E.职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为避免本人危险
正确答案:B,D,E
解析:依据《刑法》第21条第3款的规定,选择B,E;紧急避险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因此,选择D。 知识模块:刑法学
19.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 )。 A.假想防卫 B.防卫挑拨 C.防卫不适时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这四种情形都不完全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属于正当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20. 紧急避险的危害来源包括( )。
A.人的危害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B.自然灾害 C.动物的侵袭
D.人的生理,病理疾病
正确答案:A,B,C,D
解析:这是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即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依据《指南》的观点,这一危险的来源有A,B,C,D四种。但是,应注意危险的来源不同,紧急避险发生和结束的时间也不一样。 知识模块:刑法学
21. 对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 A.合法行为 B.正当防卫行为 C.紧急避险行为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参考《指南》的内容。选项E,F,G是不宜进行正当防卫的行为,并非绝对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知识模块:刑法学
22. 对防卫过当的行为,应当( )处罚。 A.从轻 B.减轻 C.免除
D.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B,C
解析:参见《刑法》第20条第2款的内容。 知识模块:刑法学
简答题第26-27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3. 试论牵连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牵连犯的构成特征是:(1)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这是牵连犯构成的主观要件,而且是认定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的重要标准。(2)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牵连犯的客观外部特征。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实施了数个相对独立并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能构成牵连犯。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的行为,则因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无从谈起而根本不可能构成牵连犯,这也是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相区别的重要标志之一。(3)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的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社会的行为之间具有手段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内在联系。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果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
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的罪名,也成立牵连犯。(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如果行为人实行的危害行为只能触犯一个罪名,就不能构成牵连犯。 涉及知识点:刑法学
24. 试论不以数罪论处的几种特殊情况及其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区分一罪与数罪,以犯罪构成为标准,一般不难区分。但是,有些情况表面似为数罪,实质并非数罪,或者虽有数个行为,但并不以数罪论处。不以数罪论处的特殊情况有:(1)继续犯。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关于继续犯的刑事责任,按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处罚。(2)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关于想象竞合犯的刑事责任,按其所触犯罪名中法定刑重的罪定罪处罚。(3)惯犯。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作为其挥霍或者生活的主要来源,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一再实施某种犯罪的人。关于惯犯的刑事责任,按其法定刑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4)结合犯。结合犯是指刑法将两个本来独立的故意犯罪结合在一起,规定为另一个独立的犯罪的情况。关于结合犯的刑事责任,按其法定刑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5)连续犯。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关于连续犯的刑事责任,按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的法定刑处罚。(6)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行一个犯罪,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关于牵连犯的刑事责任,按其中最重的罪从重处罚。(7)吸收犯。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其中一个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
罪。关于吸收犯的刑事责任,按吸收行为构成的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涉及知识点:刑法学
25. 简述吸收犯的形式。
正确答案:吸收犯的形式,即吸收犯吸收关系的种类,是与吸收犯的特征密切相关的问题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吸收犯的形式是吸收犯基本构成特征的具体化和表现形式,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既遂犯吸收预备犯和未遂犯。(2)未遂犯吸收预备犯。(3)实行阶段的中止犯吸收预备犯。但是,受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制约,当实际发生的实行阶段的中止犯轻于预备犯,造成吸收不能的状态时,应将预备犯吸收实行阶段的中止犯作为实行阶段的中止犯吸收预备犯的一种例外。(4)符合主犯条件的实行犯构成之罪,吸收教唆犯,帮助犯,次要实行犯构成之罪。(5)主犯构成之罪吸收从犯,胁从犯构成之罪。(6)符合加重犯罪构成之罪吸收符合
普通犯罪构成之罪,或者符合普通犯罪构成之罪吸收符合减轻犯罪构成之罪。 涉及知识点: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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