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间 服 务 协 议
【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即将签署或签署了一个或多个项目资金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在【 】市【 】区签署本协议。
一、声明:
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资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融资服务内容:
乙方因项目需要,需寻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乙方本次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乙方可接受的融资成本为【 】%。
甲方拥有充足的资金,意欲寻找项目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甲方可接受的资金投资收益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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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居间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年,协议到期前各方可协商延长。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咨询服务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丙方居间服务费=乙方融资资金到账金额【 】﹡(乙方的可接受的融资成本【 】-甲方预计的投资收益【 】)%。
2、在甲、乙双方签署融资协议并甲方资金进入乙方(或乙方关联方)的当日,乙方应以自有资金将居间服务费转入丙方或丙方指定的账户。如果资金分期到帐的,则服务费用按同等金额分期支付。
3、丙方账户信息为: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丙方在收到服务费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乙方 (或乙方关联方)开具咨询服务费、专业技术服务费或顾问费。
五、保密:
1、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机关要求,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方披露与本协议的签署、执行有关的任何信息。
2、三方均应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非经合同方书面同意,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机关要求,否则在任何条件下不得向与服务本协议无关的其它方透露在合作中了解到的合同方的商业秘密以及相关业务资料;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合作中取得的任何信息进行商业活动,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合同方商誉或其他利益的任何行为。
3、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赔偿合同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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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丙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与甲方私下签约的,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居间费,并可要求乙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居间费的 % 计算。
4、乙方未如约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可依据佣金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滞纳金,直至付清之日止。
七、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丙方引进的甲方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乙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笔融资协议视同为甲方与乙方签订,乙方承诺将知会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2、乙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丙方介绍的甲方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乙方承诺将知会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丙方支付佣金。
八、附则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起诉。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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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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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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