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资格条件和申报办法 (一)资格条件
1、列入县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或自筹资金按标准建设并通过验收,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同时持有县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建立新农合信息结报系统和医疗机构管理系统(门诊收费系统)并与县合医办完成数据对接工作。能提供电脑打印的,并确定专人负责村卫生室财务收支帐目。
3、医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合法的执业资格。 4、交纳一定保证金。 (二)申报审批办法
1、村卫生室填表自愿申请,报乡镇卫生院审核后集中申报。 2、县合医办评审合格后报县卫生局审批。
3、县合医办与取得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村卫生室签订门诊服务协议。 4、实行考核,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可随时申报;对违规或考核不达标的,随时取消定点资格。
二、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基本要求 1、统一使用电脑打印的门诊收费。 2、统一使用新农合监制的门诊专用处方。 3、统一门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4、统一执行《安徽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
5、统一帐目管理。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帐目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
6、统一药品配置。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供应、统一价格(含统一的药品加成比例)。
三、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门诊费用的报销与结算 1、定点村卫生室及时垫付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金。 2、定点村卫生室每月结算一次门诊统筹垫付补偿金。 3、结算方法:各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结算补偿金,每月5号前将上月垫付的门诊统筹补偿金汇总表和底联报送当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汇总后报县合医办审核。县合医办根据电脑数据于月初将定点村卫生室垫付门诊补偿金预拨到所辖乡镇卫生院帐户,乡镇卫生院在每月10日前必须将村卫生室垫付资金拨付到村卫生室。
4、乡镇卫生院每月接到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补偿金汇总表后,必须派人抽查定点村卫生室门诊处方,核对相关数据,纸质表与电子表(网络传输)数据必须完全一致。每次抽查人次不少于当月门诊人次的10%。汇总表上,村卫生室负责人、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乡镇卫生院核查人员必须签字负责。
四、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的管理与违规处罚
1、必须在醒目处悬挂“潜山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标示牌和就诊流程图,设立新农合宣传栏和公示栏。
2、张榜公布与县合医办签订的《门诊服务协议》和《门诊服务公开承诺》,公布县合医办和乡镇卫生院的监督举报电话。
3、接诊时必须审核参合患者身份证(户口本),与就诊卡(IC
卡)信息相对照,查验门诊参合患者真实身份。
4、每月门诊帐目和票据,必须上交乡镇卫生院审查、留存。 5、必须如实宣传新农合门诊统筹,严格执行“按比例报销”的费用分担制度,严禁歪曲门诊统筹,误导参合农民挤兑门诊统筹补偿款,借机销售药品。
6、严格控制门诊次均费用,门诊统筹村定点卫生室月次均门诊费用控制在20元以内。原则上同一人每日只能报销一次门诊费用。
7、违反第5条,造成参合农民挤兑门诊补偿款的事件,参合农民领取的补偿款或药品款,全部由定点村卫生室承担,门诊统筹基金一律拒付。
8、违反第6条,按超出次均门诊费用的50%,拒付补偿金。 9、下列情况,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门诊补偿垫付金:①对不使用统一的门诊收费的;②不使用统一的新农合门诊专用处方的;③超出门诊报销范围的服务项目以及超标准收费的;④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包括虚开费用、将《目录》外用药对应成《目录》内、搭车开药的、过度医疗等)。
10、对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按新农合相关规定处理外,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下列情况立即取消村门诊统筹定点卫生室资格:
①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②不能及时垫付参合农民门诊补偿金;③其它违规两次以上,又整改不到位;④未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要求运转(包括帐目混乱、人员分散、出现重大医疗质量问题、医疗事故等);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吊销;⑥其它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五、其它
1、乡镇卫生院对定点村卫生室的违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拒付资金,平均承担。
2、保证金标准为每个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每年5000元。由县合医办专项管理,不得使用。每次违规扣减多少,及时补齐多少;全年无违规行为,可以转抵下一年度保证金。
3、本办法由潜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答。 4、附:①定点村卫生室信息平台建设标准;②定点村卫生室资格申报表。 附件1
潜山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
信息平台建设标准
1、开通电信宽带(含电信ADSL)。
2、软件:安装门诊收费信息管理系统和新农合结报管理系统,并实现两个系统的数据对接。
3、硬件配备:普通电脑一台(配置要求:硬盘:80G、内存512兆以上),EPSON-630K针式打印机一台(用于打印门诊),IC卡读卡器一台(用于门诊刷卡)。
4、统一的电脑打印。 5、A4复印纸等。
6、门诊和门诊处方: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县合医办统一购领。乡镇卫生院必须按实价发放,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附件2
潜山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资格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医疗机构名称 所辖乡镇 卫生院 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编号 基 本 情 况 执业人员 相关情况 诊疗范围、科目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 服务人口 标准化村卫生室 验收合格文件号 姓 名 性 别 岗 位 联 系 电 话 检查设备 药品品种数量 村委会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卫生院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审核意见 评估意见: 县合医办 考核意见 评估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县卫生局 审批意见 潜山县卫生局 审批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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