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体会
钱新谊 2012.10.30
近些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教育要发展,教师要先行。为了搞好基础教育中的中学教育工作,国家教育部特别制定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规范中学教师教育教学,从而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教育的发展。通过学习《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我得到以下体会: 一、《标准》的基本理念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是确立教师专业化的前提,也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依据。《标准》提出“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基本理念,是中学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实践和专业发展中应当秉持的价值导向。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中学教师应当用这四个基本理念规范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日常的教学行为。“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的理念既体现了对中国教师群体长期坚持的基本追求,也体现了现代教育发展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是传统与变革的有机结合。“终身学习”的理念更多地包含了信息社会背景下对教师专业发展所提出的新要求。 二、《标准》的基本内容
《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即“三个维度、十四个领域、六十一项基本要求”。“三个维度”是“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四至六个不等的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三至六项不等的基本要求。
“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从教师对待职业、对待学生、对待教育教学和对待自身发展四个方面,确定了“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等四个领域,提出了十八项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指向于造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的合格教师,既体现了对“学生为本”理念的细化,比如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教书育人等,也体现了对“师德为先”理念的细化,比如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
“专业知识”维度,从中学分科教学的实际出发,依据中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以及中学教育教学的本质特征,确立了国内外学界基本形成共识的教师知识构成的四个领域,即“一般教育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提出了有关中学教师专业知识的十八项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中学教师把握“专业知识”三个方面的
要求:在学科知识方面,中学教师不仅要知道所教学科的内容,并且要“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等,这是为了保证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脉络清晰、重点突出,让学生感悟学科的基本思想;在学科教学知识方面,提出“掌握针对具体学科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等,是要求中学教师能够把一般教育知识与学科知识有机结合,并体现在教学活动之中;在通识性知识方面,提出“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等,一方面是为了保证中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能够关注学生的全面成长,更好地体现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也是在素养方面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的基本要求。 “专业能力”维度,从“教学设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五项有关中学教师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涵盖了中学教师应有的四方面基本能力。一是教学能力,这是中学教师的主要工作,因此“标准”对中学教师专业能力的要求是以教学能力为中心的,其中涉及教学的设计、实施和评价等。二是开展班级管理和其他教育活动的能力,这些工作是“教书育人”使命所决定了的教师教学以外的基本工作,一个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三是人际交往能力,因为教师工作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教师必须能够有效地与学生交流,此外,拥有与同事、家长、社区等沟通与合作的能力是有效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保障。四是自我发展能力,因为在终身学习社会中,教师只有具有自我发展能力,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标准》的基本性质
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但是该法律以及此后的法律文本、相关政策都没有对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标准》是我国关于中学教师专业要求的第一份政策文本。
《标准》的定位是“对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这意味着《标准》的规定超越于对不同学科、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具体要求,是对所有中学教师的一般性共同要求。 从《标准》的前言和实施建议两个部分中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标准》既具有“评价”标准之性质,也具有“导向”标准之特征。作为“评价”标准,它是“中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中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是评价教师和教师教育质量的依据,是进行教师管理和教师教育管理的抓手。作为“导向”标准,它是“引领中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因此是引领中学教师教育专业化的基础。
加强师德修养 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钱新谊2013.2.23
对“师德”这个话题,应该说是老生常谈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老话
题,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谈论,在研究,在探讨。它是我们教育工作者,我们每一所学校都在致力解决的课题。我们的教师需要去了解、去认识、去思考、去解决。下面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加强师德修养,塑造教师良好形象”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在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所谓师德,顾名思义,就是指教师的职业道德、品质和素养。这一点,我们大家都是再清楚不过了。那么这么简单的问题,党和国家为什么这样重视,人民群众为什么这样关注,我们自己又为什么总是强调不已呢?问题的关键在哪里?我觉得应从以下两方面来理解加强师德建设的重大意义。 1、师德是兴教立身之本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天职。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本身就是一本无字的天书,这本天书上教给学生一个字,那就是怎样做“人”。一个合格的教师,能引导学生做一个高尚的人。无数教育实践证明,教师师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教师育人成果的优劣,所以师德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动力和源泉。
2、加强师德建设是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保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华巨龙能否腾飞,最终要靠党和政府的“科教兴国战略”来实现。而科教兴国,谈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教育工作,尤其是基础教育工作,担负着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这副千斤重担,从跨世纪的一代抓起,我们中学教师更显出责任重大。有的学者说,整个民族的希望就把握在我们教师的手中了。说一千,道一万,这样一个跨世纪的理想和愿望的实现,没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行吗?而高素质又首先体现在教师高尚的师德素养上。
二、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师德修养
我们从教师职业、教师劳动的特殊性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一下教师的师德修养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同其劳动的特殊性密不
可分的。
第一、教师的劳动与教书育人是一致的,不可分的。事实上,一个教师必然会在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教育和影响着学生,区别就在于是积极地教育,还是消极地教育;是主动地教育,还是被动地教育;是自觉地教育,还是不自觉地教育。正是教师劳动的这种特殊性,使人们看到了教师职业的特殊社会作用。
第二、教师的劳动有其特殊的魅力。教师没有权利,但是教师的工作却有魅力。教师有理想的魅力,有人格的魅力,有知识的魅力。教师以自己毕生的实践,展示着人生的价值和自己辛勤劳动的魅力。师德高尚的教师要向教育对象展示理想的魅力,教育对象在教师身上看到了热爱祖国,热爱民族的激情和为社会服务的责任感,从教师身上吸取了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必将腾飞于世界东方的信心与力量。
三、在师德建设中,学校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可回避、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
1、部分教师事业心、责任感、进取意识、敬业奉献精神不强
2、部分教师不能正确对待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差的学生 3、个别教师的不良行为损害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如何加强师德修养,塑造教师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教师要塑造高尚的师德,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勤于学习。 2、乐于奉献。 3、热爱学生。 4、为人师表。 其一、教师要在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上以身作则。要以自己正直、诚实、谦虚、谨慎、遵纪守法、热爱劳动等美好品德来影响学生,要以德培德,以智启智、以情激情。
其二、教师要在治学上以身作则。凡是知识广博、教学认真、教风活泼生动的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就高;相反,基础差、知识贫乏、不肯学习、教学呆板、上课马虎的教师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学生的尊重。所以教师必须做到教
学作风严谨,工作一丝不苟,这样学生才能形成一种严谨踏实的学风。学生的学风实质就是教师教风的一面镜子。
其三、教师要在文明习惯上以身作则。我们常常能在学生身上看到教师的影子,教师的语言行动,生活习惯,甚至字体学生都模仿。所以教师要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以律己,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也就是说教师既要做到心灵美,也要注意仪表美、语言美,把内在的美与外在的美很好地统一起来,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像春风化雨一般滋润着学生的心田
总之,教师要以自己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品德情操,渊博的知识才学和完善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学生,感染学生,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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