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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总结精选模板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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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和当事人。

1)国家机关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3)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承包户和其他经济法主体

4.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注册资本: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

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出资方式: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a注册资本b出资方式c出资不实的责任

2)验资

3)登记

5.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5)股东会的决议(2/3表决权)

董事会的召开

《公司法》第51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兼具了相当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身份,可以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0人)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1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全部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2)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35%以上,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或者定向募集

1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

2)董事会

3)监事会

13.股东大会的职权

14.董事会

组成人数人(防止造成势均力敌的效果)

15.股份的转让及其P33

16.董事、经理的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字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人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合伙企业法

1.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人的出资形式

1)假冒商标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6)

11)倾销行为或称为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违法有奖销售行为诋毁竞争对手行为串通投标行为行业垄断竞争行为行政权力竞争行为

七、反垄断法

1.垄断的特征(判断垄断)

1)垄断是一种排斥和竞争活动的经济力量

2)垄断代表的是一种单独或者根据某种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社会力量

3)垄断者谋取经济利益,是依靠对市场的操控和独占实现的

4)垄断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2.垄断的类型

1)国家垄断

2)行政垄断

3)自然垄断

4)经济垄断

5)知识产权垄断

八、产品质量法

1.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

1)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相关的第三人对产品责任所应当承担

的义务以及违反此种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产品质量责任制度既包括因产品缺陷而给消费者、使用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时,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还包括违反标准化法、计量法以及规范产品质量的其他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

2)产品责任:即产品侵权民事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产品给消费者、使用

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而应承担的一种补偿责任。

2.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的发展

1)合同责任制度

2)疏忽责任制度

3)违反担保责任制度

4)严格责任制度

3.我国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1)明示担保责任

2)默示担保责任

3)标识责任

4)禁止性行为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2)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务

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标识负责

4)销售者的七个“不得”

九、消费者权益保

1.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求偿权

6)结社权

7)获得有关知识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权

2.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2)接受监督

3)保障安全

十、民法典

1.合同订立的程序(判断是否合同成立)P287

(1)要约(2)承诺

2.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效益履行原则

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作出

等给付之前,有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后履行抗辩权:指合同中约定了债务履行的先后顺序,在按约定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之

前,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财产、商业信

誉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享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4.合同担保的种类

(1)保证:保证合同是指由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

1)一般保证:先主债务人,后保证人

2)连带责任保证:无先后之分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办理出质登记,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处分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定金:定金是指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

定金的种类: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

5.违约责任概念和表现形式

1)预期违约

2)不履行

3)迟延履行

4)不适当履行

6.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

2)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

7.违约责任免除:

也称作免除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发生而不能履行

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8.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9.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1)缔约费用,如邮电费用、到缔约地考察以及检查标的物等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行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保管标的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为支出上述各项费用所失去的利息。

10.仲裁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法原则

3.公正、及时原则

4.或裁或审原则

5.一裁终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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