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卷第4期 Vol|49 No.4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zhong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10年7月 Ju1. 2010 公共协商:作为偏好强度问题的解决机制 王 清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摘要 偏好强度问题是指在聚合民主中少数的偏好强度强于多数的偏好强度的问题情形。 它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相对弱多数VS相对强少数,二是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少数。偏好强度 问题破坏民主的平等性价值,使民主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增强决策的执行成本或降低决策执行效 率,对聚合民主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公共协商通过三种方式为解决偏好强度问题提供了途径:一 是通过拓宽公民参与决策的领域和时域为少数重新参与到民主进程提供途径;二是通过公共论 坛提供了显示公民偏好强度的激励机制,并通过协商的公开性与决策背景的连续性提供了让公 民真实地表达偏好强度的约束机制,有利于解决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少数的偏好强度问题;三 是为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动性提供前提条件与现实保障,有利于解决相对弱多数VS相对强少 数的偏好强度问题。 关键词 偏好强度问题;公共协商;多数原则;聚合民主 偏好强度问题是聚合民主在多数原则运行过 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一个问题,它是改进聚合民主, 推进民主新形式的出现与发展不可绕开的一环。 强度碰到的最大挑战是如何测量的问题。@聚合民 主采用过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对每一个议案打 分,以分值的高低作为评价偏好强度指标的测量方 法。⑦这种方法的问题在于,偏好强度只是一个表 示内心感受的强弱的量,公民以什么为标准要对X 打9分而不是8分,要对Y打1分而不是2分呢? 因此,用基数效用论来表示偏好强度是存在问题 国外学术界很早就有人意识到这个问题 ,但是, 研究成果并没有找到解决偏好强度问题的有效途 径。②本文试图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偏 好强度问题细化为两种类型,并从公共协商的角度 寻找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案。 一的。我们使用的偏好强度不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 、偏好、偏好强度与偏好强度问题 而以序数效用论为基础,即用间距变量,而不是等 比变量表示偏好强度。具体来说,我们采用强烈和 微弱两个指标表示偏好强度。@这一指标是一个相 对量,它通过比较多数和少数对同一个二元议案的 偏好程度而获得。假设多数偏好议案X而不是 Y,少数偏好议案Y而不是X。此时,只要多数对 偏好是从微观经济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 在政治学上,它是指政治主体对任意两个议案组合 所做的一个二元排列。如果用X,Y分别表示两个 议案,A表示主体,主体的偏好有三种形式:X>Y 表示强偏好关系,即A认为X严格优于Y;X≥Y 表示弱偏好关系,即表示A认为X至少和Y一样 议案X的偏好程度弱于少数对议案Y的偏好程 度,我们就说多数持微弱偏好,少数持强烈偏好。 (2)我们讨论的是多数与少数两大阵营之间的偏好 强度。偏好强度问题是指对同一议案持相反偏好 的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偏好强度对比所产生的问题。 好;X--Y表示无差异偏好,即A认为x与Y无 差异。为了讨论的方便,政治学探讨的偏好形式一 般是指两个议案的强偏好关系,即X>Y。 