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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与请假管理制度

来源:尚车旅游网
加班与请假管理制度

1、员工加班规定

1.1公司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员工加班,但必须填 写加班申请单,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同时报行政部备案,否 则视为无效加班。

1.2员工加班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考勤专员签收。 如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确认后可事后补交《加班申请单》。

1.3加班时间的计算:

1.3.1加班时间不足 30 分钟,不计为加斑。

1.3.2加班时间在 30 分钟至 1 小时以内,计为加班 1 小时。 加班时间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小时。

1.3.3员工加班后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支付办法按《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1.4下列情况不得计为加班:

1.4.1参加会议、培训、旅游、参观、考察学习、洽谈业务期间遇有的公休假日。

1.4.2物资采购、推销产品、催收货款期间遇有的公休假日。 1.4.3下班后或占用晚上休息时间参与洽谈业务、招待宾客、商谈工作的。

员工加班用餐

1.2正常工作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 21:00 的,可提供工作餐。 1.3节假日加班超过 4 小时的(含 4 小时),可提供一顿工作餐,超过 8 小时(含 8 小时)的可提供 2 顿工作餐。

2、员工请假制度

2.1除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外,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 《请假单》,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2确因特殊情况无办理请假手续的, 必须事先用电话或亲属来公司请假,上班后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病、事假不足 4 小时按 4 小时计算,超过 4 小时不足 8 小时按 8 小时计算。

2.3《请假单》由行政部存查,请假人员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须据实记录.按月进行统计。

2.4员工请假期满不提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不按时到 岗者,除确实因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病假证明)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2.5公司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假期如发现有虚假事情者, 所请假期以旷工论处。

2.6请病假事后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无诊断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7请病假且无医院证明者,部门负责人无权批准假期。 需请长假者,最长不得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期满能

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原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工作 能力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留职。 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批准权限

3.1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必须严格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前必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统一送行政部管理(最小计算单位一小时)。 2 天以内的由直接领导批准; 3-5 天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6 天以上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报分管领导批准,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3.2员工请假一般由其部门负责人批准。 规定如下:

3.2.1事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并由相应部门领导批准方可认可。 请假 2 天以下,须提前一天申请;请假 2 天-6 天,须提前三天申请;请假超过 6 天,须提前十天申请。

3.2.2员工因私事外出 4 小时以上的需事先填写《请假单》,直接领导批准,不请假外出者视为旷工,事后补假无效。

3.2.3员工希望延长假期的须提前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并批准方可;员工希望缩短或取消假期的须在 2 个工作日内通报行政部。

3.2.4病假:请病假者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无医院证明 者,各部门领导均无权批准请假;因病需请长假者,最长不得超过劳动

法规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医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原部门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工作能力考核,期满

考核合格 者留职。 达不到要求者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对另行安排的工作拒不服从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2.5异地员工请病假,原则上不允许回家休养。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3.2.6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3.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时可享受 3 天婚假。 3.4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时可享受 90 天产假。

3.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去世者,可给予 1-3 天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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