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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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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天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MIANMI-QP-10 现行版本: C/0 编 制: 李 国 辉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 2006年12月03日 生效日期: 2006年12月05日 未经中山市天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之书面许可, 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使用或引用本标准。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document shall not be copied or disclosed without authorized permission. 共 4页

修改记录

版本号 C/0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MINANI-QP-10 C/0 2006-12-05 描 述 1、 适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文件整版升级。 2、 适应公司建立HSPM管理体系,文件中增加相关HSPMS内容。 发行日期 2006-12-03 修订人 李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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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MINANI-QP-10 C/0 2006-12-05 通过对生产过程的监控与测量, 确保在制过程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的监控及生产在制品和半成品的检验与试验。 3 定义:

3.1 检验:对产品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

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注:上述定义仅适用于质量标准。ISO/IEC指南2中对“检验”有不同的定义。

3.2 自检: self-inspection 由工作的完成者依据规定的规则对该工作进行的检验。注:自检的结果可用于过程控制。 3.3 紧急放行: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验证,而直接将来料放行并投入使用。 4 权责

4.1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和半成品的自检与互检。 4.2品管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监控及生产在制品和半成品的抽检。

5 工作程序

5.1监控及检验依据:以《IPQC检验规程》、图纸及相关标准样板作为生产过程监控

与检验的主要依据。

5.2监控及检验流程(见<制程检验与试验流程图>) 5.3生产人员自主监控及检验

5.3.1车间QC人员按《作业指导书》进行全检,填写《QC报表》或作业传票;检验

合格的产品方可流入下工序,不合格品作好标识及记录,放到不合格品返修区,返修后的产品需经全部工序再检验合格后方可流入下工序。

5.4 IPQC的监控及检验

5.4.1 IPQC检验员依据《IPQC检验规程》标准样板等对生产线实施巡回监控及检

验,其主要内容包括:

a) 质量不稳定的、新的操作人员及组别; b) 新的机器或性能不稳定的机器; c) 来料中不合格率偏高或特采的物料;

d) 生产中经常发生质量异常、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 e) 新开发投产的产品;

f) 生产操作是否符合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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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投入生产使用材料的抽检; h) 在制品的抽检(包括HSF检测); i) 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j) 生产过程中是否有危害物质的混入; k) HS及HSF产品是否有清晰分开;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MINANI-QP-10 C/0 2006-12-05 5.4.2 IPQC在监控及检验过程中,应及时填写《IPQC检验记录表》,发现问题时,

应马上通知生产车间相关人员给予及时纠正,并跟进其改善结果,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应重点进行首件检验: a) 一批产品开始投产时; c5Tbz/?-Y b)设备重新调整或工艺有重大变化时; D c)轮班或操作工人变化时; d)原材料发生变化时 。 M'

5.4.3当发生致命性质量缺陷、HSF产品出现有害物质超标或突发性品质异常造成

批量较大的不合格时,须立刻要求停止生产,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对已生产出的不合格品进行标示、隔离和追溯,同时开具《不合格评审单》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并下发《纠正预防措施要求书》给责任部门分析改善品管员并跟进其改善结果。

5.4.4 IPQC根据车间将产品交付给另一车间前所开出的《 送检单》对产品

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移转。

5.4.5如因生产紧急未检验放行的物料,由IPQC全程跟踪其质量状况。若因其它

原因需特采之物料时,由车间提出申请,品管部进行确认、工程部提出意见,经特采之物料IPQC需全程跟踪其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

5.4.6车间产品抽检批次合格率每周统计一次,如抽检批次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

或连续三个月有下降的趋势的,品管部主管根据生产实际状况做出决定由车间IPQC统计出主要的不良状况并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书》(必要时附上《IPQC检验总结》)给生产车间和相关部门。生产车间应做出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回复IPQC;IPQC追踪其改善结果。

5.4.7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控制计划》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产

品进行可靠性试验;产品的重要材料(或重大工艺)更改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需要进行可靠性试验;具体按《可靠性试验控制程序》进行。

5.5重点工序和关键工序的控制

5.5.1车间及IPQC应对重点工序和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操作方法等进行重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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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生产过程监控与检验的结果应予以记录。 5.6 5M日常监督管理:按《生产控程控制程序》执行。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生效日期 程序文件 MINANI-QP-10 C/0 2006-12-05 控,以确保产品的关键质量指标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5.7标识与追溯:按照《产品标识和追溯性控制程序》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5.8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9 IPQC应对每天的监控及检测记录予以归档保存。 6 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6.3《可靠性试验控制程序》 6.4《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7.1《IPQC检验记录表》 7.2《 送检单》 7.3《IPQC检验总结》

7.4《 车间胶粘剂使用点检表》

7.5《纠正预防措施要求书》 引用《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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