偏好强度是指政治主体对某个备选方案的喜 好程度。@偏好强度具有如下三方面的特征:(1)偏 在多数原则运行中,每一次聚合的过程,一般都会 出现多数和少数。偏好相同的公民归属同一阵营, 同一阵营内的公民偏好强度孰高孰低不是我们的 好强度是一个间距变量,而不是等比变量④。偏好 收稿日期 2010—02—08 基金项目 中山大学“211工程”三期“行政改革与治理研究” 27 讨论范围。例如,如果A和B都偏好X而不是Y, 由于A、B的偏好相同,在多数原则运行过程中, A、B属于同一阵营,因此,我们不讨论A、B对X 的偏好强度问题。相反,我们只关心持相反偏好的 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偏好强度。(3)偏好对象的相关 性。偏好强度问题是由政治主体对同一组二元议 案持相反偏好所引起的问题。举一个反面的例子, 如果X、Y属于一个议案组合,P、Q属于另一个议 案组合,多数偏好X而不是Y,少数偏好P而不是 Q,多数对x的偏好强度是否更甚于少数对Q的 偏好强度,我们并不关心。 偏好强度问题产生于聚合民主的运行过程中。 聚合民主是指运用多数原则将个人偏好聚合并转 化为社会偏好的一种民主形式,其外在表现形式是 投票,它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主流形式。⑨聚合民主 以民主政治中公民的偏好强度完全相等作为前提 条件,通过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方式保证民主政 治中的每一个人均处于平等的地位。⑩在此基础 上,聚合民主将个人的偏好聚合起来,多数的偏好 成为社会的偏好。这种民主的优点一是它易于操 作,二是实现了形式上的政治平等。但是,聚合民 主的前提条件存在严重问题:现实民主政治中,公 民的偏好强度不是完全相同而是存在差异性。现 代社会的多元化与复杂化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差异 性。如果忽视偏好强度的差异性,只对偏好进行加 总,并将多数偏好转化为社会偏好,就会引起偏好 强度问题。 偏好强度问题是指在聚合民主中少数的偏好 强度强于多数的偏好强度的问题情形。我们可以 根据两个变量来划分偏好强度问题的种类。一是 少数与多数的相对规模,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绝 对少数VS绝对多数,即从人数上来说,少数处于 绝对的落后地位;另一种是相对少数VS相对多 数,即从人数上来说,少数只是微弱地少于多数。 二是偏好的强度,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偏好,一 种是弱偏好。基于上述两种少数与多数之间的相 对规模和两种偏好强度类型,我们可以得到四对多 数与少数的关系,他们分别是绝对强多数VS绝对 弱少数,我们用I VS I 表示;相对强多数VS 相对弱少数,我们用Ⅱ VSⅡ 表示;相对强少数 VS相对弱多数,我们用Ⅲ VSⅢ 表示;绝对强少 数VS绝对弱多数,我们用IV VS IV 表示。(见 下表)。 由表可见,当多数是强偏好时,无论多数的人 数是绝对多数,还是相对多数,它都要在人数和偏 28 好强度上甚过少数,此时,不存在偏好强度问题。 可是,一旦多数的偏好是弱偏好时,偏好强度问题 就产生了。偏好强度问题包括两种类型:一是相对 弱多数VS相对强少数,二是绝对弱多数VS绝对 强少数。为了更方便地理解,我们可以用两个图形 把这两种类型详细地描述出来。 绝对多数 I1:绝对强多数 Ⅳz:绝对弱多数 相对多数 Ⅱ1相对强多数 Ⅲz:相对弱多数 相对少数 Ⅲ1:相对强少数 Ⅱ2:相对弱少数 绝对少数 Ⅳl:绝对强少数 I 2:绝对弱少数 图1相对弱多数VS相对强少数图 50 金 o 30 入B,∞% 募z。 /\ A:25% 比10 .15 10% 0 A B B A IlI 一赞成X_- ~赞成Y.一 1 B:微弱l2:少数ll:多数I ...................._-J 图2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多数图 图1表示的是相对弱多数VS相对强少数的 问题情形,它是偏好强度问题的类型之一。在这种 情形下,偏好强度问题表现出两方面的特征。其 一,从人数上来说,多数是一个相对多数,即赞成X 议案的人数为A +B 一51 ,赞成Y议案的人数 为A +B 一49 ,多数只领先了2%;二是从多数 与少数内部偏好强度的构成结构来说,多数是一个 冷漠的多数,少数是一个热情的少数,即多数中对 x议案持微弱偏好的人最多,占总体的40 (B ), 少数中对Y议案持强烈偏好的人最多,占总体的 30%(B。)