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公关部与餐饮部协调事项备忘录
1、 大型宴会、会议订餐、联谊活动均由营销公关部承接,以便于
客情跟踪及策划服务。宴会预订仅接包房订餐和婚宴订餐。 2、 预定菜单由营销代表与后厨(总厨师长)直接联系,由客人签
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宴会预定处。
3、 大型宴会、会议策划须由客人签字确认,并预交20%的订金。
如确定菜单后,应续交50%的押金。
4、 大型宴会、酒会每桌定员10人,最低标准588元/桌起,每桌
少于10人按桌结算,多于10人按位结算,大型宴会不予打折,但可视情提供打折酒水,最大折扣为6折。自带酒水,每桌按消费全额的5%收取服务费。
5、 中餐大厅举行宴会桌数不少于16桌,2.5小时以内音响免费,
如超时,4小时以内收费2000元,无用餐使用场地及音响设备,每次(4小时以内)3000元。
6、 宴会备桌标准:8桌内不备桌,8-15桌备1桌,16-30桌备2
桌,30桌以上备3桌。
7、 宴会分餐服务标准为200元/人起。 8、 婚宴时间段:08:00入场,10:30结束;
11:00入场,13:00结束。
9、 营销代表经办的会议策划发至宴会预定处,由其分发领导层及
相关部门。
10、 预定员输电脑时,客人的任何资料要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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