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羊山徐井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物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提出贿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 -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2、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3、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或组长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结束,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做到帐物相符。
2、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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