。 图2表示的是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少数模 型,它是偏好强度问题的类型之二。在这种情形 下,偏好强度问题表现出两方面的特征。其一,从 人数上来说,多数是一个绝对多数,即赞成X议案 的人数为A +B 一80 ,赞成Y议案的人数为A +B 一20 ,多数领先6O ;其二,从强度上来看, 少数的偏好强度要强于多数的偏好强度,即在多数 中,有51 的人对议案X微弱偏好,仅有15 的 人有强烈偏好,但是,在少数中,有25%的人对议 案Y有强烈偏好,仅有1O 的人持微弱偏好。这 就是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少数模型,它是偏好强 度问题的类型之二。 偏好强度问题的第一种类型与第二种类型的 共同点是少数与多数的偏好强度结构相似,即少数 做出的决定表现出服从性的政治行为,但是这种行 为不是基于心理认同,而是迫于外界压力,它是一 种被迫服从;实质的服从是指少数对政治体系表现 出某种心理的认同,并将这种认同转化为服从性的 政治行为。少数无论表现出表面的服从还是实质 的服从,民主政治的合法性都不会存在问题。二是 用脚投票。用脚投票是指少数由于不满多数做出 的决策,而选择空间位移离开的方式逃避对政治体 的偏好强度强于多数的偏好强度,出现了热情少数 VS冷漠多数的问题;两者的区别在于少数与多数 系的认同。现实政治中如“二战”期间德国大批犹 太人因不满德国法西斯的上台与执政,纷纷迁 的相对规模不一样,在第一种类型下,少数与多数 的相对规模差距十分小,但是,在第二种类型下,少 数与多数的相对规模差距比较大,相对规模的不同 对偏好强度问题的危害程度造成直接影响。 二、偏好强度问题的危害 偏好强度问题的实质是少数的偏好强度没有 得到显示,少数的权利无法实现,但是,这种少数不 是一般的少数,而是对议案有强烈偏好的少数。偏 好强度问题会带来如下危害。⑩ 第一,偏好强度问题破坏民主的平等性价值。 民主所要实现的价值包括平等与公正,多数原则作 为聚合民主的最基本的决策规则,其根本的出发点 是要以一人一票来保证民主政治中的人人平等。 但是,拥有不同偏好的公民被看成完全一样,这其 实并不平等。达尔认为,“如果有何种情况可以被 认为是麦迪逊暗含的概念的现代类似物,我认 定就是这种情况。”@这里所说的多数是指冷 漠多数对热情少数的一种压制。让我们举一个正 面的例子来说明。假设A偏好X而不是Y,B和 C偏好Y而不是X,并且A对x的偏好强度明显 大于B和C对Y的偏好强度。此时,若其他条件 完全一致的话,我们通过某种规则,选择X作为决 策,使具有强烈偏好的个人能够遂其所愿,从伦理 学意义上似乎更公平。 第二,偏好强度问题使民主的合法性受到挑 战。如果说偏好强度问题使民主的平等性价值遭 到破坏是一种应然的分析,那么,它使民主的合法 性遭到破坏则是一种实然的状态。在聚合民主中, 每一次公民偏好的聚合过程,一般都会出现多数与 少数。按照多数原则,只有多数的偏好才能成为社 会偏好,少数的偏好不会获得通过。少数对于多数 做出的决定至少有以下三种行动策略@:一是服 从。按照程度的不同,服从可以分为表面的服从和 实质的服从两种类型:表面的服从是指少数对多数 往瑞士、美国等国,就是用脚投票的典型例子。由 于政治统治总是指向公民,要以一定数量的公民为 基础,公民在地理区域上的消失,使政治统治名存 实亡,民主的合法性也就瓦解了。三是反抗。这是 指少数因强烈不满多数做出的决策而采用武力的 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与偏好强度的一种行为。极 端的情况下,反抗会导致暴力,在这种状态下, 民主的合法性受到直接挑战。现实政治中,如美国 黑人因不满种族歧视,认为通过民主进行的决策总 是不利于黑人而采取的一系列反抗运动,对美国的 民主政治造成严重的挑战。 偏好强度问题下的少数不是一般的少数,而是 对议案有强烈偏好的少数,即热情的少数,相应地, 多数对议案只有微弱的偏好,是冷漠的多数。此 时,社会决策是以冷漠多数的偏好为依据的,那么, 少数必定会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此时,如果没有 一套相应的解决措施,强烈少数一般难以做到服从 而会选择用脚投票或者反抗,甚至是暴力。一 旦这样,民主的合法性会受到严重挑战。极端的情 况下,它会影响到民主政体的存在与稳定。 第三,偏好强度问题增强决策的执行成本,降 低决策执行的效度。