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学生会:
期末考试和寒假临近,现就加强寒假前后学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
考风考纪教育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严明的考试纪律是保证考试公平的基础,良好的考风既是优良学风的重要标志,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性的重要体现。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教育引导大学生诚信考试,不断增强大学生的道德自我约束力和诚信意识。
1、各班由班主任假前召开主题班会,强调考试纪律,认真组织考试纪律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违纪处分条例》、《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让学生详细了解各规章制度中关于考试违纪处分的相关条款,让全体学生对考试纪律的严肃性、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有充分的认识。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与法制教育,把学校的相关规定传达落实到每名学生,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离返校乘车的有关规定,不参与包车,不乘坐包车、无营运资质或资质不全以及存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超员等隐患的车辆,要选择具有营运资质、公信度较高的车辆乘车。班主任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选择离返校时间、路线,加强人身财产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期间与家人与同学随时保持联系,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积极争取帮助。
2、要召集学籍预警的学生、心理压力较大的学生或者有过作弊行为的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召开一次针对性强的考风考纪座谈会,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帮助学生放下包袱,积极应考。(刘
艳老师负责,邀请王晓雷参加)
二、扎实做好寒假前后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各班级要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各项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通过安全教育班会,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同时,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1、进一步规范外出务工。要对本班级外出学生务工情况进行彻底摸查,掌握学生外出务工及学生中介情况。对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务工的学生中介要依据《青岛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学生不要轻信黑中介提供的虚假招工信息,谨慎选择勤工助学岗位,警惕用工陷阱,防止上当受骗,懂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班级外出务工及学生中介的摸查情况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前报资助管理中心(G304)。(刘倩老师负责)
2、学工办在寒假学生离校前全面、系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寒假期间妥善安置好个人财务,防止失窃现象发生。做好学生宿舍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彻底排查学生宿舍内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注意用电安全和防火安全,考试及寒假期间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确保个人财物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学生要根据学校假期安排按时离校,各宿舍最后离校学生要到各楼值班室登记,由值班室切断房间电源,开学后最新返校学生到值班室登记并送电,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安排留校住宿。学生房间存在渗漏现象的,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将个人物品暂存到本学院其它房间,并报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王传兴、刘艳、刘倩、宋尚雪老师负责)
3、切实做好元旦假期期间未结束考试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元旦期间要严格学生外出请假手续,准确掌握在校学生的动向。
三、认真做好学生请销假和学生离、返校信息统计工作
各班级要严格办理学生离校登记手续,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假期返校信息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元旦假期“零报告”制度。
1、学生离校前,各班级要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离校登记,明确每名学生的离校时间、离校去向、离校方式以及接站人员等,经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学工办。学工办负责对各班级的离校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尤其要落实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具体名单,2013年1月4日前,学工办主任签字的《学生离校情况汇总表》和《留校学生名单》(见附件)报G301,电子版一并发送xgbjyk@163.com。(刘艳老师负责)
2、元旦期间,要准确掌握未结束考试学生以及考试后未离校学生的动向信息,每天清点在校学生人数,严格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各学院每天上午9点前以“零报告”形式报告学生在校动态情况信息。(刘倩老师负责)
3、2013年2月24日下午5:30前,各班级由班长和团支书共同负责将统计好的学生返校情况报院学工办,如因各种情况未能如期返校者,必须联系到其本人,查明未返校原因,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王传兴老师负责)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2年12月1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