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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转学制度

来源:尚车旅游网

小学入学、转学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参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家长或学生不得挑选班级。新生入学后,按上级统一的学籍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组织班主任填写好学生信息采集表,然后由教务处存入。

二、转学

1、要求转入的学生必需持有原学校转学证、户口本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方能办理转学手续。本校辖区范围内并持有正式户口的学生,学校无条件安排插班就读。

2、凡在校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务工到外地就读,由家长持转入学校的接收证明由教导处开出转学证明。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一年期满由其监护人提出复学申请,并持休学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学校将根据复学学生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四、留级

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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