偏好强度问题使民主合法性 受到质疑,但这并不一定会降低民主决策的执行成 本。通过多数原则做出的决定的执行成本与效度 取决于强偏好少数与弱偏好多数之间的相对规模。 按照多数与少数相对规模的不同,我们分两种情况 来讨论。一是在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少数的问 题情境下,尽管民主的合法性会受到少数的质疑, 但是决策执行的成本仍然会比较低,执行的效度相 对高。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在人数上处于 绝对劣势,因此,即使他们因不满决策而采取反抗, 力量尚属微弱。二是在相对弱多数VS相对强少 数的问题情境下,民主决策的执行成本十分高昂, 执行效度十分低下,极端的情况下,决策根本无法 执行。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从人数上来看,少 29 数只是微弱的落后于多数,但是,从偏好强度上来 看,少数明显地强于多数,此时,少数完全有动力运 知道协商程序,他也知道别人知道,因此,程序对公 民具有普适性的意义;另一方面,协商过程是开放 用一定的策略,拉拢多数中的成员,使少数变成新 的多数。此时,若多数与少数的流动机制不畅通, 或者多数原则只是一锤定音,在一次决策后,少数 的,即协商采取公共论坛的形式,参与论坛的人进 行面对面的交谈、对话与交往,这一过程是开放的: 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进来,也可以随时退出。(4)协 便再也没有表达的机会,结果便使社会偏好仍以冷 漠多数的偏好为依据。这样,少数有可能产生不满 情绪,并纠集力量,干扰、阻止甚至破坏决策,进行 社会性集群行为,严重影响决策结果的执行。现实 政治中,2006年7月,墨西哥总统选举中,民主革 命党候选人洛佩斯・奥夫拉多尔以微弱差距败给 国家行动党总统候选人费利佩・卡尔德龙。前者 不服,采取多种途径阻扰选举结果的执行,使墨西 哥陷入政治危机。@ 三、公共协商:解决偏好强度 问题的一种途径 偏好强度问题破坏民主的平等性价值,使民主 的合法性受到挑战,增强决策的执行成本,并降低 决策执行的效度,对聚合民主构成了严峻的挑战。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聚合民主包含如下两层困境: 一是少数表达偏好的机会是有限的,即少数仅能在 投票时将偏好表达出来;二是没有考虑少数的偏好 强度,即没有显示少数偏好强度的制度安排。公共 协商从如何破解这两大困境着手,为我们提供了解 决偏好强度问题的一种尝试。 公共协商的概念直接来自协商民主。本文不 使用协商民主,而用公共协商,是出于两个原因:一 是民主在中国的语境下,常常容易带上价值的色 彩,而公共协商更为强调的是一种中观层面上的民 主技术与民主过程;二是学术界对协商民主的研究 甚多,但是,对协商民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不过,围绕协商民主,学者们还是达成了某些共 识,@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共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 心。@正是基于这两个原因,我们选择公共协商这 个词。为了便于清晰地研究,我们从协商的主体、 客体、过程和协商背景四个层面对公共协商做一个 初步的界定。(1)公共协商的主体具有多元性。主 体的多元性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方面,广泛性, 即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公共协商的过程中来;另一 方面,多层次性,即参与协商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 可以是群体。(2)协商指向的对象是公共事务。这 是它与聚合民主的重要区别,后者指向的对象是公 共。(3)协商过程的公开性。这也包含两个层 面的含义:一方面,协商的程序是公开的,任何人都 3f] 商背景具有连续性。按照萨托利的观点,当我们决 策面对的是单个的问题时,决策背景是非连续 性的;相反,如果一系列问题被放在同一时间解决 时,决策背景是连续性的。@在连续性的决策背景 下,人们知道在上一个决策中自己负责任的偏好表 达将换来下一个决策中他人负责任的表达,否则, 就只会换来不信任。