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层数 公章 联系人 设计 单位 各项数值应如实申报并负法律责任 建筑面积≥90㎡户型 电话 公章 统计 审核 建筑面积<90㎡户型 住宅建筑面积㎡ 办公、社地下区服务及总建户型建筑面商业建室建户型建筑面积户型建楼号 其他用房筑面户型 积(含阳台户型建筑户型编保障房筑面积 筑面地下 地上 户数 (含阳台全面积户数 筑面积总面积 建筑面积积㎡ 编号 全面积及分面积合计 号 面积 积㎡ 及分摊) 合计 ㎡ 摊) 项目总计 空白 空白 住宅户型面积结构比例:<90㎡户型建筑面积/总户型建筑面积=(应≥70%) 保障房配建情况说明:1、配件位置;2、总计配建户数;3、配建面积;4、配建比例:配建面积/住宅建筑面积=%;其中廉租房%,经适房% 页码/总页数 同一项目的各栋建筑,不同户型其编号不应重复。本表为样表,可根据项目情况(户型数量及配套设施)自行制作,各项数值应如实统计,并负相关责任,应在单位名称处盖章,统计及审核人应签字。打印时每页均应有标题栏及汇钱蓝。申报方案时随方案图纸统一装订成A3格式。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单独装订A4文本。各项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相应规范规定。建筑面积应包括电梯间、水箱间、外墙保温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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