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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居间服务协议(最新修订版)

来源:尚车旅游网


演唱会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是专业的演出主办机构,具备政府部门对举办演出活动所需要的全部资质;

2.乙方是一家专业的演艺公司,具有丰富的演唱会等演出资源,同时乙方亦具有开拓演唱会相关业务市场的能力与经验,乙方同意以该等资源、能力与经验为甲方提供演唱会等演出的咨询、洽谈、联络、撮合等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演唱会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项及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期限为1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演出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具体事项包括: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合适的演唱会等演出方(演出经纪公司、艺人等),提供以甲方认可接受的价格及方式做好协调工作促成签约等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演出方签订演出协议或其他类似协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提供方案策划并制定相应工作计划;

2.要求乙方委派足够的、经验丰富的人员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甲方拥有经营、决策自主权,乙方推荐的演唱会等演出资源,甲方有权最终决定是否进行合作;

4.为乙方有效开展委托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向乙方提供其工作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6.因乙方的居间服务与演出方签订合作协议的,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所介绍的演唱会等演出信息的真实性,并提供相关基本信息资料;

2.本着诚信、合法的原则从事相关活动,提供信息、协调洽谈等做好居间服务,促成签约,并在谈判中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3.按约定委派足够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协调、联系与各推介渠道的沟通,勤勉尽责地推进甲方的委托事项;

4.为甲方本次委托事项提供方案设计及策划;

5.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应保持密切联系和及时沟通,并且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协调洽谈的工作进展情况;

6.如乙方促成甲方与演出方签订合作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1.因乙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与演出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每达成一次合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元(大写: 元整)(含税)。

2.甲方同意在与乙方推荐的演出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的【】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该笔咨询服务费。

3.乙方指定如下银行账户作为咨询服务费的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如至本协议解除或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未推荐演出方或推荐的演出方未能成功与甲方达成合作协议,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保密义务

1.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有关的书面文件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泄露;

2.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知的有关甲方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有关资料透露给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3.未经许可,任何一方如泄露对方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该赔偿以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担保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违反(包括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2.由于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或由于一方在委

托事项作了虚假陈述,由此而导致他人对另一方提出权利要求或索赔,违约方同意并承诺对因此产生的责任、损失、费用(包括一方为对抗上述请求或根据本款确立自己的请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向对方提供完全有效的免责担保。

第七条 转让与放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不可抗力

若发生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规、政策方面的重大变动;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性灾害等,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的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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