因此,公共协商决策背景的连 续性为约束主体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共协商是指多元主体在连续性的 决策背景下,运用公共论坛参与公共事务的一种形 式。我们可以用一个图示将公共协商的定义简单 描述如下。 图3公共协商定义示意图 公共协商至少从三个方面为偏好强度问题的 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尝试。第一,公共协商通过拓宽 公民参与决策的领域和时域为少数重新参与到民 主进程提供了途径。公共协商通过将协商引入公 共决策领域,拓宽了公民参与决策的领域和时限。 其一,就领域而言,聚合民主下,公民只参与选择公 共,选举是公民表达偏好的唯一方式,选举后 的事务由通过选举产生的公共来处理。但是, 协商民主下,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公民的参 与领域得到拓宽。其二,就时域而言,聚合民主下, 公见的表达仅限于投票时,这一次选举中失败 的少数要想获得表达的机会只能期待下一次选举。 这样的周期显然太长,一些有强烈偏好而又没有得 到实现的少数,可能选择的策略是用脚投票、反抗 甚至。此时,民主统治面临危机,其合法性受 到巨大挑战,民主决策结果的执行成本十分昂贵。 协商民主针对聚合民主上一次投票到下一次投票 过程中公民偏好表达的真空地带问题,将聚合民主 仅让公民在投票时有表达的机会扩充到让公民在 投票后仍能参与公共决策,即公民随时随地都能表 达个人偏好。这样,在协商民主下,那些在聚合民 主中处于劣势的少数可以重新参与到民主进程中 来,就具体的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偏好和偏好强 度。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我们说公共协商通过扩展 公民参与民主过程的领域和时限,为多数原则下失 败的少数重新参与到民主进程来提供了渠道。 第二,公共协商提供了显示公民偏好强度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公共协商让多数和少数在具体的 公共事务上充分显示出自己的偏好强度,这有利于 解决绝对弱多数VS绝对强少数(IV VS IV )的偏 好强度问题。这是因为多数和少数在公共协商的 倾诉和讨论中,互相倾听并了解对方的观点及形成 该观点的原因,这一过程可能改变双方对原来议案 的偏好强度。如果绝对强少数由于倾听了多数的 理性陈述而降低自己的偏好强度,使自己对原有议 案的偏好程度不那么强烈,甚至和多数对其喜爱的 议案的偏好强度相当,那么,绝对弱多数VS绝对 强少数的偏好强度问题就有可能解决。公共协商 从如下两方面,为多数与少数之间偏好强度的显示 提供了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让人们表达”,同 时“真实地表达自己”。 其一,公共论坛提供了让公民表达偏好强度的 激励机制。在公共论坛中,人们要使自己的偏好获 得通过,必须要通过言语、对话、谈判等形式让他人 了解自己的偏好,并尽量使与自己偏好不同的人改 变偏好,从而扩大与自己有相同偏好的人数,使自 己的偏好获得通过。一般来说,偏好强度越弱的 人,越容易改变自己的偏好。相应地,偏好强度越 强的人,越容易劝说他人改变偏好。因此,假设公 民不受政治表达能力的约束,@在公共论坛中讨论 与个人利益相关的事件时,公共论坛的制度安排激 励人们一定要将自己的偏好强度通过政治行为表 达出来,即偏好强度越强烈,行动的动力就越强,表 现出来的政治行为就越积极;偏好强度越微弱,行 动的动力明显不足,表现出来的政治行为就越消 极。让我们举一个例子:假设在一个富裕的小镇, 为了改善办学条件,必须向人们征收更多的税收。 这时就产生了持相反观点的两类人:一类人主要由 家长和教师组成,人数甚少,他们强烈要求增加税 收以改善学校恶劣的办学条件;另一类多由当 地富人组成,他们没有孩子上学,认为税收的提高 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假设第一类人为了争取更多 的人的支持,使自己的偏好获得通过,放弃了大量 的闲暇时间来宣传他们的主张;在与他人交谈中, 他们显露出紧张、饱受挫折、愤怒、充满期待的情 绪。但是,对于富人来说,增加的这一点税收根本 算不了什么,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不值得为这件事 花时间和金钱,他们并不激动,也不怎么宣传自己 的偏好。