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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业务咨询服务合同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准格尔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___________亿元(大写: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12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___________亿)的0。5%×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___________亿)的0。5%×12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利民先生监控(银行账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 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___________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账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12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账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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