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正式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正式版)

来源:尚车旅游网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

(完整 正式 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文件 / DOCUMENT TEMPLATE 编号: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说明: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___公司生产顺利进行,制定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凡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工部操作工必须经过___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发放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设备。

2、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叉车驾驶员、行车工)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次。 4、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5、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和设备科和安全技术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第 2 页/共 5页

专业技术文件 / DOCUMENT TEMPLATE 编号: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___公司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使用状况和现场安全隐患。

2、___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主任和车间安全员负责组织。主要检查设备安全、休息室水、电、火的使用情况,及乱拉乱接临时线情况。

3、班长和班安全员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主要检查各工部的设备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职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

4、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或予以处罚。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6、定期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车间主任,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安技部门。

7、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定修、二保维护保养制度。 8、车间安全员每天对车间进行巡视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9、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奖励,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

第 3 页/共 5页

专业技术文件 / DOCUMENT TEMPLATE 编号:

实行经济考核。

10、吊运器具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三、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前由班长组织召开交接班务会,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2、班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3、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

四、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车间与各班组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生产现场必须达到的标准。

五、劳保用品使用制度 1、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第 4 页/共 5页

专业技术文件 / DOCUMENT TEMPLATE 编号:

为确保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增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为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产现场,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1、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对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以下行为属违反规定)

1.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呼吸护具的。 2、现场吸烟或未在规定区域内吸烟、现场地面存留烟头的,对违章单位班组长罚款5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3、班组未按规定组织15、28安全生产活动的,对班组长罚款50元。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罚款20元,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罚款50元。

第 5 页/共 5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