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共论坛显示 出第一类人对增加税收的偏好强度要明显强于第 二类人对降低税收的偏好强度。@ 其二,公共协商的公开性与决策背景的连续性 提供了让公民真实地表达偏好强度的约束机制。 如何约束公民真实地表达自己的偏好强度呢?公 共协商提供了一定的约束机制。一方面,协商是公 开进行的,人与人之间能够互相监督。与此同时, 协商过程是开放的,在公共决策过程中,一旦发现 某个政治主体提供了虚伪的偏好强度信息,人们会 以拒绝和他合作或者退出公共论坛的方式表示抗 议。另一方面,即使在某次公共决策过程中使用了 虚假信息的公民一时未被发现,但是,决策背景的 连续性仍对他形成了约束。这就是说,协商的背景 是连续的,即人们会对一个接一个的公共事务进行 协商,因此,一旦某个人或群体表达的是虚假信息, 那么即使在这一次协商中,他们能凭借虚假信息获 胜,在下一次协商中,其他参与者会对他们的所有 表达持不信任态度。因此,这样的制度安排约束着 理性参与者不敢虚假地表达自己的偏好强度。正 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在公共协商中,少数的偏 好强度能够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出来。 第三,公共协商为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动性提 供前提条件与现实保障。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动 性,是指在民主政治运行过程中,不论是重大决策 的选择,还是国家机关的选举,在具体主张上居于 少数或多数的群体,因面临问题的差异和时空条件 的不同而不断变化和流动。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 动性有利于解决相对强少数VS相对弱多数(Ill VS Ill )的偏好强度问题。这是因为少数与多数之 间的流动性可以使原来持微弱偏好的相对多数因 为一部分人分离出去而成为相对少数,原来持强烈 偏好的相对少数则可能会与其他部分结合乃至融 合起来成为相对多数。此时,问题就变成了相对强 多数VS相对弱少数(I1 VSⅡ )了,在这种情形 下不存在偏好强度问题。公共协商从如下两方面 促进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动性。 其一,公共协商让少数重新参与到公共决策中 来,并提供公共论坛中使少数的偏好强度真实地显 现出来,是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动性的前提条件。 这是因为只有让少数和多数有机会不断地将自己 的偏好和偏好强度表达出来,那么,在这一次公共 决策中的少数才有可能成为下一次公共决策的多 数;原来持微弱偏好的多数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偏 好成为少数中的一员。多数和少数就是在这种成 31 员之问的不断流动中实现平衡。少数有不断表达 自己的偏好和显示偏好强度的机会,并有成为多数 的可能,这就是即使最终的决策仍是按照多数原则 做出的,但是少数不会质疑民主的合法性的原因。 其二,公共协商决策背景的连续性为少数与多 数之间的流动性提供现实保障。聚合民主的决策 背景是非连续的,这就是说聚合民主是点状民主, 点状民主是民主在特定的点上的特殊形式,这些点 就是每一次的选举。聚合民主下决策背景的非连 续性使得多数原则往往一锤定音:在某次选举中, 通过多数原则选出的公共,无论如何,一般都 能在一个选举周期内掌权。在这一个选举周期内, 少数很少有机会再次参与到民主进程中来,他们的 偏好表达需要等到下一次选举。与此不同,公共协 商的决策背景具有连续性,即它不受选举周期的限 制,公民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到每一次公共决策过程 中,表达自己的偏好,显示自己的偏好强度。决策背 景的连续性保障公民持续参与公共事务的可能性, 那些在选举中失败的少数,在选举过后仍有很多机 会就具体的公共决策再次表达自己的偏好,并有可 能通过自己的强烈偏好影响持微弱偏好的多数阵营 的成员,使这些冷漠的多数改变自己的偏好,少数成 为新的多数。这样,少数偏好的公共议案很有可能 获得通过。因此,决策背景的连续性为少数与多数 之间的流动性与可变性提供了现实保障。 