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本公司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队长以及一切与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本公司其他人员。
第二条:认真贯彻与执行国家工程施工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程序;
第三条:各项目部成员要尽职尽责,明确各职位职责,履行各职位义务,努力做好本职位工作。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各项目部做好现场勘查报告、施工可行性报告,形成书面文字上报公司,待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办公室存档入案。
第五条:工程施工中,各项目部严格执行周例会制度,总结上周计划内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尽可能详细的形成书面文字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入案。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成员做好施工日志的记录以及苗木进场报验情况。每日将苗木进场名称、源地、业主、数量、规格等上报公司,办公室负责存档入案。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签证工作,及时与甲方、监理、财政局沟通协调,做好计量工作,尽可能为公司赢得利益。
第八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
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九条:各项目负责人为本施工段第一责任人,必须长期驻守工地,切实负责,若因有事须向公司请假,对不请假擅自离开工地的处每日100元罚款,月底结算。
第十条:严把质量关,创优良工程,各项目部在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责任到事、责任到人实行奖罚制度。
第十一条:每月末进行一次质量评比,由公司组织人员检查,对表现好的项目部进行奖励,表现差的项目部进行罚款。把评比结果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入案。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及时做好竣工资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各项目部将工程验收资料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入案。
第十四条:整个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妥善处理好与甲方、监理、财政局的关系;处理好与交叉施工方的关系;处理好项目部内部成员的关系以及各项目部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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