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彻底纠正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以下简称涉企“三乱”)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打霸除恶治乱优化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的意见》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及《鱼台县转变作风优化环境“9.27.9”暂行规定》,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和“双提升”活动成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
二、治理内容
1、涉企检查过多,执法执罚行为过滥,多头执法、重负执法;
2、行政执法科室擅自设立罚款项目,随意提高处罚标准或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3、向企业摊派、报销费用,索要赞助,违规向企业收取服务费、培训费;
4、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5、“工作日午间禁酒”的执行情况;
6、执法文书未按规定要求立案归档;
7、不符合中央政策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和基金项目取消情况;
8、对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
局成立治理“三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对开展治理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6日-9月15日)
各科室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找准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上报。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各科室要根据自查出的问题,归类汇总,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并针对“三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形成有效防控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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