公共协商使少数重新参与到民主进程中来,并 提供了显示公民偏好强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 少数与多数之间的流动,这样,公共协商在处理偏 好强度问题上至少将带来三个积极的影响:(1)体 现民主的平等原则。公共协商让公民,包括在投票 中失利的少数重新参与到民主进程中,表达自己的 偏好,显示自己的偏好强度,体现民主的平等原则。 (2)巩固民主的合法性。在聚合民主下,多数原则 的一锤定音使少数与多数一旦形成就带来全局性 的影响,短期内难以改变,这样,政治运行变成了零 和博弈。在公共协商下,政治运行呈现正和博弈, 少数有不断参与民主进程的机会,并有变成多数的 可能性,因此少数对现行结果持认同态度,并 愿意继续参与公共协商,民主的合法性得到巩固。 (3)提高决策的执行力。在公共协商中,尽管决策 结果最终仍是以多数原则做出的,但是,因为在这 之前少数充分参与了讨论,而且少数在心里对民主 有一个预期:下一次公共协商,少数仍能参与,且有 可能成为多数。因此,他们更容易认同决策结果, 并有效地配合决策结果的执行。 32 当然,我们仅从中观层面探讨公共协商在解决 偏好强度问题上的机制与原则,如何将这些机制与 原则运用到微观层面,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重要 问题。 注释 ①⑥王清,陈明:《论偏好强度问题及其对多数原则的 挑战》,《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 ②③⑨达尔:《民主理论的前言》,顾昕、朱丹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62页,第125 页,第157—158页。 ④风笑天:《社会学研究方法》,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92—93页。 ⑤2006年11月23日北京大学法律与公共论坛 上来自马里兰大学政治学和管理系的Douglas Grob 教授做了题为“美国式民主选举中的难题”的报告,之后的 讨论中,他对笔者提出的偏好强度问题最大的质疑是:“你 如何看出公民的偏好强度。”相信大多数接触这个领域的 学者都会有如此质疑。 ⑥基数效用论(cardinal utility)是指以基数数字(如1, 2,3…)为计量单位来衡量公民对议案满意的程度,这种满 意程度可以加总求和。 ⑦乔・B・史蒂文斯:《集体选择经济学》,杨晓维等 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201—204页。 ⑧在《民主理论的前言》中,达尔按照程度,把偏好强 度划分为三种类型:强烈、温和和轻微,我认为温和和轻微 难以区分,为了研究的方便,我只采用了两种偏好强度:强 烈和微弱,微弱偏好强度是指不那么强烈的偏好,它包括 达尔所说的温和和轻微偏好。 ⑩Jack night&James Johnson.“Aggregation and De— liberation:On the Possibility of Democratic Legitimacy.’’ Political Theory 22.2(1994). ⑨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平等只是政治上的形式平等。 ⑩少数可能选择的行动策略根据王浦劬教授2006年 1O月19日在国家行政学院MPA班政治学原理课程第四 讲:政治统治和合法性讲课内容,略有改动。 ⑩《墨西哥大选难产,政治危机一触即发》,《东方早报》 2006年7月4 Et。 ⑩Samuel Freeman.“Deliberative Democracy:A Sym— pathetic Comment.”Philosophy&Public Affairs 29.4 (2000). ⑩乔治・M瓦拉德兹:《协商民主》,何莉编译,《马克 思主义与现实 ̄2004年第3期。 ⑥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 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252—253页。 ⑩博曼:《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黄相怀 译,北京: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33页。 责任编辑王敬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