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明确公路运输管理流程,明确人员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运输时间管理
1、各承运司机必须按公司运输配送部开具的《派车通知单》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每发生一次未按《派车通知单》的要求承运的事故,按《运输质量问题处罚标准》进行罚款。
2、如因不能及时到达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不仅赔偿损失而且要加重处罚。对3次以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承运司机,按标准给其3~5倍的处罚,视情节轻重可暂停运输或解除合同。 3承运柴油机的车辆,必须按装车时间要求按时到达×地入库装车,以保证按时完成装车任务,如不能及时到达厂家,造成客户生产线装车受到影响,除对承运司机按《运输质量问题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外,要相应赔偿客户的损失
4、运输部人员及时蒋每台车辆的货物品种、数量和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在装车后立即用电话转告调度员。 三、运输过程管理
1、运输部要对所有运输途中的车辆进行信息监管,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措施,向客户说明情况。
2、承运司机的运输车辆在途中出现车辆故障和交通肇事等问题,
不能按要求到达目的地。在出事后2小时内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向配送部车辆调度员汇报详细情况,车辆调度员尽快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在承运过程中,承运车辆对所承运的物品质量和数量负责,发生丢失、损伤、锈蚀等问题,承运司机要在客户要求时间内赔偿。如果不能在客户要求似乎间内赔偿,运输部在该承运司机的运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付给客户,并根据情况予以罚款。 4、承运司机必须保管好各票据并按规定及时传递各种票据,否则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者不予以结算运费。
5、对承运过程中经常发生质量问题,偷换、盗窃所运物品,影响用户正常生产,损害公司声誉的承运司机,要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全部或部分运费。如果重复发生类似的问题,将取消承运资格。 6、各承运司机必须根据公路运输部下达的指令,准时到达制定地点,办理结算手续及装卸车,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处罚。
7、各承运司机接受处罚后,必须在下次装车前将罚金交公司运输部,运输部要按规定及时将罚款作帐交公司财务部,如果承运司机不能按时上缴罚金,运输部不得给其分配任务。 四、运输质量处罚管理
1、承运司机未在规定时间内把货送到用户手中,影响用户生产,每晚一天罚款200元。
2、承运司机不得私自将承运的货物转主或委托其他车辆运输,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罚款500-1000元。
3、承运司机在整个承运过程中有倒换、盗窃所运货物等行为者,要按零部件价格的3-5倍进行罚款。
4、在承运过程中,所承运货物丢失、损失、锈蚀等,对承运司机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
5、承运司机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交通事故和临时故障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目的地,且在出事后2小时内不能及时向公司汇报的,罚款500元/次,如果造成较大影响,可加重处罚。 6、承运司机不能按要求传递票据或将票据涂改或损坏的,罚款100-200元,如果丢失视影响程度进行罚款。
7、承运司机到达目的地,要热情服务和交接,协助卸车,如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用户投诉的,视情况罚款100-500元。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路运输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过后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路运输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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